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教學之(一)【併排停車篇】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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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上一篇文章(#1OqvrcJ7)(https://goo.gl/UOCwIv
被推爆後,很多人寄站內信來詢問檢舉交通違規相關問
題。因問題重疊性頗高,所以乾脆另外發系列教學文教
大家,希望大家一起為台灣交通安全努力。

教學文第一篇要教大家的就是檢舉【併排停車】,
個人認為這是最令人痛恨的交通違規,完全枉顧其
他用路人的權益。

【併排停車開單成立要件】
我就不引法條了,直接白話說明。

1.違規車輛右側有其他已停妥的機車、汽車、單車。
【*a.還有一種例外狀況請參閱下方補註說明】
2.車輛已靜止三分鐘以上,不管駕駛是否在車上,
違規行為均成立。
3.可清楚拍到駕駛座,證明駕駛不在駕駛座位上。
4.剛好拍到駕駛上/下車。

在確定1的前提已構成的基礎之上,只要2/3/4任何
一種狀況成立,即構成併排停車,罰款2400元。

反之,車輛未停滿三分鐘,無法清楚拍到駕駛是
否在位子上的話,只能以併排臨停開單,罰款600
元。【*b.併排臨停認定爭議請參閱下方補註說明】

【拍照要領說明】
1.車頭/車尾/全景(或前景),各種不同角度皆有。
2.一定要拍到右側有車輛停放。
3.照片一定要打印上時間,手機可下載time stamp程
式,或是用小畫家後製,但必須保留照片原始資訊
EXIF檔,以供驗證。

【案例說明1】
https://youtu.be/qCHd1w96Sgk
https://youtu.be/9ZQyJtDqiGw
像這樣直接拍到駕駛下車,毫無疑問就是2400元了。

【案例說明2】
https://youtu.be/3M1LVatDoSc
像這樣沒有拍到駕駛座,拍攝時間也未滿三分鐘,就
必須用其他照片做輔助證據,否則只能開臨時併排。

加上這兩張照片做為輔助證據,這一案也是2400元。
http://i.imgur.com/Wdxxkkk.jpg
http://i.imgur.com/gYaeP2x.jpg

【案例說明3】
一張斃命!清楚拍到駕駛不在車內,2400元乖乖繳納。
http://i.imgur.com/5Ywlbda.jpg

【案例說明4】
完美分解動作,1、2、3、4,拍到駕駛上車,一樣是
2400元
http://i.imgur.com/v9QM5MT.jpg
http://i.imgur.com/8a1D5Yg.jpg
http://i.imgur.com/resQ3si.jpg
http://i.imgur.com/pnarKGW.jpg

【案例說明5】
四張照片從不同角度拍攝,且涵蓋全景,證明不是因
前方車流回堵而導致的塞車,且照片拍攝時間前後超
過三分鐘,併排停車成立,罰款2400元。
http://i.imgur.com/Iz3QLUu.jpg
http://i.imgur.com/bQPkpPz.jpg
http://i.imgur.com/IuKF7JZ.jpg
http://i.imgur.com/HZI99Bb.jpg

【案例說明6】
兩張照片,一前一後,間隔三分鐘,一樣是2400元。
http://i.imgur.com/TPvbfPg.jpg
http://i.imgur.com/Bg4NIre.jpg

【案例說明7】
機車最好檢舉,只要車主不在車上,拍一張照片即可
開單告發,像這樣就是2400元了。
http://i.imgur.com/6J6LOqn.jpg

【*a.例外狀況說明】
前述說明,右側必須要有車輛停放才構成併排停車要
件,但是有一個例外情況是,如果車輛右方是停車格,
車主(為了省停車費)不把車停入格子內,而是併排
停在停車格外的話,一樣可以用併排停車開單。法條
依據如下:

根據交通大隊執法組,以及交通部 105.12.07. 交路
字第1050030545號函釋:
一、「併排停車」係指車輛以斜向、垂直或平行等方
向與其他更靠近路面邊緣之停置車輛併排於道路
路面上,故「併排停車」除指實質兩車之併排外
亦應兼括抽象上可能得併排
二、有關詢問道路旁設置合法停車格(車格內未停放汽
機車)併排停車,因該汽車已占用車道、造成道路
使用空間縮減,致增加其他汽機車駕駛人或行人
為閃避、繞越該違規車輛所衍生之危險,只要違規
車輛併排道路旁之「停車格」(非實際車輛)停車,
致部分車身已佔據車道時,即可構成「併排停車」
之處罰,屬抽象上的「併排停車」處罰之範圍,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併排停車處罰。

