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在一條限速50的道路上
正常駕駛沒有任何違規情形 沒酒駕 沒講手機 且只開時速40
突然有人直接衝到馬路的中央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問:
1.假使他被我撞只有受傷,我有罪嗎?或是我應該要負什麼責任?
2.假使他被我撞死了,我有罪嗎?或是我應該要負什麼責任?
3.假如只要負道義賠償我可以不賠嗎?
4.要是真的要上法庭!!我是否告的贏呢??
5.假如我有罪,那是不是表示我沒有違規開車但撞到人是活該倒楣呢?
ps.現在好像沒給20點都沒人要回答耶~!真糟糕~!
Update:
1.意見中的過失是指什麼??
2.研究生的回答是參考哪一條法律的?
3.有沒有完整一點的回答或是案例?
正常駕駛沒有任何違規情形 沒酒駕 沒講手機 且只開時速40
突然有人直接衝到馬路的中央
我煞車不及撞到他
問:
1.假使他被我撞只有受傷,我有罪嗎?或是我應該要負什麼責任?
2.假使他被我撞死了,我有罪嗎?或是我應該要負什麼責任?
3.假如只要負道義賠償我可以不賠嗎?
4.要是真的要上法庭!!我是否告的贏呢??
5.假如我有罪,那是不是表示我沒有違規開車但撞到人是活該倒楣呢?
ps.現在好像沒給20點都沒人要回答耶~!真糟糕~!
Update:
1.意見中的過失是指什麼??
2.研究生的回答是參考哪一條法律的?
3.有沒有完整一點的回答或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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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其實警方都會根據現場的狀況來做判斷,
你只要實話實說,警方在畫圖的時候儘量說得詳細一點,並再確認所畫的圖是否有誤,警方會將這一份報告送交通審議委員會(好像是這個名字吧),才會判定那方有疏失。
所以如果你確定是在不違規的情況下撞到人,又能趕緊報警及找救護車將傷者送醫,基本上你是不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的。
但是道義上的責任可能就免不了,畢竟是你把人家撞傷了,所以醫藥費是一定要出的,一方面也是表現出你的誠意,表示就算你不是肇事者你也願意提供協助,如此對方會自知理虧,不會再和你計較。
是否會上法庭?應該機率很小吧,只要交通審議委員會有決議,會發判決書給你,並且告知你是否需負法律責任,是不太需要上法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