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好...我有二個刑法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如果你們知道答案的話希望可以幫我解惑..謝謝!!1.甲開車撞到乙後,因為害怕被處罰而駕車離去,結果乙因為流血 過多而身亡。 答案應該是185-4的肇事遺棄罪和294第二項前段的違背義務之遺棄罪,二者再想像競合。 我的疑問是:(((可否成立殺人罪之不作為犯呢?)))因為甲明明知道逃跑的話乙可能會死亡,卻還是逃跑。2.甲撿到一個皮夾,並拿裡面的提款卡到提款機提款幾仟元。 首先甲成立337的侵佔遺失罪。 我的疑問是:(((甲之後的提款行為該如何論處?)))是不是應該以339-2來論處呢?希望各位大大們可以替小弟解惑,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可以附上說明,謝謝。
二題刑法不懂的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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