過失致死民事賠償問題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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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09年8月12日車禍死亡因2次調解不成立我們要求的金額對方無法答應對方以及公司只想賠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共只有270萬)對方為上班途中車禍開小貨車由檢察官送車禍鑑定於09年12月收到車禍鑑定報告報告指出我哥無肇事因素對方肇事因素至少有三項預計在不久後會收到法院傳票我方想了解包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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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10-01-25
每個案例的狀況跟背景都不一樣,沒有大約數或合理數!如果貨車屬於公司的,或其為執行公司業務(應是業務過失致死),那公司的損害賠償是可成立的,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但你們也必須主動提供事證,否則一定是吃大虧...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是給知道的人使用的...上我部落格參考處理流程及其�
Kumar avatarKumar2010-01-27
1.車禍沒有一定的賠償金額的2.對方是開貨車.是犯"業務過失致死".比一般過失致死還重的3.法官判決會參考死者的社會經濟地位及台灣平均退休年紀去換算的如果你哥平均月入6萬(需要有舉證).到退休還有15年..那就向法官提出1050萬的賠償.當然啦.法官會視情況打折的...Showmore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1-24
車禍賠償沒有一定標準!有人以300萬和解,也有人500萬甚至600萬...主要是參考雙方肇事責任及我方車禍往生者身份婚姻狀況及父母...因素另外對方之經濟狀況也應考量...更重要的是在法院裡一切講求証據及會不會求償明明可要求1000萬的案子會講及會找資料的人可以成功求償1000萬但若不會或不熟法律程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