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責任歸屬的問題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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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一個車禍我方是行駛幹線(直行)(自小客貨車),對方行駛支線(直行)(重機車)。那條路段限速40我在撞擊點約三公尺外處才看見對方從左方路口急駛而出,我方時速約50~60因煞車不及撞上重機車側面。對方因車速非常快,撞擊時對方持續著物理的慣性往他所行駛的方向飛出,重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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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6-10
第1,你還是有過失責任,因為車輛行經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而你自承自小客車方超過速限40公里(50~60公里)。第2,本件如果如你所述,肇事主因當然屬對方,但你也有次因。第3,你沒說有無人員受傷,但對方是機車,車速又快,你又擔心留下前科來看,對方有受傷,如此聲請鑑定是不用錢(前提是訴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6-10
A1.車禍當然不是因你造成,但是要記得打電話跟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向車禍處理人員講你發生這件事情了,請幫忙處理。A2.每位父母都會認為自己的小孩騎車時數只有40,但是不可以當作物證物證是以當時地點的剎車痕來判斷誰對誰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