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法律相關」機車追撞車禍及肇事提議求解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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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風水輪流轉...出社會這麼久碰到很多事但還是第一次發生在小弟身上...小弟今天發生一起後車(我)撞前車(對方)之車禍我了解這起事件是身為後車的我應注意,但是我還是想請教研究此部分的前輩們有何建議。已經先行備案,警方也已檢查事故現場。不過當時我顧著延後10分鐘後的工作面試,於是跟警方說暫時自行處理經過如下:當時我的車速大致為60,前車在將近轉彎處突然緊急煞車我雖已注意,但是1.反應不及2.周圍無處可閃我也就這麼飛出去了半昏狀態時只感覺有人(或許是對方)幫我把壓在身上的機車移開頭部血流不止,對方說詞是因為發現自車在漏油,怕著火一時緊張才緊急煞車將我拉起後,旋即以此理由離開我並沒時間注意他的車和人的受損狀況,但有跟警方說明車牌而我的車子左前方則因為撞擊與滑行將近全毀讓我有想要追究下去的原因,是他漫不在乎的態度和撇下一個濫理由就想溜掉我了解主因是身為後車的我不對在先但他並無留下向警方報案,還是我爬起回神時報的案當下有點擔心由於我是主因,追究下去反而得賠錢(雖然他沒事還溜得飛快)請問此一狀況,對方是否該稱為肇事逃逸請問各位前輩們,我到底該如何處理才好呢?感激不盡...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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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7-09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而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先跟你說明,所謂『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故意規避責任,現場沒有通知警方〈打110〉或救護車〈打119〉,亦未確認對方健康狀態及保護現場安全,即逕行離去。依你所敘述的情況,你已受傷,而對方亦未施予救護〈例如:叫救護車或載你到醫院等〉,亦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及資料就直接離開現場,即有涉肇事逃逸之嫌。此點你可以跟警方敘明。你所說的後車撞前車,的確,後車肇事責任較大,因為後車有注意車前狀態的義務,不過,無論誰的肇事責任大小,都有義務保護現場及對方的健康。建議你還是向警方詳細說明整個過程,雖然你有責任,但是比起你生命這算小事的。而且關於你受傷的部份,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對你比較有利。...Showmore
Hedda avatarHedda2009-07-11
我認同ulong之看法:1.對方與我方發生車禍先不管責任如何?但見我方受傷,仍置之不理,甚至溜掉,有肇事"逃逸"之嫌~2.可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給付,不無小補...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