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問題想詢問私下和解 - 開車
By Victoria
at 2007-07-05T00:00
at 2007-07-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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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要麻煩大家幫我看看私下和解是否可行~
贅述太多請各位見諒..
當時是我男友騎機車載我上班~ 對方是自小客車
我和男友於上上個月月初在台北市內上班時間大約早上8:20
在上班途中因為車流過大前面的自小客車在綠燈途中突然煞車
我和男友大約距離1.5~2公尺左右煞車不及往車子右邊擦撞
當時應該擦裝到該車的保險桿上他自行補漆的部分
車子倒向該車的右方約輪胎處
當下男友起身後檢查我們傷勢(兩人撞到膝蓋)~ 該車車主出車門後
男友態度不佳的問他你幹嘛 對方就執意我們態度不佳所以他要要求我們賠償 執意是我們有錯 還一度懷疑我們沒有駕照( 事實上有 )
雙方僵持了一下後對方嚷嚷要找警方處理 但卻自顧自的拿手機拍照也不願打電話
男友看對方亦不願讓我們離開又不打電話報警就自行報警處理
警方來後詢問我們要和解還是送交通裁決所處理
雖然不願意但是後來還是先去醫院然後紀錄雙方口供送裁決所處理
我和男友自費急診費用兩人約1800~1900
警方只告知一個月後自行致電裁決所了解裁決狀況並申請文件
未告知其他法律上應注意事宜 所以現在還滿不知道如何是好的
目前的情況是對方車主聲稱已致電裁決所~裁決所告知是我們有錯
但是對方也並未申請裁決所的文件 只是口頭告知是我們有錯
原因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要求我們賠償他認為是我們造成的損失包括:
車燈、保險桿、烤漆、鈑金
對方說他有去TOYOTA車場估價~ 打折下來後的價錢是一萬一千多
要求我們全數賠償
我不清楚該如何做的有幾點:
1. 以這個金額來看我是不是應該自己先去申請裁決所的文件看是不是真的要我們賠償這些所有的東西?
裁決書上會告知甚麼? 會詳細的說哪些該賠 哪些不該嗎?
因為當初警方來的時候我們強烈告知車門上的板金凹陷跟我們沒有關係 因為我們是車子向右斜倒 根本也沒有壓到車門~
要賠應該也只有賠償保險桿的部分而已 (保險桿也不是新的 本身就有補漆過 而當時損傷狀況也只有掉漆)
2. 如果我們接受對方的私下和解該注意甚麼樣的法律程序呢?
會不會私下和解過後他又以法律追訴等的原因來和我們求償?
3. 都已經過了這麼久的時間我才想到車子應該有保險 是不是應該要先詢問雙方的保險公司?
對不起問題雜又多 要麻煩各位幫幫忙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哪裡可以詢問.. 先謝謝大家
目前我是請他先傳真給我TOYOTA維修中心的估價單~ 還沒有提到甚麼時候要賠償
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的熱心,目前對方傳給我的估價單已經給有車的同事看過,同事是認為雖是到原廠估價但是金額不合理。
近日將前往警局詢問申請照片與調閱錄影帶的方法
對方目前已經與車廠約好下周三要進廠維修
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先請對方不要維修~ 因為如果我們不用賠這麼多錢的話要他多花錢也說真的不太好
我的想法是比較偏向調解委員會請法官判定 依照lovelydogy先生/小姐的詳細解說(感激不盡) 似乎也是這樣對我方比較有利
可惜我男友只有保一般的強制險,但是對於出庭方面也很願意
聽同事提調解委員會必須是去對方的戶籍地該地
2 個已更新項目:
另外我也擔心如果和對方提出這樣的處理方式對方會惱羞成怒,我們也比較想息事寧人...如果說時間上充裕又尚未維修的話 我應該會選擇走到這一步
3 個已更新項目:
雖然我態度很和緩而且盡量很禮貌的告知對方我們對於理賠部分的立場:包括車門不願理賠,保險桿若修復(對方開估價單要整組換新包工6800up車款是Honda98~99年車)願理賠但不要全額賠償希望可以談價錢;對方就一直用不太好的口吻堅持一定要修到好而且要他滿意~還要原廠的~(問題是原先就不是新品而且舊車~保險桿上的漆和需要板金的部分是他自己搞得~我們也只是擦到漆掉了而已..)
