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開定速會被照嗎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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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共賞欸XDDD

法規規定+10公里才照就是因為:

只要是量測,就有誤差。

這事件的量測有兩件事:

1.你時速表的量測(誤差1)

2.測速照相的量測(誤差2)

所以留了10公里/小時的誤差去避免:

你時速顯示70,
但實際上是72,
然後測速照相測量出來是75,


所以你當然可以申訴,

你要準備的證據是:

經過近一年校驗過的量測工具,

證明你當時的時速是<70



哈哈哈哈哈哈,

不過我想應該是沒有啦,

就當作繳學費吧
※ 引述 《natukage (夏影)》 之銘言:
:  
: 今天從屏東開回家
:  
: 一路上都是限速70公里
:  
: 所以我就定速定80
:  
: 可是經過一條很寬、有四線道的路時
:  
: 發現有個測速照相的鏡頭竟然朝著我拍照
:  
: 我看了一下這裡也不是上下坡
:  
: 儀表板是數字顯示寫著80沒錯
:  
: 行車紀錄器也是顯示時速是80
:  
: 地板上也寫著70
:  
: 我前後左右都完全沒車
:  
: 確認就是在拍我
:  
: 實在搞不懂為何被拍
:  
: 不知道這可以申訴嗎? 要如何申訴呢?
:  
: 害我現在遇到測速都會踩個煞車了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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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9-04-08
沒選舉過嗎?直接抹黑對手就好啦。想辦法找出警察的問題就
好了,看是找碴測速沒定期送標準局校驗,還是警告牌被遮到
Ivy avatarIvy2019-04-13
警告牌被遮到可以嗎,我看很多警告牌都故意藏起來
Dora avatarDora2019-04-16
還真的有案例是相機沒有通過標檢撤銷處罰的
新聞曾經播過
Olive avatarOlive2019-04-18
其實是因為微罪裁量不罰 不是誤差...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21
http://tinyurl.com/y4g6qlsc 請參照第十二條第十一款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4-25
但是十二條所列 如果變成肇因 或者警方有理由認為危害
交通安全 照樣會罰下去,跟誤差什麼的無關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4-28
附帶一提 十二條十二款前陣子才吵了一次
Erin avatarErin2019-05-02
另外 你開75速限70被照 判例上你是可以申訴的 因為開罰
以前要有裁量 也就是說警察要附理由說為什麼要罰你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5-04
請見十二條最末 這種基本上都要有裁量跟勸導才能罰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5-08
其實這判例滿奇怪的 因為其實根據法條是可以逕行舉發的
http://tinyurl.com/y4jy6kxv
Dinah avatarDinah2019-05-10
我被拍過62的 啊就繳錢啊
Dinah avatarDinah2019-05-10
那也是法條,不是判例
Freda avatarFreda2019-05-15
法官判下來就是判例啊 XD 只是這判例顛倒過來了
我有貼法官的判決見解
Belly avatarBelly2019-05-20
12條12款是法規,法律位階上比法院判例還高,所以你拿個酒
駕的判例要來講超速,像是拿雞腿比LP
Hedda avatarHedda2019-05-24
誤差不是變正負五了嗎
Andy avatarAndy2019-05-24
台78限速100,路邊固定測速器追焦照112,鼻子摸著去繳~
Irma avatarIrma2019-05-26
國道如果定120被罰不知道版上會有什麼反應...
Jake avatarJake2019-05-26
我開十幾年從來沒這樣被拍過 +10基本而已
Harry avatarHarry2019-05-30
所以我都GPS速限+8而已
Zanna avatarZanna2019-05-30
理論上判例都是遵循法規 所以判例是對法規的解釋 另外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6-03
我講的是十二條法官"對於是否可以逕行舉發十二條"的判
例,我想說的其實是對於能不能逕行舉發每個法官見解不同
Lily avatarLily2019-06-06
同樣是十二條的行為 超速5kph是否能直接開罰能否申訴
這點在判例上看即使是法官也見解不同 是有點爭議的
Andy avatarAndy2019-06-10
再說一次 判例就是法官對於法條的解釋 同樣不能違法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6-12
另外執行細則是特別法 位階高於普通法 所以0.16可不罰
Ina avatarIna2019-06-14
而同樣的超速10kph也可不罰 -- 只是"可"不罰而以
Andy avatarAndy2019-06-16
應該是要小於60吧,經過證明結果是65還是超速了啊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6-21
法規對於酒駕“得”不罰的標準是0.02。你拿個0.16卻想凹的
判例來講,這個不叫雞腿比LP叫啥??
Ivy avatarIvy2019-06-22
樓上 你要不要仔細看清楚條文?
David avatarDavid2019-06-24
"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二毫克。"
0.15+0.02 = ?
Zanna avatarZanna2019-06-26
思辨是很好 但是血液衝腦同時 記得分一點給眼睛
Linda avatarLinda2019-06-29
你都不覺得開罰標準是0.15 但是立個0.02豁免很奇怪嗎?
Agnes avatarAgnes2019-07-04
你要扯判例,怎麼不提這個判例裡面,事主差點撞到機車??
早就超過12條規定的範圍了。
Noah avatarNoah2019-07-05
事主最後也只敢拿比例原則來嘴
Necoo avatarNecoo2019-07-09
你始終搞不清楚狀況 我是說 法官對這條認知不同 所以結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7-10
