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駕駛?車沒發動滑下坡 酒駕無罪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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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V3cfBaJ ]

作者: MrDK (DK)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算駕駛?車沒發動滑下坡 酒駕無罪
時間: Wed Jul 15 10:30:31 2020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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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2020-07-15 00:49 聯合報 / 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不算駕駛?車沒發動滑下坡 酒駕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台東縣劉姓男子去年酒後開車在下坡路段滑行時,遭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超標,被依公共
危險罪起訴,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劉堅稱當時是任由車子滑行,法官勘驗後認定男子未
啟動引擎,並非「駕駛」,判他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六月,飲完三罐啤酒後,駕駛小貨車行經池上鄉萬朝一路時,被警
方攔查,警方聞到劉身上有酒味,旋即進行酒測,酒測值達零點四五毫克,依公共危險罪
送辦。

法院審理時,劉男稱,當時他是放掉手煞車,讓車子自己滑行,並未發動車子,也沒有駕
駛,他是利用下坡的坡度,採滑行方式讓車子前進。

法官為確認劉男說詞,今年三月特地赴現場勘驗,確認現場為下坡路段,確實可利用現場
地形向前滑行,法官傳喚同車者出庭作證,證人指述,劉男當時鑰匙沒有拔下來,上車後
有拉手煞車,但沒有轉動鑰匙啟動引擎,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及行車紀錄器,都無法發現
劉男有發動引擎事證。

法官認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測超標涉及的公共危險罪,應在交通工具的動力運轉
前提下,利用該動力裝置所生動能,行走、前進於公眾得自由通行之場所,若引擎未發動
,或發動後以手牽、腳撥等方式移動,或僅於自家庭院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尚未駛入道路
等情,就不構成公共危險法定要件。

