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FAQ

高速公路上~前車與後車同時超速

Ethan#汽車

對於高速公路上,前車與後車(同線道),雷達測速照相疑問:一、內線車道,A車與B車,同時超速,兩車距離約兩至三公尺,如果被照相是A車被罰還是B車被罰,或是兩台車被罰?二、超速的A車車牌,被B車擋到,超速照相會直接判定B車超速嗎?三、高速公路的固定的雷達測速照相,一次照一張還是兩張?四、高速公路上的測速每支都會拍嗎?有無另外?五、這樣兩台的超速照相,會怎麼取締。六、A車未超速,B車超速,兩車距離近,照片同時兩輛車,這樣會不會取締?查知識都是平行超速,同線道超速要怎麼救濟?

網友回覆 4

  1. Lucy
  2. Kyle

    你確定被照了嗎?照片已經寄來了嗎?若是兩車相距過近,通常是不會做開單的動作~但是那只是通常因為你可以去申訴提出異議,可能是機器誤測,沒有一次開兩台這種事你的兩點問題都差不多,只要兩車距離過近通常都不會開開了請去申訴,過的機會很大不管你有沒有超速,只要兩車距離過近你都可以宣稱是另一台超速超車而連帶自己被拍到...

  3. David

    一、高公局上的照相機都是經由專人以高度及遠近考量而設計的,所以只要是行駛中的車輛經裁定都有確定超速違規時該車輛均一受罰。二、高速公路的固定的雷達測速照相都是經過高度設計而考量,所以前車與後車的距離就算是很近但仍有機會被入鏡的。三、高速公路的固定的雷達測速照相一次都是照二張為基準。四、以正常模式情況下都是正常會拍的,但全台各地的高速公路的固定的雷達測速照相有些已是殘破不堪甚至沒電源都無人維護導致該台照相機不會有認何鑑速拍照的動作。五、行駛高、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未滿二十公里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罰新台幣3000元6000元小型車(3000元期限內)(3500元30日內)(4000元3060日)(4500元60日以上)大型車(3500元期限內)(4500元30日內)(5500元3060日)(6000元60日以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則第五條。行駛高、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二十公里以上未滿四十公里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罰新台幣3000元6000元小型車(3500元期限內)(4500元30日內)(5500元3060日)(6000元60日以上)大型車(4500元期限內)(5500元30日內)(6000元3060日)(6000元60日以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則第五條。行駛高、快速公路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四十公里以上未滿六十公里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罰新台幣3000元6000元小型車(5000元期限內)(6000元30日內)(6000元3060日)(6000元60日以上)大型車(6000元期限內)(6000元30日內)(6000元30~60日)(6000元60日以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則第五條。另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以43條罰新台幣6000元至24000元六、若該A車未超速而被B車的超速連帶入鏡,高公局的人員會經由連拍照相模式去判定兩張照片中的A與B車間隔秒數中哪台車輛較別一台車輛移動較快,若該A車未超速時則約以正常時速行駛而B車倘若有超速時會由第二張相片帶出B車移動速度絕對會比A車來的快,所以會經此判定B車違規超速行駛而徑行舉發。...

  4. Odelette

    這種情形兩車都會被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