【案例說明8】
這台SENTRA就是如上所述案例,業已開單告發併排停車
2400元。
http://i.imgur.com/sGAQUd9.jpg
http://i.imgur.com/6VZKt6j.jpg
http://i.imgur.com/qbQVUIx.jpg


【*b.併排臨停】
【案例說明9】
停車未滿三分鐘,或是無法清楚拍攝到駕駛座是否有人,
只能以併排臨停告發,罰單600元。像案例中這台TEANA,
從我發現這台車到他開走,前後不到一分鐘,就只能以
併排臨停送件。
http://i.imgur.com/U2i3AYD.jpg
http://i.imgur.com/6PPGQdc.jpg
http://i.imgur.com/ARTT89k.jpg

【案例說明10】
以行車記錄器由後往前拍攝採證的話,部分承辦人會以
無法確定駕駛人是否在車上,以及車輛是否處於完全靜
止狀態,未免引用法條(55或56條)爭議,爰不予舉發。
所以這部分算是爭議最大的,同一分局同一承辦人,有
時會開單,有時又打槍,必須看個別案件違規情況決定
之。
像這個是有開單告發的(併排臨停)
https://youtu.be/yHdIDoqWlgU

這兩個就又變成併排臨停不成立
https://youtu.be/zc8F9nMr_dw
https://youtu.be/3-fOoXj-JXQ

以上是系列教學文之一,提供給各位版友參考。

#DOD行車記錄器真是檢舉好物
#Time Stamp APP也是檢舉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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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4-06
推推
Kelly avatarKelly2017-04-08
為民除害 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4-13
謝謝您。個人為表感謝
John avatarJohn2017-04-15
明天有電腦時 轉P幣1000給您
馬的 看那些為自己方便的並排車超不爽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4-15
圖文並茂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4-19
如果併排臨停,寫成併排停車 (只符合1),是否可能被打搶?
(以不確定來打槍) 。若被打槍,能否請求改開臨停? (重
Poppy avatarPoppy2017-04-22
送件應該超過七天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4-25
另感謝教學,為了檢舉,自己也更懂交通法規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4-26
Andy avatarAndy2017-04-30
回樓上A大,送件前自己先確立違規內容,可以幫忙承辦員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5-05
製單,加快檢舉速度。另外若真的被駁回,一樣可以在收到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5-10
承辦人回覆信件七天內,再次補正(或修改)檢舉資料。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5-14
要怎麼拍不會被發現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5-19
回樓上R大,拍攝技巧會再另外發一篇教學文,請耐心等候
Sandy avatarSandy2017-05-21
app 檢舉小幫手 ,直接幫你把exif資訊撈出來,包含位址
及時間
Susan avatarSusan2017-05-23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5-25
推 為民除害
Hedy avatarHedy2017-05-28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5-29
推推
Dora avatarDora2017-05-31
家裡附近有人習慣性違停 檢舉成功幾次後 他用布蓋住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6-05
用布蓋住車牌 求解?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06
回樓上I大,打110,說有車輛遮避車牌,不曉得是不是贓車?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6-08
請員警到場處理,順便開違規停車單。員警若不處理,可持
續撥打110,再不處理就投訴督察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6-09
併排真的很OOXX 學到一招 以後有機會也來檢舉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6-10
推一個
Ethan avatarEthan2017-06-14
併排停車真的很可惡
Susan avatarSusan2017-06-16
台中就靠大家幫忙了
Leila avatarLeila2017-06-18
那我只要牽台腳踏車塞汽車右邊就能檢舉了?
Dora avatarDora2017-06-19
感謝
Jake avatarJake2017-06-24
封肛秀下限time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6-28
to櫻花大 的確是這樣沒錯
Emily avatarEmily2017-07-02
這樣也能噓,果然是CAR版神人封缸哥(感謝抬愛回文喔)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7-03
車子要是好好停格子裡怎麼會被檢舉?算了某人是有名的…
Linda avatarLinda2017-07-06
感謝大大的努力及分享,幫推
James avatarJames2017-07-08
封缸哥..看到停車格內有汽車你塞鐵馬進去檢舉看看過不過
Andy avatarAndy2017-07-09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7-11
紅明顯,封缸別出來丟臉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7-15
少那邊出一張嘴,整天歧視兩輪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7-18
另外,回ka大,檢舉小幫手被雙北(還是台北)認定為第三方
系統,不能檢舉了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7-19
缸哥有事嗎?違規就是違規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7-23
樓上JS大說得沒錯,所以我都是直接丟各縣市警局官網檢舉
