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不承認出險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ppleRing (AppleRing)》之銘言:
: 之前不小心擦撞到違停的車輛
: 當下是認賠了跟他說我交給保險公司理賠
: 結果我打給保險公司
: 他們跟我說我的保險人員不在
: 要我留資料他們會處理
: 然後過了一陣子我收到了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要錢的信件
: 打給對方保險公司問怎麼了
: 她們說可能金額有問題會再跟我保險公司聯絡
: 結果又過了一段時間收到了欠債的信
: 才知道根本沒出險過
: 我的保險公司說要我當初填出險單才算出現
: 之前也出過險好像不是這樣
: 後來才知道因為我是用折扣過的保險所以沒有特定人員負責
: 現在超過半年了我也不能出險
: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做阿

保險法第58條: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付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人。


因未完成理賠程序(填寫理賠申請書等...),就保險人立場,本案並未成立
加上除斥期間(五日)已過,在法律上,保險人拒絕給付保險金站的住腳,
你只能想辦法證明,自己在發生事故五日內有通知保險人(有難度),

另外推文中出現的兩年時效,為保險法第65條: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下略),但因危險發生之通知時效
已在58條中有明文規定,故兩年時效無法適用本案例。



文後附上現代保險雜誌,一篇關於理賠文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若有其它意見,還請各路高手補充,感恩。

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2212

--

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4-20
推,長知識
Jacky avatarJacky2017-04-21
法條解釋錯了 建議諮詢律師
Delia avatarDelia2017-04-25
違反58的效果看63條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4-28
本案例還是可以用65條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5-01
65條到底哪裡不能用,58條不是只說明通知義務?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5-03
59條第3項說明危險增加需負賠償責任,但並未有危險增加阿
Leila avatarLeila2017-05-07
我問過律師了58條錯了 期限都是2年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5-09
洽法律專業才是正解,保險公司專員也不是完全的專業
Dinah avatarDinah2017-05-13
家人曾經在停車靜止下被年輕人追撞,上警局對方筆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5-17
也承認100%肇責,兩個月後保險公司居然要家人出席在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5-18
年輕人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我就打去保險公司說調你妹
Ivy avatarIvy2017-05-21
,家人要是因為這樣扯上官司問題,我請律師陪他們玩
Belly avatarBelly2017-05-21
之外,順便也會陪你們公司法務好好交流一下,相信我
理賠專員很多時候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別他們說什麼都吞
Gary avatarGary2017-05-23
5日內應通知,但未說超過5日保險人可拒賠
Belly avatarBelly2017-05-25
所以本法65條另有規定,超過2年不請求而消滅,答案就是2年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5-28
58條的罰則寫在63條,是指延誤造成的"衍生"賠償,例如利息
Harry avatarHarry2017-05-30
車禍本身的賠償不屬衍生賠償,是保險責任,保險人應負責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6-04
且65條第3款規定,2年起算是由對造請求賠償之日起算
並非車禍發生當日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6-06
上除斥期間(五日)已過,在法律上,保險人拒絕給付保險金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6-07
抱歉,恕我直言,只說5天內應通知,但沒說5天超過了保險
Zora avatarZora2017-06-07
人得拒賠,以前一堆客戶超過5天,我們也沒拒賠阿
Susan avatarSusan2017-06-11
保險公司敢這樣搞,真的不用做生意了
Leila avatarLeila2017-06-11
個人也不認為 58 條當初訂來是要給保險公司脫責用的
Jack avatarJack2017-06-15
58條主要還是為了讓保險公司能夠及早介入,保存理賠證據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6-16
58條是對應63條,換言之,假設是一件產險火險案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6-19
保險公司的人本可以及早介入勘查協助釐清
結果拖很久才通知保險理賠,保險無法取得證據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6-20
事後被查出來是縱火,而且是投保人縱火
或是怎樣....這些都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