4 個已更新項目:
聽很多人建議是不要理他要就讓他來告~ 我想請問如果他不選調解委員會選擇交通法庭~那訴訟費用該如何算呢? 對方竟然還說如果要告~連開車去送廠估價的時候沒上班的錢也要算在我們頭上!! 訴訟費用他很有信心一定他贏而且要我們付 (我是覺得不會輸就是了...又不是不賠)
贅述太多請各位見諒..
當時是我男友騎機車載我上班~ 對方是自小客車
我和男友於上上個月月初在台北市內上班時間大約早上8:20
在上班途中因為車流過大前面的自小客車在綠燈途中突然煞車
我和男友大約距離1.5~2公尺左右煞車不及往車子右邊擦撞
當時應該擦裝到該車的保險桿上他自行補漆的部分
車子倒向該車的右方約輪胎處
當下男友起身後檢查我們傷勢(兩人撞到膝蓋)~ 該車車主出車門後
男友態度不佳的問他你幹嘛 對方就執意我們態度不佳所以他要要求我們賠償 執意是我們有錯 還一度懷疑我們沒有駕照( 事實上有 )
雙方僵持了一下後對方嚷嚷要找警方處理 但卻自顧自的拿手機拍照也不願打電話
男友看對方亦不願讓我們離開又不打電話報警就自行報警處理
警方來後詢問我們要和解還是送交通裁決所處理
雖然不願意但是後來還是先去醫院然後紀錄雙方口供送裁決所處理
我和男友自費急診費用兩人約1800~1900
警方只告知一個月後自行致電裁決所了解裁決狀況並申請文件
未告知其他法律上應注意事宜 所以現在還滿不知道如何是好的
目前的情況是對方車主聲稱已致電裁決所~裁決所告知是我們有錯
但是對方也並未申請裁決所的文件 只是口頭告知是我們有錯
原因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要求我們賠償他認為是我們造成的損失包括:
車燈、保險桿、烤漆、鈑金
對方說他有去TOYOTA車場估價~ 打折下來後的價錢是一萬一千多
要求我們全數賠償
我不清楚該如何做的有幾點:
1. 以這個金額來看我是不是應該自己先去申請裁決所的文件看是不是真的要我們賠償這些所有的東西?
裁決書上會告知甚麼? 會詳細的說哪些該賠 哪些不該嗎?
因為當初警方來的時候我們強烈告知車門上的板金凹陷跟我們沒有關係 因為我們是車子向右斜倒 根本也沒有壓到車門~
要賠應該也只有賠償保險桿的部分而已 (保險桿也不是新的 本身就有補漆過 而當時損傷狀況也只有掉漆)
2. 如果我們接受對方的私下和解該注意甚麼樣的法律程序呢?
會不會私下和解過後他又以法律追訴等的原因來和我們求償?
3. 都已經過了這麼久的時間我才想到車子應該有保險 是不是應該要先詢問雙方的保險公司?
對不起問題雜又多 要麻煩各位幫幫忙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哪裡可以詢問.. 先謝謝大家
目前我是請他先傳真給我TOYOTA維修中心的估價單~ 還沒有提到甚麼時候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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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熱心,目前對方傳給我的估價單已經給有車的同事看過,同事是認為雖是到原廠估價但是金額不合理。
近日將前往警局詢問申請照片與調閱錄影帶的方法
對方目前已經與車廠約好下周三要進廠維修
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先請對方不要維修~ 因為如果我們不用賠這麼多錢的話要他多花錢也說真的不太好
我的想法是比較偏向調解委員會請法官判定 依照lovelydogy先生/小姐的詳細解說(感激不盡) 似乎也是這樣對我方比較有利
可惜我男友只有保一般的強制險,但是對於出庭方面也很願意
聽同事提調解委員會必須是去對方的戶籍地該地
2 個已更新項目:
另外我也擔心如果和對方提出這樣的處理方式對方會惱羞成怒,我們也比較想息事寧人...如果說時間上充裕又尚未維修的話 我應該會選擇走到這一步
3 個已更新項目:
