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駕駛小客車酒駕,酒測值是0.28被吊扣駕照並罰款19500元,但是連我的職業大貨車的駕照也一起被吊扣了,因為本人工作需要用到職業大貨車的駕照,害我已經失業快一個月了?為什監理所還是用舊的法制去處理呢?不是一罪不二罰嗎?,於是我97年12月18日去新竹地方法院申請寫聲明議異,然後法院那邊的人叫我把寫好的申明書拿去監理所,但是我覺得這樣的程序有點奇怪,請問這樣處理對嗎?想請問法院裁決要多久的時間呢?有辨法查到還要多久?要去
酒駕聲明議異裁決要多久的時間呢?(急急急) - 貨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