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延遲完工 遠通電收判賠7125萬元
http://udn.com/news/story/2/1745140
由遠通電收負責建置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未依約在2013年2月間完工,延
遲285天才完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認定遠通電收違約,害他多花人工收費成本8億餘
元,提告請求遠通電收賠償違約金每天50萬元,共1億42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遠
通電收確實違約,但違約金應以每天25萬元計算,判遠通電收應給付7125萬元,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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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E-1.425E=0.7125E 似乎不是唯一解
既然多支出的人工費用是虛虛東造成的,那麼怎麼不去追討損失呢
再說既然早知道追不回來,高工局多要一點作作秀也可以疏緩一下民眾的情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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