Leila avatarLeila2017-07-23
必須推
Zanna avatarZanna2017-07-28
避免被用各種不同原因退件。
Zanna avatarZanna2017-07-28
封缸無極限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7-31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8-05
我比較想知道怎麼拍不被發現 怕手機拿出來要拍 凶神惡煞跑
出來要輸贏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10
回樓上Starts,日後會再發一篇拍攝教學文,車主在車內或
Erin avatarErin2017-08-13
旁,我還是可以照拍不誤,取證在無影無形之間完成。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8-15
超速好像比併排便宜?
David avatarDavid2017-08-17
車主在不知不覺狀態下遭到「偷拍」,收到檢舉照片時,常
會看到自己也入鏡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18
回樓上ASKA,民眾不能檢舉超速。另外超速要看超過多少公
里,超過速限60公里的話,罰起來也是很可觀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8-19
請問L大,DOD LS475W還有優惠特價嗎?
Jacky avatarJacky2017-08-22
這篇主題跟DOD有何關聯?假心得真廣告嗎?
Lucy avatarLucy2017-08-23
回樓上E大,已寄站內信,敬請查收:)
Yedda avatarYedda2017-08-25
回樓上aazzz,檢舉工具是DOD行車記錄器,請問哪裡有廣告
嫌疑?
Belly avatarBelly2017-08-28
是不是廣告文可以由版主裁定。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8-31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9-05
如果商家置入性行銷如此明顯還不叫廣告文、那就不是廣告文
吧......攤手!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9-07
回樓上phrmics大:部分縣市政府警察局已認定外掛APP是第
三方程式,不能再以外掛APP進行檢舉。
Kumar avatarKumar2017-09-09
回樓上aazzz大:那我是不是也廣告了Time Stamp APP?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9-12
fixtw 會保留照片 exif, 用一般會打浮水印的 app要小心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9-16
感謝 L640304 提醒,目前 fixtw 可以正常送件與舉發
Delia avatarDelia2017-09-20
想崩潰噓果然什麼理由都可以,我看噓文的就是圖中的違
規車主吧,笑死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9-25
感謝教學文。跪等第二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9-26
抱歉,剛剛太晚回完下一句,有點沒頭沒腦的
Carol avatarCarol2017-10-01
內文沒有任何字句提及商品銷售,這樣也能硬扯是廣告文!
Regina avatarRegina2017-10-05
L640304 大大:建議時間浮水印要盡量長得像一般行車記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10-08
器那樣,左下或右上一行,不要換行,因為有小部份員警
會說這是有改過圖的,很無聊的員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10-11
打錯字,放左下或右下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0-14
案例說明4,有些員警會開55,不過正常應該最少也有55
John avatarJohn2017-10-18
回樓上P大,現在我都會統一位置/字體/顏色了,避免被刁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10-22
【案例說明4】已經收到結案通知,是開併排停車2400沒錯
Robert avatarRobert2017-10-25
結案開單告發通知信 http://i.imgur.com/u7TReOP.jpg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0-26
L大: 案例說明4 ,那四張有些員警會開56(2400元)
Iris avatarIris2017-10-27
L大: 案例說明4 ,那四張有些員警會開56(2400元)
Joseph avatarJoseph2017-10-28
也有些員警會主張有看到車主,所以是立即行駛狀態,所以
算是55 (罰金差很大
Doris avatarDoris2017-10-28
對,就是開56條,併排停車2400元沒錯(請參閱上方連結)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10-29
我個人的話,是投56一票,因為這都已經車道上嚴重併排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0-31
罰單差4倍啊,以我送件的經驗,台中六分局這邊都會開56條
Gary avatarGary2017-11-05
沒錯啊,單線道還敢這樣停車,完全不管其他人死活了!
Megan avatarMegan2017-11-09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11-11
Doris avatarDoris2017-11-13
逢甲喔...
George avatarGeorge2017-11-17
台中人謝謝你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1-19
回miayao417:我的主戰區在台中,次戰區在台南:)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11-19
回asukarei,大家一起用罰單教訓違規魔人。
Agatha avatarAgatha2017-11-20
其他縣市我不知道,但是台北市不需要再加工時間上去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11-21
回gaulle1974,沒有時間的照片或影眼,依法是不得開單告
Regina avatarRegina2017-11-23
發的。(若我的認知有誤,請指正)
修正上文錯字,或影眼,應為或影片。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1-27
學起來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1-30
