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內容請益 - 保養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9-03-11T10:36
at 2019-03-11T10:36
Table of Contents
名下車輛是承繼老爸換車後的老車,
保險則是一直續保過去的保單,
也就是每年固定收繳費單跟繳費,
最近因為想加保超額險的部分,
所以稍微看了一下保單的條款內容,
並做出以下的修改。
由於車輛是96年的車,
雖然有盡心保養維修,但車體險似乎已經不敷效益,
所以自己車體相關的部分就沒有特別意加保。
https://i.imgur.com/UTI1pMa.png
目前比較常開車的時間約5年,
暫無保險出保的事故。
平常駕車次數並不會太多,主要都是市區內去賣場,
或是大雨天、需要載人或南部出遊跟回娘家等比較會開車。
行駛習慣,主要以跟上周遭車流車速為主,
平面道路慣用時速約50正負20km/hr,
快速公路慣用時速約90正負20km/hr,
高速公路慣用時速約100正負20km/hr,
變換車道、轉彎等皆會使用燈號,
也會盡量滿足道路法規的相關要求。
車上乘客主要是老婆,偶爾會載朋友約1~2人。
由於是老車,所以道路拖吊則是以能多保多的原則。
保險主要目的希望是以保障其他用路人與乘客的生命、醫療與財損優先,
若不幸發生嚴重事故時,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能獲得較多的理賠等,
當然也希望能夠不會因為事故拖垮家中的經濟狀況等。
目前傾向降低第三人責任與乘客險的部分,並提高超額責任的保險,
以保險涵蓋的範圍來說,這家的超額國道倍增包含乘客險,
所以在事故時除了每人傷害100萬、每事故財損20萬、乘客體傷每人100萬外,
就以超額責任險補足。
假設對方車輛2人需賠償各200萬、車損300萬;
我方車輛2人,乘客須賠償150萬,
發生事故地點在一般道路,
以自己完全責任下去做計算。
單純以第三責任險來看,
對方兩人體傷最高應該是強制險每人20萬加上責任險100萬共120萬,
我方乘客體傷最高應該是責任險100萬。
車損對方最高賠償部分20萬。
也就是對方每人體傷不足80萬,車損不足280萬,
我方乘客體傷不足50萬,
共計490萬不足,
這部分應該就是會啟動超額責任險去賠償應該是正確的吧?
對於車禍理賠的部分,如果不幸發生事故,
應該當下第一時間要報警外,也要聯繫保險公司,
讓公司派理賠人員到場?還是警方處理後若確定需要賠償才請保險公司到場?
後續的調解、訴訟等應該也是要理賠人員在場?
假設需賠償額度不高,在雙方與保險公司達成理賠共識的情況,
應該就是達成和解,並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理賠金額?
如果無法談妥賠償金額的部分,
通常應該就是相對人以傷害等告訴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
如果這部分判決出賠償金額且未超過保險額度,
是否就會直接由保險公司出保結案?
看完條款後不知道這樣對賠償理解是否正確?
但是對於現場發生狀況的時候該如何處理也還是一知半解XDD
也不知道高級車維修的金額會落在哪,不知道這樣保額夠不夠...囧rz
另外109失能責任增額的部分,
應是可讓單一第三人傷害不受第三人傷害責任險單一人傷害最高理賠限制,
但整體賠償額度仍不可高於每人傷害*每一傷害事故倍數的總額,
這個險種大家有保嗎?
此外事故相關人員等如果各自有壽險或意外險等保險,
在賠償方面是否不相關,
例如乘客或對方有自己的壽險或意外險,
事故後對方是否可請領自己的保險,然後我這邊保的也可請領,
兩者互相不牴觸?
此外因為本來的業務連多人共用車輛時,駕傷需要簽回要保書都沒說,
這次想說乾脆從網路上加保,這樣是否可以?
畢竟業務應該也無法干涉理賠的部分才是?
--
保險則是一直續保過去的保單,
也就是每年固定收繳費單跟繳費,
最近因為想加保超額險的部分,
所以稍微看了一下保單的條款內容,
並做出以下的修改。
由於車輛是96年的車,
雖然有盡心保養維修,但車體險似乎已經不敷效益,
所以自己車體相關的部分就沒有特別意加保。
https://i.imgur.com/UTI1pMa.png
目前比較常開車的時間約5年,
暫無保險出保的事故。
平常駕車次數並不會太多,主要都是市區內去賣場,
或是大雨天、需要載人或南部出遊跟回娘家等比較會開車。
行駛習慣,主要以跟上周遭車流車速為主,
平面道路慣用時速約50正負20km/hr,
快速公路慣用時速約90正負20km/hr,
高速公路慣用時速約100正負20km/hr,
變換車道、轉彎等皆會使用燈號,
也會盡量滿足道路法規的相關要求。
車上乘客主要是老婆,偶爾會載朋友約1~2人。
由於是老車,所以道路拖吊則是以能多保多的原則。
保險主要目的希望是以保障其他用路人與乘客的生命、醫療與財損優先,
若不幸發生嚴重事故時,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能獲得較多的理賠等,
當然也希望能夠不會因為事故拖垮家中的經濟狀況等。
目前傾向降低第三人責任與乘客險的部分,並提高超額責任的保險,
以保險涵蓋的範圍來說,這家的超額國道倍增包含乘客險,
所以在事故時除了每人傷害100萬、每事故財損20萬、乘客體傷每人100萬外,
就以超額責任險補足。
假設對方車輛2人需賠償各200萬、車損300萬;
我方車輛2人,乘客須賠償150萬,
發生事故地點在一般道路,
以自己完全責任下去做計算。
單純以第三責任險來看,
對方兩人體傷最高應該是強制險每人20萬加上責任險100萬共120萬,
我方乘客體傷最高應該是責任險100萬。
車損對方最高賠償部分20萬。
也就是對方每人體傷不足80萬,車損不足280萬,
我方乘客體傷不足50萬,
共計490萬不足,
這部分應該就是會啟動超額責任險去賠償應該是正確的吧?
對於車禍理賠的部分,如果不幸發生事故,
應該當下第一時間要報警外,也要聯繫保險公司,
讓公司派理賠人員到場?還是警方處理後若確定需要賠償才請保險公司到場?
後續的調解、訴訟等應該也是要理賠人員在場?
假設需賠償額度不高,在雙方與保險公司達成理賠共識的情況,
應該就是達成和解,並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理賠金額?
如果無法談妥賠償金額的部分,
通常應該就是相對人以傷害等告訴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
如果這部分判決出賠償金額且未超過保險額度,
是否就會直接由保險公司出保結案?
看完條款後不知道這樣對賠償理解是否正確?
但是對於現場發生狀況的時候該如何處理也還是一知半解XDD
也不知道高級車維修的金額會落在哪,不知道這樣保額夠不夠...囧rz
另外109失能責任增額的部分,
應是可讓單一第三人傷害不受第三人傷害責任險單一人傷害最高理賠限制,
但整體賠償額度仍不可高於每人傷害*每一傷害事故倍數的總額,
這個險種大家有保嗎?
此外事故相關人員等如果各自有壽險或意外險等保險,
在賠償方面是否不相關,
例如乘客或對方有自己的壽險或意外險,
事故後對方是否可請領自己的保險,然後我這邊保的也可請領,
兩者互相不牴觸?
此外因為本來的業務連多人共用車輛時,駕傷需要簽回要保書都沒說,
這次想說乾脆從網路上加保,這樣是否可以?
畢竟業務應該也無法干涉理賠的部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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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19-03-14T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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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9-03-19T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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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3-19T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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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3-20T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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