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親戚詢問,因日前和另一輛車均在倒車進入停車格中發生碰撞,
人都沒有受傷,當下已報警
地點:私人停車場(因爲私人場地,肇責由保險公司判斷)
我方:(B車)有保丙式,有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及保險公司
對方:(A車)僅保強制險,無行車紀錄器
事件發生經過:
雙方車輛差不多同時間到達該車道,我方(B車)順向,對方(A車)逆向
附上簡單示意圖,比例怪怪的,請見諒!
https://i.imgur.com/GRfscmY.jpg
現場甲員警說私人停車場沒有分什麼順向逆向
派出所乙員警說,私人停車場的方向標示雖無約束性,但在法庭上有參考價值
對方(A車)進入車道後,一開始先停於另一側邊邊,
我方(B車)看A車停住後,開始慢慢倒車,倒車過程中,
發現A車似乎完全沒注意到我們,所以停止後,鳴按了3下喇叭
但這時候來不及已經撞上了,互相撞到對方的左前葉。
因當時派出所乙員警看完行車記錄器後有提醒我們,
親戚的車在發生擦撞下已經停下,記得詢問看看保險公司,
但今日理賠專員說,只要停車場雙方都有錯的情況下,
肇責就是50/50,親戚有詢問但車子已經停止了且對方逆向,
理賠員回覆:雖然從記錄器中看到親戚的車子已經停下,但不管有沒有停下,
雙方都是在倒車動作當中發生碰撞,所以就是50/50
想要詢問一般私人停車場雙方都有錯的情況下,
肇責比例就是如同理賠員所說各一半了是嗎?
另外想請問,如果對方無法接受這個結果(對方覺得是親戚全責撞到他們)
就是上調解委員會了對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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