推推
Bennie avatarBennie2017-12-03
推推
Noah avatarNoah2017-12-04
原來和泰ㄧ哥也被怕檢舉啊,開這牌的不意外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12-08
救人一命,樓主一生平安,小的是專注在國道領域的違規。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12-10
最痛恨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行駛路肩及下交流道插隊
David avatarDavid2017-12-11
不適用台南
Joe avatarJoe2017-12-14
有的白線內很寬,停白線內但右邊還是能再塞一台機車,一
樣算併排嗎?可是如果是機車後到就實在很衰了
James avatarJames2017-12-16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12-20
那車子一開始就可以停更靠右了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2-20
沒檢舉過的我想問一下,大家都填真實個資嗎?
Eden avatarEden2017-12-25
提供資訊:撥110警方不一定到場,但撥112報案一定出勤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12-26
感謝大大 這社會需要更多你這樣的人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12-31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2-31
呵 原來台中澳D哥在開班授客
Megan avatarMegan2018-01-01
夜拍哎鳳限定 爛糊機只能羨慕
Isla avatarIsla2018-01-03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1-04
回sw,只要掌握三分鐘原則跟證明非行駛,台南也適用,但
一分局我就不敢說了
Poppy avatarPoppy2018-01-07
讚啦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1-10
爽 掃光並排
Puput avatarPuput2018-01-14
Delia avatarDelia2018-01-17
案例八蠻無辜的 機車那樣放 車子停不進停車格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1-17
如果我是案例八的,我會直接機車推倒或拉去路中央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1-19
回narnic:請看案例8的第一張照片,那時機車還沒停放,車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1-21
子要停進停車格根本不是問題,照片2/3的機車是幾分鐘後才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1-21
陸續騎過來停放的,汽車車主是從一開始到停車格位置時,
就沒打算把車停進格子內的(我全程在現場目擊)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1-24
所以案例8並沒有無辜(再次強調請看第一張照片即可得知)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1-26
回sw,如同JS大所說,台南一分局和新營分局特別刁,但其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1-26
他分局利用三分鐘舉證法,都會開單告發的。
Una avatarUna2018-01-30
回yiyin330:如果汽車可以停在格子內,右側尚寬還停得下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2-02
機車的話,這應該不算併排停車(我也不會去檢舉)因為這
並不影響交通安全,也沒侵犯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造成車
Olive avatarOlive2018-02-07
道縮減,釀成危害。反倒是機車(非大型重機)停在汽車格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2-09
內的話,是可以依法開罰的(未依規定車種停車56-1-9條)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2-11
回akins:只要檢舉事證明確,依法是可以不用留真實個資
Hedda avatarHedda2018-02-13
但是不要白目到地址電話姓名留警局和局長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2-16
再推 後續系列文可以分享常用的法規條文嗎
Mason avatarMason2018-02-18
請收精華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2-18
停好車被硬插被檢舉並排我覺得很有爭議,我的看法就是沒
緊靠路邊停車,不然別人怎插,這個還牽涉到15跟10公分白
線的差異,我的做法是,除非超過1/2車身凸出影響通行,以
及轉角視野死角違停,不然根本不想理,依照臺灣目前的駕
駛人習慣,跟鄉下地區停車格數量,根本檢舉不完,當違規
是事實時,檢舉與否完全在於你自己,沒有對錯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2-23
但還是希望自行判斷是故意還是被迫性違規,或者道路設計
不良等情況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2-27
行車記錄器影像應可充分證明目標車完全靜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8-03-02
以不能確定是否靜止而不開單應算包庇 應投訴
Ivy avatarIvy2018-03-06
所以都建議拍照至少要間隔幾秒多拍幾張證明非行駛,隔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3-08
分鐘重複相同動作,影片就沒這種問題,這種做法是避免有
承辦會說車主開走又開回來,或者是車輛非行駛狀態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3-09
回L640304 所以我才說其他縣市我不知道, 台北市確實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12
不需要另外加工, 幾個一線分局也不希望檢舉人加工
Kama avatarKama2018-03-14
我看你有些照片是在馬路上拍的, 應該是以行人角度拍攝