雖然我態度很和緩而且盡量很禮貌的告知對方我們對於理賠部分的立場:包括車門不願理賠,保險桿若修復(對方開估價單要整組換新包工6800up車款是Honda98~99年車)願理賠但不要全額賠償希望可以談價錢;對方就一直用不太好的口吻堅持一定要修到好而且要他滿意~還要原廠的~(問題是原先就不是新品而且舊車~保險桿上的漆和需要板金的部分是他自己搞得~我們也只是擦到漆掉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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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很多人建議是不要理他要就讓他來告~ 我想請問如果他不選調解委員會選擇交通法庭~那訴訟費用該如何算呢? 對方竟然還說如果要告~連開車去送廠估價的時候沒上班的錢也要算在我們頭上!! 訴訟費用他很有信心一定他贏而且要我們付 (我是覺得不會輸就是了...又不是不賠)
All Comments
By Susan
at 2007-07-07T19:42
at 2007-07-07T19:42
二、警方記錄現場資料並製作筆錄之後,會由交通隊或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研判肇事原因,當事人可向警方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會記載當事人有無發現肇事因素及其違規行為,這並不是裁決或鑑定,是警方依據現場狀況研判肇事因素的資料。裁決所管理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事件,在某些違規情形,僅須繳納罰鍰即可結案,但有些違規不能採代收方式繳納罰鍰之案件,即須持相關資料(紅單或牌、駕照)至管轄所、站到案聽候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應至裁決所收取裁決書並即刻填寫異議狀,由裁決所將所有相關證物及異議狀一併移送管轄地方法院審理。因此可知,依您所說的情況是不會牽涉到裁決的問題,只是警方在車禍後一個月做出肇事責任初步分析研判。警方的研判,未必代表機車一定是完全過失,但因對方為前方車,除非能舉證對方有違規任意在車道內停止,否則日後若有訴訟,也難令法院相信對方有過失。警方只研判肇事原因,但沒有權利,也不會在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告訴當事人該賠些什麼,不過,對方汽車因本件事故造成的受損部位,您在現場應該是很清楚的,尤其是有舊損的部位或機車不可能撞到的部位,即使有損壞,也不是機車騎士所造成,對方縱有估價支出修理費用,但修理廠並無法判別是否全部損害均是此次事故所致。若有不服,您當然可以據理力爭,只同意賠償因此事故所致毀損部分,相信警方在現場已拍攝照片,有非同一事故造成的損害,不難判別。三、如果願意賠償和解,一定要寫成和解書,並應注意對方是不是登記的汽車所有人出面和解,若非本人則應出具書面委任書;其次,事故的時間地點應記載清楚,賠償金額如何交付?是當場以現金交付對方點收無訛不另立據,或於何時前給付完畢,均應詳細記載。除記載賠償若干金額,並應在和解書上註明對方拋棄其餘請求權的意思。我建議您,可至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成立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者,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事後即不得再行起訴求償,而調解會對和解應記載事項,應會比較清楚,對您也比較有保障。
四、關於保險:
(一)若對方有投保車體險,當然可以申請保險理賠,不過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之後,會向有過失的第三人(也就是本案的機車騎士)求償,所以不管對方有無投保車體險,對您來說並非重點,因為最後的賠償責任都會落在有過失的第三人(本案機車騎士)身上。
(二)若對方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關於該汽車的駕駛人在駕車時"因過失"致第三人受有傷害、死亡或財物損失而受賠償請求時,該保險公司都會在汽車駕駛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範圍內,負給付保險金之責,重點在於必須該汽車的駕駛人有過失,保險公司才會賠償給受傷的第三人(機車騎士與乘客),如果汽車駕駛人並無過失,保險公司是不必負擔給付責任的!
