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鑑定我可在申請覆議嗎?我的機率有多高 - 汽車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6-03-28T00:00
at 2006-03-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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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機車與汽車同方向直行過十字路口,但我被汽車由左後方撞到手開放性骨折肋骨斷3根,至交通鑑定後說雙方都有疏失,都違規交通規則第94條前後3項都未注意到對方,但我是主因對方是次因,因他說他沒看到我!但我覺得當時他車上載有3人應該在聊天所以才沒看到我撞到我但我在交通鑑定上忘了說明這點我覺得鑑定的人應該以為只有他一個人開車,所以認定是我過偏向汽車道,才被撞到,所以我想申請覆議的話,說明這點,不知道我的機率是多高,因為對方沒受傷而且現在完全不理會我們也不想協調,雖然我知道可以以刑逼民但我想知道大大幫我了解一下我的機率多高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6-03-29T23:56
at 2006-03-29T23:56
就你文字敘述翻盤機率不高。
如你還是不服當然可以覆議。你對鑑定結果仍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書翌日起30日內敘明理由,向管轄『汽車肇事負意見定委員會』申請覆議。
覆議費用2000元。
2006-04-01 13:24:06 補充:
第 九 編 附帶民事訴訟 第 487 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2006-04-01 13:24:26 補充:
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前,不得提起。
2006-04-01 13:25:10 補充:
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第 494 條 刑事訴訟之審判期日,得傳喚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關係人。第 495 條 原告於審判期日到庭時,得以言詞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其以言詞起訴者,應陳述訴狀所應表明之事項,記載於筆錄。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筆錄準之。原告以言詞起訴而他造不在場,或雖在場而請求送達筆錄者,應將筆錄送達於他造。
By Ursula
at 2006-03-28T02:07
at 2006-03-28T02:07
如果交通事故是發生在十字路口ㄉ話...
一般他會判定雙方都有疏失...
因為...
十字路口為重要路段,行經時要特別注意...
如果有事故發生,雙方都要負擔責任ㄉ...
如果協調不成ㄉ話...
只有上法院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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