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問題!!汽車超速 - 汽車
By Bethany
at 2009-06-29T00:00
at 2009-06-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開車超速被拍照~請問一下喔
它的告示牌和路面都是寫限速60
那我收到罰單它上面是寫限速60超速24公里~我開到84公里!
但不是有緩衝時速10公里嗎?可以開到70公里
那它超速是時速多少以內和超過多少分別罰多少錢啊????
它的告示牌和路面都是寫限速60
那我收到罰單它上面是寫限速60超速24公里~我開到84公里!
但不是有緩衝時速10公里嗎?可以開到70公里
那它超速是時速多少以內和超過多少分別罰多少錢啊????
All Comments
By Hedwig
at 2009-07-03T00:17
at 2009-07-03T00:17
您是速度如果在 70公里,那麼您是在合理限速範圍內...
如果速度是在71公里,那麼您就算是超速 11公里了...
而罰單金額的算法為超速罰款一千七百元至二千四百元不等
超速二十公里以上罰款一千九百元,每超速二十公里
罰款增加二百元
所以基本上您的罰單應該是要繳交 1900元...
2009-06-30 13:43:49 補充:
查了一下...超過20公里未超過40公里是繳納期限內要1800元
但是...還是要看罰單上所寫或是監理單位的判定...
現在一般都是電腦作業...所以啦!!!請自行判斷...
By Emily
at 2009-06-30T06:54
at 2009-06-30T06:5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做準則裁罰.
By Blanche
at 2009-06-30T12:02
at 2009-06-30T12:02
並不是你就能超過速限10%不受罰
By Jacky
at 2009-06-29T11:53
at 2009-06-29T11:53
期限內繳納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違反事件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一裁罰基準(新臺幣:元)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備 註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二十公里 以上未滿四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一二OO
│
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四OO
一六OO
一八OO
二OOO
記違規點數一點。
汽車
一八OO
二OOO
二二OO
二四OO
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四十公里 以上未滿六十公里
第 四十 條
一二OO
│
二四OO
機器腳踏車
一六OO
一八OO
二OOO
二二OO
記違規點數一點。
2009-06-30 18:07:52 補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
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
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
里。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
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峰:說的於理有據
Related Posts
買汔車問題,請各位前輩提供寶貴的意見,謝謝!
By Rosalind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
從台南到台東.....
By Carol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
哪種汽車衛星導航較好用
By Bennie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
台北地點一些問題點數不夠可在開給您20點
By Frederic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
我要買摩托車,該買什麼?
By Lydia
at 2009-06-28T00:00
at 2009-06-28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