(三)汽機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您與機車騎士受有傷害(承保範圍不包括財物損失),可向承保該汽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主要賠償傷者的醫療相關費用,這保險不以汽車駕駛人有過失為必要(無過失責任),只要傷害確因本事故所致,受害人不必經過汽車的車主或駕駛人同意,行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規定的直接請求權,檢具身分證明、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直接前往該保險公司申請即可。(機車騎士只能向該汽車的保險公司申請,機車乘客可向該汽車或機車的保險公司擇一申請)
(四)機車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如果您男友的風險管理觀念很好,曾經投保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由保險公司為機車騎士承擔因過失所致對方的財物損失。這是很好的保險,一年的保費幾乎比強制險還便宜,除了可賠付第三人的財物損失之外,還可彌補強制險的保額不足及賠償範圍不足等缺點。
五、您收到估價單後,可檢示估修的內容是否全與本案有關,若有非同一事故所致毀損部分,應扣除該部分的金額,那是對方自己一併修復,應自行負擔。如果對受損部位有爭議,可試著向警方詢問可否提供現場照片正本或影本,相信可辨別是否同一事故造成。如果對方確有無理要求,不必同意賠償:
(一)可前往聲請調解,提供證據參考,相信能順利排除。
(二)此為單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無關(刑法不處罰過失的毀損行為),縱使和解不成而由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也僅是該不該賠錢、該賠多少錢的問題,對個人並無妨害。如果對方的車並不新,那由法院判決更有利於機車騎士,因為法院判決會就更換新零件的部分,依使用時間扣除零件折舊,譬如車齡一年的車,零件金額若為一千元,扣除折舊後只剩六百三十一元(每年折舊千分之三六九,逾五年則殘值固定剩下新零件金額的百分之十。)
2007-07-08 02:32:25 補充:
一、對方的車既然已使用逾五年,更換新零件時,法院判決時,會依行政院頒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加以折舊,認定其得請求之零件金額僅餘百分之十。如果零件金額為二千元,那麼折舊後就只能請求二百元,再加上烤漆與工資金額,就是您這方應負擔之賠償金額。
二、對方是汽車所有權人,您不宜要對方暫時不修,這是他的權利,但您認為金額不合理,自然可以不同意求償金額。如果他要自行修復,再求償回復原狀所需費用,自無不可
2007-07-08 02:43:36 補充:
三、民事事件聲請調解,雖以對造住居所的調解委員會管轄為原則,不過鄉鎮市調解條例也規定,如果對造願意到您所聲請的調解會調解,不受該條限制。
四、如果訴訟求償,這是請求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小額訴訟案件,訴訟費用為一千元,不必害怕!管轄法院是事故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地方法院簡易庭,不是交通法庭。如果法院判決,大概是原告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因為對方求償的金額會被扣除零件折舊,所以法院在依其請求有理由的部分,會命被告負擔該部分的訴訟費用;對方請求不合理的部分,訴訟費用由他負擔。算下來不過區區數百元的費用罷了,不用擔心
2007-07-08 02:50:06 補充:
五、就算上萬元的請求金額,法定利率為百分之五,計息日從收到對方民事起訴狀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利息也是很少的。如果對方要嚇唬您,宣稱律師費用要您這方負擔,更不用理他。因為我國民事訴訟第一、二審不採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就算委任律師也得自己負擔。他說車子進廠估價,因而不能上班,要請求這損失,其實車子估價哪會影響一整天不能上班?更何況去估價不一定要上班時間去,休息時間也能去啊!太荒謬了!若真在訴訟上如此請求,您只要主張那部分的損失應由原告舉證確實存在,況且那種損失與事故之間沒有相當因果關係,不能要求被告賠償
2007-07-08 02:57:41 補充:
六、對方的損害其實輕微,若真要論賠償責任,其實當時警方拍攝的照片應看得出原本已有舊損,應主張扣除原本已有之損害;非同一事故造成的損害,更應挑明主張不賠。現在已可先去聲請調解,不必管對方的車修不修,目前只管對方合理的回復原狀費用是多少,不是等您這方賠償了,再由對方去修。這種小額訴訟案件,對方若起訴請求,地方法院的簡易庭也是先進行調解程序,我想您最需要的證據,就是警方現場拍攝的照片,由它來證明對方車因這個事故造成的損害何在,以及對方車原本即有舊損存在
2007-07-08 03:00:36 補充:
七、記得去申請強制險的傷害醫療給付。如果不知道對方投保哪一家,可以先去您那部機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詢問,請保險公司告訴您該去哪一家申請騎士與乘客的強制險給付。如此,至少可以減少一些損失
By Bennie
at 2007-07-09T14:34
at 2007-07-09T14:34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w
By Gary
at 2007-07-07T23:45
at 2007-07-07T23:45
至於車燈、保險桿、烤漆、鈑金這些是由修車廠的師父詢問之後的價$(不一定沒那麼多,或者是修車師父亂開的或者是對方亂說的也不一定)多去問幾家修車廠就知道他是不是亂開天價了,他現在就是想敲你們一筆才會說要那麼多的費用,而且是舊車,真懷疑!他的車門是不是之前就有壞了,所以現在出了這種事他就會稱機敲一筆
你們可以拿照片去給修車廠的人詢一下是否有那麼貴!原廠的東西都較貴
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2007-07-10 11:18:12 補充:
先盡止他進修廠修車,不然到時後,又有什麼一大堆的費用會叫你出,在此趁又敲一筆喔!
