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推Uber條款 Uber司機控政府趕盡殺絕 - 汽車
By Genevieve
at 2019-02-24T21:35
at 2019-02-24T21:3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jacksons (Michael)》之銘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2632
: 日前為安撫計程車業者不滿Uber與租賃車合作叫車載客,交通部擬研議「Uber條款」,
綜
: 各方意見後,於昨(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重點包
括
: 止Uber巡迴攬客、方式計費須以日租或時租,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共5大細項,修正
預
: 期為2個月。沒想到消息一出,反而引發Uber支持者抨擊,有兼職司機就在網路控訴,
指?
: 自己只是想養家糊口求個溫飽,「政府非得要一直趕盡殺絕嗎?」
: 交通部昨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重點包括5大項,一為
不?
: 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二為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
供
: 管機關查核;三為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四為以日租或時租
方
: 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之?
: 五為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 對此,有Uber司機在《爆廢公社》表示,政府對於租賃車(Uber)的法案一改再改,從
以
: 不合法退出台灣,到跟政府溝通直到合法回來,結果現在又改為不合法,「這樣改來改
去
: 對嗎?」該司機表示,昨日傳出要改Uber法案時,還是計程車工會先發文後,交通部才
慢
: 步發出公告,「這是什麼邏輯呢?」痛批難道計程車司機要生活,Uber司機就不用養家
糊
: 嗎?更罵政府此舉根本是「一直趕盡殺絕」!
: 司機表示,就他所知,Uber跟一般計程車有許多差別,像Uber 要繳牌照稅燃料稅,計
程?
: 不用還有補助;Uber每台都有保險,計程車則不一定;Uber司機要有良民證、無肇事紀
錄
: 計程車不一定;Uber價錢公開透明、有乘客轎車才有生意;Uber司機除法律規範外,還
有
: 私規定和標準,遭客訴還有可能被停權;Uber大部分乾淨、無菸味等。
: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個人偏愛Uber」、「我只能說我之前只要該地區有Uber都是
搭
: Uber…」、「推Uber」、「我寧可搭Uber~也不想搭計程車」、「我寧願用爬的也不搭
計
: 車」、「呵呵呵呵,如果你知道某些大眾運輸產業的背景,就知道為什麼了」。
: 心得:
: 政府最近一直對小黃放出利多,對Uber卻相對更嚴格限制,小大眼的態度很明顯,
: 究竟是小黃勢力太強大還是政府太軟弱,實在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小弟法盲 但想到一些方法
不知道新法上路後這樣有無違法?
排版差請見諒
一為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
不得外駛巡迴,所以上車地點必為車行,這樣乘客依舊可以自己去車行租車附駕搭乘,若
有其他地點的上車需求,車行可以提供免費送車到府(就跟格上的某方案一樣)。
二為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
這應該沒什麼問題。
三為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
也沒什麼問題。
四為以日租或時租方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
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之
這樣可以像irent一樣時租金+里程計費,如果是短途需求就提早還車即可,但時租金一樣
以ㄧ小時計算。我假想一小時1元,一公里30元應該差不多吧?
五為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應該也不成難事。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2632
: 日前為安撫計程車業者不滿Uber與租賃車合作叫車載客,交通部擬研議「Uber條款」,
綜
: 各方意見後,於昨(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重點包
括
: 止Uber巡迴攬客、方式計費須以日租或時租,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共5大細項,修正
預
: 期為2個月。沒想到消息一出,反而引發Uber支持者抨擊,有兼職司機就在網路控訴,
指?
: 自己只是想養家糊口求個溫飽,「政府非得要一直趕盡殺絕嗎?」
: 交通部昨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重點包括5大項,一為
不?
: 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二為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
供
: 管機關查核;三為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四為以日租或時租
方
: 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之?
: 五為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 對此,有Uber司機在《爆廢公社》表示,政府對於租賃車(Uber)的法案一改再改,從
以
: 不合法退出台灣,到跟政府溝通直到合法回來,結果現在又改為不合法,「這樣改來改
去
: 對嗎?」該司機表示,昨日傳出要改Uber法案時,還是計程車工會先發文後,交通部才
慢
: 步發出公告,「這是什麼邏輯呢?」痛批難道計程車司機要生活,Uber司機就不用養家
糊
: 嗎?更罵政府此舉根本是「一直趕盡殺絕」!
: 司機表示,就他所知,Uber跟一般計程車有許多差別,像Uber 要繳牌照稅燃料稅,計
程?
: 不用還有補助;Uber每台都有保險,計程車則不一定;Uber司機要有良民證、無肇事紀
錄
: 計程車不一定;Uber價錢公開透明、有乘客轎車才有生意;Uber司機除法律規範外,還
有
: 私規定和標準,遭客訴還有可能被停權;Uber大部分乾淨、無菸味等。
: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個人偏愛Uber」、「我只能說我之前只要該地區有Uber都是
搭
: Uber…」、「推Uber」、「我寧可搭Uber~也不想搭計程車」、「我寧願用爬的也不搭
計
: 車」、「呵呵呵呵,如果你知道某些大眾運輸產業的背景,就知道為什麼了」。
: 心得:
: 政府最近一直對小黃放出利多,對Uber卻相對更嚴格限制,小大眼的態度很明顯,
: 究竟是小黃勢力太強大還是政府太軟弱,實在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小弟法盲 但想到一些方法
不知道新法上路後這樣有無違法?
排版差請見諒
一為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
不得外駛巡迴,所以上車地點必為車行,這樣乘客依舊可以自己去車行租車附駕搭乘,若
有其他地點的上車需求,車行可以提供免費送車到府(就跟格上的某方案一樣)。
二為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
這應該沒什麼問題。
三為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
也沒什麼問題。
四為以日租或時租方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
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之
這樣可以像irent一樣時租金+里程計費,如果是短途需求就提早還車即可,但時租金一樣
以ㄧ小時計算。我假想一小時1元,一公里30元應該差不多吧?
五為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應該也不成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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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John
at 2019-02-27T20:19
at 2019-02-27T20:19
By Valerie
at 2019-03-02T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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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19-03-05T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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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9-03-06T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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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9-03-08T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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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9-03-11T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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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nid
at 2019-03-13T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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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19-03-15T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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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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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9-03-23T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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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19-03-27T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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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9-03-31T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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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9-04-01T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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