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打破水缸」的故事:司馬光與鄰居的小孩嬉戲,鄰居的小孩不小心掉入大水缸中,當時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司馬光打破水缸將鄰居小孩救出,鄰居相當感謝他的義行。請問:若以今天法律的角度而言,他的法律責任為和?(A)此情況屬正當防衛,所以不必負刑事責任(B)此情況屬緊急避難行為,所以不必負刑事責任(C)司馬光破壞水缸造成的損失雖無刑事責任,但仍有民事賠償問題(D)鄰居事後感謝司馬光的義行,因此司馬光無須負責志玲與杰倫是一對情侶,兩人利用假日到木瓜溪泛舟。未料水勢湍急而翻船後,兩人一同抓住一根僅能承受一人之浮木,此時杰倫因不黯水性,為求保命在不得已之情況下波走志玲的手,並眼睜睜看著志玲溺斃。此下敘述何者正確?(A)杰倫故意撥走志玲的手,眼睜睜看志玲溺斃,屬於故意殺人,應負擔殺人罪責(B)杰倫為求保命,在不得已之下撥走志玲的手,是過失致志玲於死,應負擔過失致死罪(C)杰倫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可阻卻違法(D)杰倫行為屬於緊急避難,可阻卻違法請問這兩題的答案分別該是多少?原因部分盡量詳細。...Showmore
高中公民刑法與民法相關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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