去詢問律師看是否可以盡止他先不要進修車廠。
對了你們出事的地方有沒有監視錄影器呢?調出來,請問當時他(對方開車的)有沒有在用手機講電話呢?因而講電話而分心,突然煞車,倒置你們煞車不急而撞上。
By Kumar
at 2007-07-07T18:25
at 2007-07-07T18:25
您既然有報警
我覺得你於事故一個月後先去申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
這一定要一個月後才能申請
這警方開立的當事人登記連單上有記載
看看你們雙方肇責各佔幾成
他要你全賠
你當然也有東西要他賠
要記住:車禍不一定都是全責
你們和解是一定的
除了和解只有上法院而已
該賠甚麼東西是看你們能開立的證明
要眼睛亮一點
不要被坑了
By George
at 2007-07-06T16:11
at 2007-07-06T16:11
ㄋㄇ錯ㄉ機率較大~
而且~ㄋㄇ要告之前~雙方都會先被開一張罰單~
知道為蝦米ㄋㄇ錯ㄉ機率大ㄇ~
因為是ㄋㄇ撞到人ㄉ~
以警方方面ㄉ都是這樣ㄉ~
撞人ㄉ就是錯~
我想ㄋㄇ可以先去讓交通ㄉ鑑定是誰錯~
可是鑑定ㄉ費用要3000
ㄊ是一定要ㄋㄇ賠修理費用ㄇ???
ㄋㄇ應該還是先確定ㄊ有沒有去鑑定再說ㄅ~
我建議ㄋㄇ~
先ㄅ要賠錢~先鑑定
因為說ㄅ定鑑定是ㄊ錯勒~
如果怕鑑定以後是ㄋㄇ錯ㄉ話~
ㄋ就去跟警局掉監視器~
因為ㄋ只有撞到保險桿~
ㄅ用培車門ㄉ地方~
這是預防一ㄍ萬一~
因為說ㄅ定ㄊ會堅持是ㄋㄇ撞ㄉ~
還有要注意ㄉ一點~~
一定要跟ㄊ說錢給ㄊ以後就要和解~
ㄅ然就去鑑定~
(因為錢給ㄊ以後ㄅ和解ㄉ話~
說ㄅ定ㄊ會去跟警察說.......
因為ㄋㄇ錢沒給ㄊ所以還沒和解~又跑來跟ㄋ要錢~)
還ㄅ詳細ㄉ話問警方較快喔^^
2007-07-05 20:27:21 補充:
放心~和解以後ㄊ就ㄅ能再項法律要求ㄌ~
蛋一定要去警局讓ㄊ簽名銷案喔
By Olga
at 2007-07-07T13:22
at 2007-07-07T13:22
聽起來對方並為加投第三責任險 且並不是他開多少金額 你就要全賠 這是有責任比例比ㄉ
你有2ㄍ選責
1賠錢
2叫他ㄑ告 陪他上調解庭跑ㄍ幾次 到法院聽法官判定 跟他拖延 賠錢ㄉ金額數目會較少 而對方也會懶ㄉ告ㄌ
2007-07-05 19:37:49 補充:
他本身也有錯 建議你不要理他 叫他ㄑ告吧 白白便宜ㄌ他金錢
2007-07-09 02:44:11 補充:
上ㄌ法院不用費用 但會要求一定要先調解過 其實我現遇ㄉ狀況和你們一樣 但確是我們賠對方 原因是道路法則上 大車就吃虧 撞上來ㄉ是機車 一樣是撞上右後車輪 見定後得到ㄉ結果是我們錯 如果是左後車論就是機車騎士錯 但現今只是小小ㄉ沒保持安全距離 就說一切是大車ㄉ錯 調解會上ㄌ4次 開ㄉ是天價20萬 (輕微挫傷)跑ㄌ一次法庭 過程到現在為7ㄍ月ㄌ 還在耗 就是不想如願ㄌ敲榨ㄉ人 必竟錢不好賺 他想賺 也得付出時間金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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