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遺產部分繼承登記 - 汽車Susan · 2008-08-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被繼承人名下有土地+車子,請問可以只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繼承登記,而車子不辦理繼承,因為車子已報失竊,跟計程車合作社有一些欠費(單方面說詞),問題很多無從考查,所以不想繼承一台幽靈車,如果把監理所的稅金罰單繳清,是不是就可以不處理跟合作社的糾紛汽車All CommentsDamian2008-08-09其實版主您已曲解繼承之定義了,參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民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概括繼承"。 因此只要您主張繼承被繼承人名下之任一財產時,則會被視為您概括繼承,也因此您必須負擔被繼承人生前的一切財產及債務,縱使您不辦理車子之繼承,如果版主所提計程車合作社有提出相當證據得證明與被繼承人確有債權、債務關係,則計程車合作社仍可依循民法,針對您所繼承而來之土地,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再以司法程序請求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負債。 故建議版主您應先暸解該筆債務之內容及金額之大小,為求慎重您亦可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至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所述之"限定繼承"委託專業人士幫您辦理之,但限定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為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伍十六條第二項) 結論:請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速辦限定繼承,方可免除將來一切不必要之麻煩。2008-08-0718:34:05補充:覆2008-08-0717:31:09補充若版主確定已辦妥限定繼承時,應注意辦理的過程中是否符合民法第五編繼承第二章第二節限定之繼承所有條文的規範,若一切都符合的話,就如同版主您的補充的結果,也就是說壞的打算即遺產及負債抵銷。...Related Posts腳踏車左踏板脫落腳踏車前輪與龍頭沒對齊時....汽車用的電池請問各位大大我想買輛捷安特入門的公路車or捷安特登山車車子為何要休息?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