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秒被開3罰單 法官依法撤銷2張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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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17秒被開3罰單 法官依法撤銷2張
原文來源:自由時報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V5vb3Y
原文內容: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王姓男子開車上高速公路時,被後方民眾拍到
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結果在 0.5公里距離內
、17秒被連開3張罰單,被罰9千元記違規點數
3點,王男認為警方這樣密集開單, 不符憲法
的比例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因此提起行政訴
訟。

新竹地院法官依據法規,認定連續開單需相距
超過6公里、時間超過6分鐘或經過一個路口
最後判決撤銷王男後2張罰單。

王男去年10月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94.8 公里
、95公里及95.2公里路段處時,因未依規定變
換車道違規行為,經民眾檢具影像向國道警察
檢舉,警方連開3張罰單,共裁處罰鍰9千元及
記違規點數3點。

王男不服第2次及第3次處分,認為不符憲法的
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違
規地點相距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相隔未達6分
鐘或未行駛經過一個路口,即應論以單一違規
行為;否則才能連續舉發。

法官調查,王男遭檢舉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
燈變換車道違規行為,時間各僅相隔8秒、9秒
,且於0.5公里內接續發生, 故警方原處分均
違反連續舉發規定,最後法官判決將吳男 第2
次與第3次罰單均撤銷

心得:
所以短時間、短距離內的連續違規反而僅能檢
舉第一次的違規行為?

不過短時間、短距離的連續違規不是比較危險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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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11-25
支持警察上訴!警察是可以上訴的,不要以為法官判了警察就懶得管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11-29
台灣就違規天堂啊
Susan avatarSusan2021-11-25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寫在那,要上訴成功機會不大
Enid avatarEnid2021-11-29
中華民國警察的法律素質真棒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25
德政..........難怪台灣犯罪率這麼高XDD
Megan avatarMegan2021-11-29
情>>>>>>>>>>>理>>>法
Sarah avatarSarah2021-11-25
關鍵字「依據法規」,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21-11-29
法官也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Ula avatarUla2021-11-25
違規仔:500公尺17秒內只會被開一張啦 閃電跑法開啟
Ina avatarIna2021-11-29
垃圾人怎沒撞死
Jake avatarJake2021-11-25
條例要改一下吧,這很明顯主要是指超速或闖紅燈,連續變換車道都沒方向燈很危險耶
Una avatarUna2021-11-29
這種時候就不喊一罪一罰了
Steve avatarSteve2021-11-25
依法撤銷,讚讚
James avatarJames2021-11-29
傻眼
Elma avatarElma2021-11-25
只有超速這種持續狀態才適用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11-29
垃圾違規仔
Yuri avatarYuri2021-11-25
法官自己也會這樣開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11-29
換一次車道就應該算一例違規才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11-25
法官都坐高鐵跟飛機再到當地租車 不開高速公路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11-29
法官亂套法條,笑死人!
Irma avatarIrma2021-11-25
恐龍法官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1-29
法律保護垃圾 幹你媽的司法改革
Ursula avatarUrsula2021-11-25
法官也有三寶?
Eden avatarEden2021-11-29
根本蛇行….
Jacob avatarJacob2021-11-25
依法規了…還要戰警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11-29
笑死人 法官怎樣亂套法條 很敢講欸
Bennie avatarBennie2021-11-25
違規天堂
Sarah avatarSarah2021-11-29
不改單成危險駕駛?難怪一堆鬼切仔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11-25
短時間連續違規只能開一張? 那能不能開危險駕駛?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29
推法官腦袋清楚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1-25
廢物
Zora avatarZora2021-11-29
85-1六公里開一張不是只有講超速?
Poppy avatarPoppy2021-11-25
照法官邏輯那我闖一次紅燈以後6公里或6分鐘內不就
Kumar avatarKumar2021-11-29
隨便我繼續闖下去嗎?根本硬拗
Olga avatarOlga2021-11-25
有這種恐龍法官搭配雞腿駕照,偉哉台灣
Kyle avatarKyle2021-11-29
解決方式就是修法改成「得連續開罰」啦,不修法光罵法官有啥用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11-25
就是吃到飽原則阿 3000買6公里黃金會員
Enid avatarEnid2021-11-29
無敵星星啦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11-25
無恥駕駛
Lily avatarLily2021-11-29
85-1也有包括33條的違規變換車道啦 然後連續闖紅燈就是超過一個路口以上 本來就可以連續舉發
David avatarDavid2021-11-25
你要討論起碼也要先看法條或報導內文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1-29
這種條文寫的那麽清楚的 都可以開幹法官 我才想講偉哉台灣咧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1-25
吃無敵星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11-29
這個影片我看過 作者舉發還很爽
Edith avatarEdith2021-11-25
新竹市檢舉承辦人也會用這條來解釋不舉發別項的原因真的是能不開單就不開單 超廢
Andy avatarAndy2021-11-29
連續闖紅燈一定是過不同路口了啊 是在說啥
Cara avatarCara2021-11-25
檢舉魔人崩潰~~~
Andrew avatarAndrew2021-11-29
定這法有夠智障
Annie avatarAnnie2021-11-25
要罵就罵立委吧
Hazel avatarHazel2021-11-29
這個case這樣判很正常啊,法盲?
Mary avatarMary2021-11-25
違規聖人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