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權利車:權利車就是流當車,而權利車特別是指本身有欠車貸,車主又向當舖週轉現金,若連續三個月內沒繳息或贖回,即為流當,或車主直接以讓渡方式處理,如此便是權利車的由來,所以,權利車不是贓車,也不是AB車,您可正當使用,絕對合法!您無需擔心警察臨檢!唯新車(您想買的車)暫時不能過戶,而在過戶前均可正當行駛,需待兩個條件其一成立即可,一貸款清償,二動保到期,但為確保買主之權益,會由當舖公會開立流當証明及簽訂汽車讓渡書,以証明買主購車之合法性,而不可諱言的是因動保法在前述條件成立前,車子有被銀行找回的風險,為保障我們的權益,權利車的使用上均需換牌,您亦無需擔心適法性的問題,因為銀行有債權,當舖也有債權,債權平等並不因金額或債權人規模大小而有不同的情況,換牌只是為了更進一步保障買主及當舖之權益~而一但車子流當之後原車主已無權利再討回,因流當前會要車主切結同意未繳款即將車子出售,而屬於該車的所有證件,如原車牌,流當證明,讓渡書,行照,完稅證明,發票,原車主身份証影本等都會附給您!買權利車的好處是,1.價格低廉,2少了折舊的困擾3,維護保養費用低,4,轉手快速,買權利車可以讓您以低價體會高價車的享受,且一般購買新車,一落地即折損一二十萬,權利車沒有這個困擾,若您買全新的權利車,開個二三年在車子出現問題前賣出更可少去維修的麻煩,並能實現年年換車,換車如換衣的夢想~~其實過戶不過戶都是其次,因為這是債權而不是過戶而已,過戶只是時間問題,車子開著開著時間到就自然可過戶,沒過戶時就像您開您親戚朋友的車上路一樣自然,更何況我們會開証明文件,証明車是您合法購買,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車買來不就是要開,再貴也不能擺著,還是要上路,一樣都是要開,能以低價得到相同的效益不更好?!為了一個名,要多花幾十萬,值得嗎?!人說買車是負債,買車容易養車難,現在經濟不景氣,食,衣,住,行,娛樂,教育樣樣都需花錢,買權利車可為您省下大筆銀子,省下來的錢用來做其他投資更划算不是嗎?!錢就該花在應該花的地方啊!! 網址:http://powercar.myweb.hinet.net/...
「權利車」係指已設定動產擔保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之車輛,顧名思義就是僅擁有駕駛權利,而無車輛所有權,這樣的車往往由於原車主無法繳交貸款,而在動保設定期間(貸款尚未繳完,銀行設定不能移轉)將該車典當賣出,經當鋪經一定程序「流當」後轉販售給第三者,所以流當的價格自然很低,但由於債權人屬於銀行方,權利車的持有者往往將該車輛停放於公開場所後,不久即遭銀行拖回,更由於無任何所有權,無法過戶,所以對銀行拖吊僅能認栽。原債務人行為已觸犯「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千元以下之罰金之規定。...
欠銀行貸款or其它原因,車子無法在監理機關過戶,你能開但有被債權銀行追回的風險,如果由當舖售出通常會開"流當証明"給你,雖然比市價低;建議你這便宜不要貪.
若因開權利車而發生的意外事故怎麼處理?因為若到時候保險公司指證你的牌照號碼與行照不符(我去拿別的牌照充當這台權利車的牌照),那不就是人.財.車三失了,到時看肇事者怎麼拿一筆錢來賠第三人的損傷與車子的維修,這不就是開了一個沒有保障的車子嗎?
所謂權利車,係指已設定動產擔保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之車輛,債務人因未清償債務,為躲避債權人取回擔保車輛,而私自將車輛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該等行為顯已觸犯「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千元以下之罰金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