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7年12月17日我騎機車外出公差的途中發生車輛當我醒來已經在急診室了,對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發生車輛的...也不知道對方是什麼車子都是筆錄時警察告知!我完全沒有記憶下如果提出過失傷害勝算大嗎?我頸椎關節受傷植入人工關節以後也是半殘障行種不便!對方當事人到今天來看我的次數只有四次醫院三次出院到過年前一次就再也沒有了我打電話過去他們兇到一個不行還說我打來有什麼事嗎?一副壓根沒這事發生的態度讓我對這社會的人倫道德好難過........加上我看不懂現場事故圖很多這方面的事都不懂!我可以提出告訴要求賠償醫護費和修理費用嗎?要如何告到警察局嗎?要請律師嗎?人家說法也是有情與理我的勝算大嗎?如果我輸會有什麼結果?請好心的大大們幫幫我好嗎?ps.對方一點傷也沒有!我們是在一條小巷發生的路不大條沒有任何叉路!我們的行駛方向都是對的!他開一台休旅車我騎50機車...Showmore
事故發生後好無助 - 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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