判決指出,劉放掉手煞車,利用地形坡度採取滑行方式前進,並未啟動引擎,車輛動力裝
置並未運轉,與「駕駛」行為不符,依罪刑法定原則,判劉無罪。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目前檢察官尚未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
議是否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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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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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20-07-18
這個真的很聰明
Hardy avatarHardy2020-07-19
那就改開一張坡道滑行放空檔的危險駕駛也好
Hardy avatarHardy2020-07-24
法律就這樣訂,法官也只能這樣判啊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7-28
不小心就滑進去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07-28
這不是法匠那什麼才是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7-30
硬要解釋有駕駛行為我相信也可以啦 不用再護航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7-31
之前不是有一個喝完酒在車上發動吹冷氣睡覺也有罪?
Steve avatarSteve2020-08-01
新聞標題有問題吧!著重是動力交通工具未發動動力,並非無
駕駛行為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0-08-04
這個就是當初停車看手機解釋成駕駛的結果,不以速度而以有
無啟動就得接受這樣的結果.然後電動車或怠速熄火車種在引
Liam avatarLiam2020-08-08
擎未轉動時,看他們要怎麼判定有無駕駛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8-10
以條文要防止危險的精神來講,駕駛要以速度而非以有無啟動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8-15
做判定,不從物理原理,就導致了速度0的被罰,此案則不用罰
Steve avatarSteve2020-08-18
以後怠速熄火可以合法滑手機了嗎
Tom avatarTom2020-08-20
最好還是停路邊再滑手機比較好@@
Donna avatarDonna2020-08-24
這就法匠啊 立法精神都不管了
Hedda avatarHedda2020-08-26
這樣還能護航法匠啊...腳踏車都可以判酒駕了,有沒有動
力發動跟酒駕行為有關嗎?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8-27
說真的啦,這個案例法官要解釋成駕駛行為也可以啊,但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8-30
法匠就是很愛彰顯自己的尊爵不凡
Freda avatarFreda2020-08-31
機械沒動力,的確不能判公共危險罪。不過真的要搞,也能用
已通電,車上部分設備已有動力來判刑。
至於酒駕罰金是屬於行政罰,所以有沒有發動都可以罰。
Adele avatarAdele2020-08-31
法匠親友沒事,本來就無罪,你們這些鍵盤判官嘴三小的
John avatarJohn2020-09-01
那駕駛開車,其他人推車,有沒有酒駕?
Isla avatarIsla2020-09-03
樓上 有的樣子 有動力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9-04
安拉,反正以後出門騎必翔電動代步車也不會被抓酒駕
Lily avatarLily2020-09-05
道交條例行政罰的部分也有駕駛字眼,所以照這邏輯打
行政訴訟,如果行政庭法官也認同,一樣免罰
Jacky avatarJacky2020-09-08
看有沒有法官願意把 重力牽引 視為 動力 的一種
David avatarDavid2020-09-11
特斯拉無敵了
Eden avatarEden2020-09-16
只能說,這種判決看法官如何去解釋(駕駛)這個行為
,而汽車引擎動力有無發動,應該當成另一個要件來看
Ida avatarIda2020-09-19
e04,阿如果有人被車撞死,他被車子挾持,車子自己動,無罪?
Doris avatarDoris2020-09-22
意圖酒醉不拉手煞車 應該死刑
Agnes avatarAgnes2020-09-24
真可怕 車沒發動滑下坡 腳剎車有油壓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9-29
之前喝酒機車用牽的就算酒駕,汽車就不算XD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0-03
機車用牽的算行人 但是台灣法律科科
Adele avatarAdele2020-10-03
車子的位能不是動能換的?法官沒學物理?
Tom avatarTom2020-10-06
法官智能太低應該被判刑
Kama avatarKama2020-10-11
現在法官還會收錢嗎 以前余鐵雄還會被暗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0-16
這法官真是奇才
Linda avatarLinda2020-10-18
法匠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0-22
法律奇才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0-23
這哪招?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10-24
法律規定 引擎沒啟動就不算"駕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10-25
有駕駛 汽車它在滑 無法可管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20-10-28
手放方向盤 等於駕駛
Kelly avatarKelly2020-10-30
不算酒駕可以算危險駕駛嗎?
Ula avatarUla2020-10-31
保護懂法律的人xd
Steve avatarSteve2020-11-03
在路上熄火自然滑行這樣比酒駕還危險吧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11-05
這算硬凹吧
Edith avatarEdith2020-11-08
人民對台灣法律的信任真的會被這些奇才玩死
Jacob avatarJacob2020-11-10
台東鄉親表示
Freda avatarFreda2020-11-12
這個是不是有高人指點啊
Lauren avatarLauren2020-11-15
“酒後未發引擎騎車滑下坡 二審改判有罪”,2016年9月
的新聞,看檢方要不要上訴嘍。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1-19
明顯就是法匠硬凹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11-20
有沒有駕駛行為根本法官說的算
Ida avatarIda2020-11-21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駕駛」行為,係指行為人有移動交
通工具之意思,並在其控制或操控下而移動動力交通工具
。故若行為人已酒醉僅為休息、檢查、修理、收拾或取物
而上車,然無使車輛移動之意思,縱已啟動引擎,因不致
引發交通往來危險,即難以酒醉不能安全駕駛罪相繩。”
Kyle avatarKyle2020-11-24
-最高法院一〇七年度台上字第四二五四號判決
Olivia avatarOlivia2020-11-26
看來最高法院見解是以有沒有移動車輛的意思為主,而不
是有沒有發動引擎。
Sarah avatarSarah2020-11-27
文組真的是台灣毒瘤
Ethan avatarEthan2020-11-30
一個酒駕各自表述
Megan avatarMegan2020-12-03
.......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2-06
白癡法官,喝醉酒的人操控汽車(動力交通工具)超危險,不
分有沒有發動啦,是哪個腦殘不會開車亂判案嗎
Delia avatarDelia2020-12-09
之前不是喝酒睡在駕駛座的就被法辦嗎? 這沒事喔..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12-12
幹這怎麼可能?沒發動不但沒煞車,連方向盤都轉不動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2-12
真是個奇觀阿
Rae avatarRae2020-12-17
酒駕的最大,難怪撞死這麼多人
Hedda avatarHedda2020-12-20
這個法官認知有問題吧! 沒有駕駛哪來移動呢?原來沒有
移動-人上車才靠下坡移動車輛啊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12-21
沒救了啦台灣司法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0-12-22
很多刑法教材這種情形是可以認定為有駕駛行為(下坡
路無發動引擎)而該當公危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2-24
這些文組仔可不可以統一一下見解啊
Joe avatarJoe2020-12-28
國庫缺錢、為了抓路邊怠速滑手機的,才會有以引擎發動來認
定是否在駕駛中
Jack avatarJack2020-12-31
法匠真棒~~這樣也可以
Leila avatarLeila2021-01-05
笑死 難怪開車撞人都沒事
Sarah avatarSarah2021-01-07
是警察問題.改控危險使用車輛.法官不能兼檢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