其實我很羨慕開車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行人檢舉容易被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3-15
發現, 容我提醒各位車主, 如果萬不得已需要違停一下
Susan avatarSusan2018-03-17
拜託不要停行穿道旁的紅線, 台北市有些行穿道旁有劃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3-22
自行車道,如果我過馬路發現有車違停在行穿道和自行車
專用道的話, 我會分開檢舉的.
Mason avatarMason2018-03-26
違停行穿道和自行車道不需要車頭車尾各自拍照
只要同一位置多拍幾張就可以檢舉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27
有的車一邊停行穿道一邊停人行道, 這種停法在台北市
也可以分開檢舉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3-28
台中有你真好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3-31
台北市會看提供資料裡的EXIF, 所以不需要再加工
Kumar avatarKumar2018-04-04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4-06
回樓上js大:我檢舉併排停車當然心中也有一把尺,我同意
Joe avatarJoe2018-04-10
您的看法,所以您看我所舉的十個案例,有哪一個不是重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4-11
且惡性的違規行為,占據了一條車道,完全漠視其他用路人
的行車安全。
Ina avatarIna2018-04-11
回gaulle1974,各縣市警察局處理標準不一,台中/台南無日
期與時間的照片,就是直接被打槍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4-16
Donna avatarDonna2018-04-20
Zanna avatarZanna2018-04-21
Annie avatarAnnie2018-04-21
案例8讓我想起那位婦人收到罰單後在FB鬼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4-22
是的,在社團內迅速被大家轟炸。她只拿照片2/3替自己辯
駁,說是因為機車卡位導致她沒辦法停進格子內的話,結果
George avatarGeorge2018-04-26
我拿出時間更早的照片1佐證,完全打臉打得她不要不要的
Kelly avatarKelly2018-05-01
感謝有你,出這份心力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5-01
我都習慣用"檢舉小幫手"app,但是好像不能選擇併排停車,有
Erin avatarErin2018-05-02
更好用的app可以推薦的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5-05
回P大,部分縣市政府警察局已認定外掛的檢舉小幫手APP是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5-06
第三方程式,不能再以外掛APP進行檢舉。我還是習慣在各縣
市政府警察局官網送件檢舉,確保萬無一失。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5-07
桃園目前還是受理app檢舉,只是app沒有違規項目可以選,謝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5-11
謝你的分享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5-14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5-17
去年台北市還可以用檢舉小幫手,現在已經被認為是機
器人Q_Q
以下是近期用用檢舉小幫手APP 收到的回覆:親愛的北
市警政APP使用者:您好!為確保北市警政APP各功能運
作正常及防止DDoS攻擊,本APP禁止以機器人或自動化程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5-22
式上傳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本局已於106/2/14於北市警
政APP交通違規檢舉說明中公告:如發現以機器人或自動
化程式上傳之案件,一律不受理。
Jacob avatarJacob2018-05-23
沒錯,台北已經不能使用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5-24
回原po,我是對那先嗆別人吃飽太閒愛檢舉的聲明啦,我自
己是金獎等級的而已,您懂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5-25
回J大,我只是初始會員,路人等級(科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5-25
補推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5-28
太屌了
Enid avatarEnid2018-05-31
併排停車超自私可惡!願樓主一生平安!
Poppy avatarPoppy2018-06-03
大推
Rae avatarRae2018-06-04
感謝分享, 詳細教學明天就來試看看
Hedy avatarHedy2018-06-08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6-10
推你一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06-12
我之前在這個版一篇文章看到有人說用電腦檢舉才是內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6-14
說的一點都沒錯.用電腦除了多視窗方便,還能利用地圖
Kama avatarKama2018-06-15
查附近門牌,對於多項檢舉非常方便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6-16
請問要怎麼申訴?我給了六秒的截圖,承辦還說無法確認臨停
Jack avatarJack2018-06-19
回樓上,可以改送NPA署長室。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6-21
好,我試試看,感謝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6-22
推!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6-27
想請問如果是多項違規,是全部一起檢舉?還是一條一
條分開檢舉呢?
Kama avatarKama2018-06-29
分開檢舉
Erin avatarErin2018-06-30
溫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