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證據可否告成侵害配偶權? - 汽車
By Franklin
at 2018-11-05T16:04
at 2018-11-05T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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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另一半外遇的證據只有他們的賴(在互稱寶貝、相約出去、互找對方)照片(他們自拍親吻照不過是拍玻璃反射的但仍然看的清雙方的模樣、外遇的對象拍另一半睡著身上有種草莓的照片、另一半拍外遇的對象出去玩的照片)行車記錄器(他們開車出去玩在車上的聊天對話、互稱寶貝、親吻聲)開房的收據,這樣可以吿對方侵害配偶權嗎?告成的機率有多高?除了侵害配偶權外,以目前的證據還有什麼可以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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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8-11-09T13:56
at 2018-11-09T13:56
By Ivy
at 2018-11-09T23:53
at 2018-11-09T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