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推孕婦專用停車位草案 占用可罰 1200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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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腦殘,台灣法律一大堆
那個法律有嚴格執行的
到時候還不是好人守法
壞人照樣違法也沒皮條
弄到最後
變成法律是給沒辦法的人遵守的

當然,立法精神是不錯
但是法律應該是訂來讓人民很容易遵守

依停車場的例子
其實根本不需要訂什麼殘障孕婦車位
只要規定有足夠多的車位就夠了
一次解決所有問題
例如百貨公司需求500個停車位
只要規定要有1000個停車空間

沒有足夠的停車位
設置什麼專用停車格幹嘛
停車場已經爆滿了
車上有孕婦就能優先進場嗎

只要有停車場就算多走幾步又會怎樣
不要跟我說什麼孕婦不能多走幾步
那還逛什麼他媽的百貨公司


※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交部推孕婦專用停車位草案 占用可罰 1200 元
: 2018/03/26 15:25 文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 孕婦專用停車位即將上路!交通部今天預告訂定「孕婦及育有 6 歲
: 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明訂政府機關、交通據點、
: 百貨公司、醫院、遊樂園區等場所,應保留 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
: 及親子停車位,最快下月上路,有 1 年宣導期,未來若違規占用,
: 最高可處 1200 元罰鍰。
: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我國目前育兒環境仍不夠友善,孕婦及育有 6
: 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數量少且分布不均,導致育兒家長外出常遭
: 遇不便,因此依據兒少法規定,要求特定場域的停車場設置孕婦、育
: 有 6 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
: 根據草案規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鐵路車站
: 、航空站、捷運站、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
: 病房的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等,應保留 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
: 育有 6 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 交通部指出,公共停車場每 50 個汽車停車位,即應設置 1 個專用
: 停車位;若未滿 50 個,至少應保留 1 個專用車位,但若未滿 25
: 個則不在此限。專用停車位應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
: 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 為了清楚辨別,交通部與地方政府經多次討論,決定比照身心障礙者
: 作法,設計孕婦專用停車證,置於明顯處以供查驗。持孕婦健康手冊
: 者,停車證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持兒童健康手冊者,停
: 證有效期限則至年滿 7 歲止。
: 交通部指出,若未乘載孕婦或 6 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停車位,否
: 則可依「停車場法」處以 600 元至 1200 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
: 規車輛;不過,針對罰則部分將給予 1 年宣導期,由相關主管機關
: 並加強宣導,避免停車位遭占用。
: http://auto.ltn.com.tw/news/9703/43
: 家裡附近的公園停車場看到這個,上面還寫會有罰則,之前不知道是什麼
: 也不知道到底可以怎麼抓?難道檢查有無身孕?
: 原來是現在要有這個停車證了,看來也是件立意良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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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9-04-17
認証不認人本身就是一個偷懶的消極管理,本來就是應付
Cara avatarCara2019-04-17
用的,尤其加上私人停車場不適用法規開罰。既然都規定
私人停車場幾格以上就要有母嬰車格了,直接規定要管理
人員指示才能停,效果會比認証好,也更符合實際情況。
不然有証,然後一個人開車去停,還不是一樣意思。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4-18
500邊1000,我可以想像停車位有多小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4-22
土地不用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24
一堆殘障車位,不是沒證的在停,就是證過期的在停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24
新蓋也就算了 已經存在的根本沒辦法變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4-25
土地空間都要錢 你要求增加一倍停車空間 只有少數良心
商人會老實地不縮減停車格size增加車位 大部分都是把車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4-29
格壓縮到規定極限值 能減少停車用空間就減少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5-01
認人不認證的後果是沒人在就不能舉發
Tom avatarTom2019-05-05
不希望在車旁邊站崗也算是一種人間煙火
Mason avatarMason2019-05-07
講太多,直接用檢舉就對了
Kumar avatarKumar2019-05-12
立法容易,執法難,加上罰款太輕導致違法期望值還大於0,根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5-15
本意圖誘人違法。
Donna avatarDonna2019-05-18
又是一個腦殘的何不食肉靡
Oscar avatarOscar2019-05-22
那個罰款跟違規停車相當
Steve avatarSteve2019-05-23
台中有些賣場有在管制這種車位了,有資格的才讓你停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5-26
又不一定是百貨公司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5-28
孕婦不是人?就一定要待家裡?那你叫百貨公司把嬰幼兒樓層
撤掉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6-01
這種法律就是為了應付覺青的啦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6-02
執法不力才是最大主因,讓投機者有機可乘
Carol avatarCarol2019-06-07
目前台灣停車系統未有管制證件入場,造成保留車位跟一
般車位的合併計數,有停車場轉半天原來是保留位的情況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6-08
應該先完善實施辦法,而不是一天到晚想要提高罰則
Dinah avatarDinah2019-06-12
無法認同你最後一句
Isla avatarIsla2019-06-16
原po邏輯只有嚴刑峻法,連完善實施措施也看成科技執法
,太偏激了。大多數違規都只是便宜行事,只要相關措施
能引導疏通就能改善,畢竟大部份的台灣人並不壞只是懶
Lily avatarLily2019-06-17
違規直接廢車籍,沒幾個扛得住
Susan avatarSusan2019-06-21
台灣沒有一間mall停車場能應付假日人潮
真的就是成本問題啊, 其他非假日時段空在那賠都賠死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6-25
這腦子真好
Andy avatarAndy2019-06-29
怕位子縮小就要改規定啊
Rae avatarRae2019-06-30
Rae avatarRae2019-07-05
孕婦去百貨公司一定要走大量的路?不能去吃飯?不能
Jacob avatarJacob2019-07-06
去拿個東西就走?沒同理心還叫那麼大聲真是可恥
Olive avatarOlive2019-07-11
整天搞這些也改變不瞭生育率超低的問題
Irma avatarIrma2019-07-13
停車場爆了 一般人可以去遠一點的 你叫孕婦也去?
Una avatarUna2019-07-18
喔喔喔喔喔喔你好聰明原來還有這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