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一樓做車庫,是否合法?需要申請許可嗎? - 汽車
By Victoria
at 2013-11-18T00:00
各位大大好,前幾天小弟的車停在某路邊的兩家住戶前面,其中一戶的鐵門上面有噴字,寫了大大的車庫兩字,但是小弟的車並不會影響到該住戶的車兩進出,而我也有留電話,另一住戶是開小吃店的,車停位置離小吃店門口大概還有十公尺的距離,並不影響小吃店做生意.但是在過幾各小時後,當我要去開車走時,發現富駕駛座旁的窗戶上被貼了一張紙,上面寫了"車庫前可以停車嗎?你影響到我的進出下次在這樣停車別怪我不可客氣"請問:1.一般住家一樓做車庫,是否合法?需要申請許可嗎?2.我有留電話,對方還這樣留言,算是恐嚇嗎?可以報警處理嗎?
門前若未劃紅黃線,不得以「車庫前請勿停車」禁止他車停放,否則屋主恐違法遭罰。若該處無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不少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此舉不具效力,甚至恐因違規將一樓做車庫使用,而遭罰至少6萬元。當車庫要改使照有些無紅黃線的一樓住戶或店家,以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民眾可向警方檢舉。」北市交工處說,若一樓是合法車庫,屋主可向縣市政府申請繪製紅黃線,「為平衡其他車主及住戶車輛通行權益,北市交工處要求屋主提具一樓車庫使照,但建物很少將一樓做為車庫,北市很少接獲申請。」變更要花5萬元若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逕做車庫,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北市建管處表示,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變更,該處常接獲違法做車庫使用的檢舉;北市都發局說,除民眾檢舉,該局建管處將主動稽查違規使用的車庫。要持車庫使照申請劃線,否則屋主自行張貼、宣示請勿停車,民眾仍可停車,不會受罰。雜物佔位也違法此外,屋主或店家以雜物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此類路霸行為涉違反《道交條例》和《廢棄物清理法》,至少可罰1,200元。自稱「車庫」違法在先,政府應多宣導、主動開罰,以保障守法者權益。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一樓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若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30萬元.以花盆、單車等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的路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1,200~2,400元.上述路霸行為也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6,000元...
雪花飄飄的法律觀念真差,1.車庫要申請不是自己噴漆就行2.留紙條恐嚇已達恐嚇罪標準,至於停在白線,即使是住家門口也不算違規3.難道有人交通違規在先,所以就可以恐嚇人沒事?
住家一樓是可以做為車庫的喔,所以你的車如果停在別人的車庫或家門前影響到住戶進出,對方是有權利把你的車拖吊,這應該就是留紙條的人所指的不客氣。其實只要你的車不是停在停車格或是允許停車的地方,都需要特別注意,因為你不是住那裡的人,你也不認識對方,怎麼知道會不會影響到別人,自己認為不影響但在別人眼裡不一定這樣覺得,建議你下次還是把車子停到附近停車埸或停車格比較妥當。1.住宅用地只要是自住自用,你要拿來停車也是沒問題的,只要不影響到道路使用者或不是違建就是合法的。除非你要用作商業用途才有需要申請許可喔。2.對方留言給你並不算恐嚇,因為是你違規停車在先,對方只是給你警告,所以你報警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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