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人發生事故 我自己沒有保車體險
對方出險後 對方保險員已經到車廠看過車損
而且他維修項目已經都同意了
(車廠小姐跟我說的)
車子還可以開 只有保桿要修不影響駕駛
請問 我應該
1、自己先掏錢修好車
等責任初判出來後 再向對方保險員按比例要錢
或是
2、等初判出來後 再去修車
車廠小姐跟我說 如果等初判後修車
她會按初判的比例跟對方請款
剩餘的才由我付
1和2哪個選項比較好?
另一個問題是
雖然對方保險員同意維修項目
但只有車廠和對方談過並留下估價單
我自己沒有留任何書面資料
請問這種情況下
對方保險員是否可能在我修好車後
反悔原先同意的項目??
最後請問
汽車(直行)車頭碰機車
(禁行機車、跨兩車道直接左轉)
有可能無肇責嗎?
或是必定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承擔2-3成責任
--
對方出險後 對方保險員已經到車廠看過車損
而且他維修項目已經都同意了
(車廠小姐跟我說的)
車子還可以開 只有保桿要修不影響駕駛
請問 我應該
1、自己先掏錢修好車
等責任初判出來後 再向對方保險員按比例要錢
或是
2、等初判出來後 再去修車
車廠小姐跟我說 如果等初判後修車
她會按初判的比例跟對方請款
剩餘的才由我付
1和2哪個選項比較好?
另一個問題是
雖然對方保險員同意維修項目
但只有車廠和對方談過並留下估價單
我自己沒有留任何書面資料
請問這種情況下
對方保險員是否可能在我修好車後
反悔原先同意的項目??
最後請問
汽車(直行)車頭碰機車
(禁行機車、跨兩車道直接左轉)
有可能無肇責嗎?
或是必定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承擔2-3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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