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jita321 (TANJITA)》之銘言:
: 先上圖。
: https://imgur.com/IEwSc7R
: 大概從一兩個月前開始吧,新北市樹林交通大隊對於紅線違規臨停的檢舉就常常以下面這
: 個理由不予舉發:
: 「依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9月23日新
: 北警交字第1094634184號函釋,駕駛人離座但保持可立即回到車上駕駛狀態,即符合「臨
: 時停車」要件,另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
: 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如因上、下客、貨,且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
: 勸導,免予舉發。」
: 平常其他的紅線違停就算了,今天看到連違停在黃色網狀線的也被用這樣的理由免予舉發
: ,那我就很好奇了,既然黃網線都可以臨停而且「且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勸
: 導,免予舉發」,靠那你畫個屁黃網線啊?乾脆全部廢除好了?有其他縣市區域的交警也
: 是這樣處理這類臨停的嗎?
: --
樹林分局是最會用這個理由的,小弟半年來被退了几十件了.連他們自己家保安街的分
局前面的紅線或網格你檢舉了不會過的機會也很高,但是機車停紅線必過:D
另外可以試試檢舉機車佔用汽車格必過.汽車佔用機車格就是上面的制式回應.騎車的
人真的蠻可憐的.機車格被佔用沒地方停要被開單,汽車佔用就沒事爽停.偏偏樹林騎車
應該是大宗.
另外小弟曾經接過讓該分局承辦電話,可惜我沒錄音,叫我某些停法不要檢舉,因為100%
不會過,這裡我就不寫是什麼招式了,以免樹林滿滿的臨停亂停.
我是覺得很誇張,因為是直接找檢舉人說話,而且明說不會過的項目,但明明就是違法
的項目.(有點警告的意味)
個人覺得樹林的紅線跟停車格都可以拆了...
不過這部份應該跟管區和分局長有關(這是其它分局說的),問過某分局,你檢舉的項目
是分派到派出所管區員警看的,所以那條線決定權在派出所承辦人身上,而回你信的是
另一個人,派出所的承辦人要決定過不過,不過也要想好理由給回信的人.所以你收到
回信的承辦人不一定是真的承辦人,只是負責回信而己,所以如果你常檢舉,可能會發
現會過的固定是同一人,不會過的就有很多人,應該是在讓員警分擔被檢舉人投訴的風
險,畢竟不是人人會再投訴.
--
: 先上圖。
: https://imgur.com/IEwSc7R
: 大概從一兩個月前開始吧,新北市樹林交通大隊對於紅線違規臨停的檢舉就常常以下面這
: 個理由不予舉發:
: 「依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109年7月24日函釋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9月23日新
: 北警交字第1094634184號函釋,駕駛人離座但保持可立即回到車上駕駛狀態,即符合「臨
: 時停車」要件,另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
: 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如因上、下客、貨,且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
: 勸導,免予舉發。」
: 平常其他的紅線違停就算了,今天看到連違停在黃色網狀線的也被用這樣的理由免予舉發
: ,那我就很好奇了,既然黃網線都可以臨停而且「且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勸
: 導,免予舉發」,靠那你畫個屁黃網線啊?乾脆全部廢除好了?有其他縣市區域的交警也
: 是這樣處理這類臨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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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分局是最會用這個理由的,小弟半年來被退了几十件了.連他們自己家保安街的分
局前面的紅線或網格你檢舉了不會過的機會也很高,但是機車停紅線必過:D
另外可以試試檢舉機車佔用汽車格必過.汽車佔用機車格就是上面的制式回應.騎車的
人真的蠻可憐的.機車格被佔用沒地方停要被開單,汽車佔用就沒事爽停.偏偏樹林騎車
應該是大宗.
另外小弟曾經接過讓該分局承辦電話,可惜我沒錄音,叫我某些停法不要檢舉,因為100%
不會過,這裡我就不寫是什麼招式了,以免樹林滿滿的臨停亂停.
我是覺得很誇張,因為是直接找檢舉人說話,而且明說不會過的項目,但明明就是違法
的項目.(有點警告的意味)
個人覺得樹林的紅線跟停車格都可以拆了...
不過這部份應該跟管區和分局長有關(這是其它分局說的),問過某分局,你檢舉的項目
是分派到派出所管區員警看的,所以那條線決定權在派出所承辦人身上,而回你信的是
另一個人,派出所的承辦人要決定過不過,不過也要想好理由給回信的人.所以你收到
回信的承辦人不一定是真的承辦人,只是負責回信而己,所以如果你常檢舉,可能會發
現會過的固定是同一人,不會過的就有很多人,應該是在讓員警分擔被檢舉人投訴的風
險,畢竟不是人人會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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