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鑑定無過失也沒用 輾斃酒醉路倒男仍 - 開車
By Doris
at 2016-09-09T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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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2/1951077
二次鑑定無過失也沒用 輾斃酒醉路倒男仍遭判刑
2016-09-09 16:56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當時酒醉黃姓男子倒在馬路上,陳直
行輾過,黃肋骨碎裂、送醫傷重不治;事發後陳留在現場,向員警自首是肇事者,新北市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二次鑑定,均認定黃自行倒臥在車道上,是肇事原因,陳沒有肇
事因素。
但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陳姓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後認為,由畫面顯示,陳仍有4秒時間可反應
,應注意且能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以避免本件事故發生,卻疏未注意
而貿然前行,認定陳有過失,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4月。
判決指出,68歲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8月16日凌晨3時許輾過53歲黃姓男子,事發後黃抽血
驗出酒測值達1.7毫克;對此陳供稱他有開大燈,但天色昏暗,只能看到車前約4、5公尺
,黃躺在地上,他沒有辦法注意,因此沒有踩剎車。
陳的律師指出,黃姓男子夜間醉臥馬路,違反交通規則,陳並無過失、且無預見可能性;
陳的行車紀錄器是紅外線攝影鏡頭,影像會稍微亮一點,拍攝的畫面會比陳實際上看到視
線影像更為清晰,拍攝視角比陳坐在駕駛座上的視線更高更廣。
律師指出,因此當陳察覺黃倒臥在地時,已經沒有足夠反應時間及煞停距離,無迴避可能
性,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二次鑑定也均認定肇事原因是黃酒醉路倒馬路,陳依
信賴原則可主張免責。
但法官認為,當時道路上有路燈照明、廣告招牌燈光閃爍,對面有便利商店營業,行車環
境有相當光線;黃姓男子倒臥在車道,陳姓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在距離35公尺處已拍到畫面
,且路過的行人有伸手指地、行駛在陳前方的車輛也有閃避。
法官指出,從行車紀錄器可看到黃姓男子時,至陳姓司機車輛輾過他,其中有4秒的時間
,陳卻沒有減速,也沒有剎車;且因前車有突然偏離直行路徑,一般駕駛應該可以知道前
方出現突發狀況,且路況多變,行人闖入車道並非鮮見,非如高速公路上可高度信賴不會
有行人闖入車道。
法官認為,陳姓司機對於前方可能有事故或其他狀況,並非全無預見可能性,因此不採納
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死者過失為肇事主因,陳亦有過失。
------------
想問一下,有人研究過判決書,真的如記者這篇文章所寫的嗎?
主要想問的是,鑑定委員會的判定,到底對法官的價值何在?
若只看記者寫的,真的會覺得法官跟腦補的鄉民沒什麼兩樣....
--
二次鑑定無過失也沒用 輾斃酒醉路倒男仍遭判刑
2016-09-09 16:56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當時酒醉黃姓男子倒在馬路上,陳直
行輾過,黃肋骨碎裂、送醫傷重不治;事發後陳留在現場,向員警自首是肇事者,新北市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二次鑑定,均認定黃自行倒臥在車道上,是肇事原因,陳沒有肇
事因素。
但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陳姓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後認為,由畫面顯示,陳仍有4秒時間可反應
,應注意且能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以避免本件事故發生,卻疏未注意
而貿然前行,認定陳有過失,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4月。
判決指出,68歲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8月16日凌晨3時許輾過53歲黃姓男子,事發後黃抽血
驗出酒測值達1.7毫克;對此陳供稱他有開大燈,但天色昏暗,只能看到車前約4、5公尺
,黃躺在地上,他沒有辦法注意,因此沒有踩剎車。
陳的律師指出,黃姓男子夜間醉臥馬路,違反交通規則,陳並無過失、且無預見可能性;
陳的行車紀錄器是紅外線攝影鏡頭,影像會稍微亮一點,拍攝的畫面會比陳實際上看到視
線影像更為清晰,拍攝視角比陳坐在駕駛座上的視線更高更廣。
律師指出,因此當陳察覺黃倒臥在地時,已經沒有足夠反應時間及煞停距離,無迴避可能
性,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二次鑑定也均認定肇事原因是黃酒醉路倒馬路,陳依
信賴原則可主張免責。
但法官認為,當時道路上有路燈照明、廣告招牌燈光閃爍,對面有便利商店營業,行車環
境有相當光線;黃姓男子倒臥在車道,陳姓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在距離35公尺處已拍到畫面
,且路過的行人有伸手指地、行駛在陳前方的車輛也有閃避。
法官指出,從行車紀錄器可看到黃姓男子時,至陳姓司機車輛輾過他,其中有4秒的時間
,陳卻沒有減速,也沒有剎車;且因前車有突然偏離直行路徑,一般駕駛應該可以知道前
方出現突發狀況,且路況多變,行人闖入車道並非鮮見,非如高速公路上可高度信賴不會
有行人闖入車道。
法官認為,陳姓司機對於前方可能有事故或其他狀況,並非全無預見可能性,因此不採納
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死者過失為肇事主因,陳亦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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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有人研究過判決書,真的如記者這篇文章所寫的嗎?
主要想問的是,鑑定委員會的判定,到底對法官的價值何在?
若只看記者寫的,真的會覺得法官跟腦補的鄉民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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