果怎樣很難講 並不是我贊成酒駕
而同樣是12條 每個法官對於這條看法不同 同樣在裡面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7-13
超速10kph能不能逕行開罰 法官是有不同見解的
Sarah avatarSarah2019-07-14
而且重點是 12條並非誤差與否 而是裁量下微罪不罰
而且經過裁量以後是可以罰 只是法官認為裁量是否必須
Olga avatarOlga2019-07-14
不過至少你搞清楚0.16為什麼會有爭議了 而不是0.02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7-17
第12條的主條文你直接忽視的,然後在嘴11、12款,這不就是
Jacky avatarJacky2019-07-19
典型的斷章取義?!
Jacky avatarJacky2019-07-24
主條文第二行就寫了“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在這個前提下
底下的條款才成立。
Rae avatarRae2019-07-26
而且法院判決是以位階高的為主,高等法院判決是明確有影響
交通安全,已經不滿足在12條主文裡“未影響”的條件。扯啥
法官判決不一,根本就是沒搞清楚人家判決文在寫啥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7-30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哪個法官判對 哪個法官判錯
倒是你連法律條文都讀錯 我都懶得戳了 你倒是幻想的勤
Lily avatarLily2019-08-01
我只說 法官在這方面的見解 是不見得完全相同的
Agnes avatarAgnes2019-08-02
而且超速不是誤差值問題 是微罪不罰(有見解需要裁量)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8-05
幻想了一堆我沒講的話塞出來 反而該看清楚的看不到 :3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8-08
你自己斷章取義就講別人看不懂,這招幼稚園才在用。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8-11
12條的條文應該國中就看的懂吧??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才
能有下面的微罪不舉的條件。
這樣還看不懂要斷章取義,我也沒辦法了,要請你去找國中的
國文老師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8-16
如果明顯違反交通安全,別說0.02,就算是0.0001也一樣不能
免罰。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8-16
等等,也許你是邏輯有問題,沒辦法理解“A條件成立後B條件
才成立”這種基本邏輯,這個大概還要找國中數學老師來幫忙
Jack avatarJack2019-08-17
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在人擠人的傳統市場裡面以市區限速+5公
里開車狂飆而過,這樣可以不罰嗎?
當然不能不罰,因為已經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不滿足12條的主
條文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8-18
一堆法盲都愛說是因為誤差,可以找出哪個法條有說是因
為誤差嗎
Jake avatarJake2019-08-23
連「需裁量」都看不懂 還能引申出一堆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8-24
還是小學老師沒教你「裁量」是什麼意思?
有人說不罰嗎?一直把不罰塞到別人嘴巴裡面是有病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8-25
Jack avatarJack2019-08-27
還“需裁量”勒,連法條裡沒寫的字詞你都變得出來了,你現
在是要用唬爛對抗法律了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8-29
樓樓上的,法規目前沒寫是因為誤差,但是警政署有去函交通
部,請他們把這部分入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8-30
靠杯 我是說有的法官認為需裁量 有的認為不用
Kelly avatarKelly2019-09-03
怎麼轉了一個圈就塞到我嘴巴裡面去了?
12款本來就留有裁量的空間 只是有的法官當充要條件而已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9-06
一開始說0.02被打臉 又栽贓人家說不罰 現在又要在裁量
做文章 你的國小老師教你用栽贓來辯論的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9-10
所謂的有見解是指法官見解 我也把報紙貼出來了 是怎樣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9-11
還法管認為勒。你自己腦補就別講出來了
這個例子是交通裁決所也認定駕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法規才
Lydia avatarLydia2019-09-15
依照12條主條文判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9-19
你拿的案例,根本就是危險駕駛在先,後面才依違規行為開罰
。本來就沒有必要去討論施行細則12條,12條這邊沒有出場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9-21
餘地,更不用唬爛啥有裁量空間
Ivy avatarIvy2019-09-23
法官講的 難道是我判定的?
你從頭到尾到底栽贓唬爛了幾次?國小老師教你這樣辯論?
Dinah avatarDinah2019-09-26
栽贓說我說不罰 栽贓說我說需裁量 接下來要栽什麼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9-30
好好講講不聽 只會用栽贓唬爛來辯論嗎
Damian avatarDamian2019-10-04
交通裁決所已經裁定是危險駕駛的case,沒有施行細則12條出
場的餘地,你是在鬼打牆什麼啊?拿著不適用12條的案例,然
後扯12條裡面有模糊空間,這是哪門子的張飛打岳飛戲碼??
所以才說你在雞腿比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