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望阿~~我樣算肇事逃逸嗎? - 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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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禮拜我騎車進一條小巷子時被一台要轉出來的轎車撞倒他下車問我有沒有怎樣之後說他車子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跟我留我的電話之後離開雙方都沒受傷然後我因為沒工作沒錢繳電話費手機被停掉了沒想到今天接到台北市中山分局的公文說他告我肇事逃逸要我8月6日下午三點到案說明請問我該怎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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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08-06
上上禮拜我騎車進一條小巷子時被一台要轉出來的轎車撞倒他下車問我有沒有怎樣之後說他車子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跟我留我的電話之後離開[留我的電話之後離開]"即證實未有逃逸的事實,再則本案並無任何人員受傷,也不構成刑法第185-4條:妨害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的犯罪要件。所以你大可放心�
Ethan avatarEthan2009-08-06
您好:冤望阿~~你這樣算肇事逃逸嗎?答:一、電話是你留給當事人的?如果是,這是不可能成立的。車子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答:二、車肇事時有否報警處理?要保險理賠須有報警處理,由警方處理並繪製肇事圖,才能黎清責任。肇事逃逸要你8月6日下午三點去答:要你去你就去啊!沒什麼可怕的,如果你不很�
Lucy avatarLucy2009-08-06
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雙方都沒受傷,是您說的。如果這是事實,就不成立本罪,也就沒有兆事逃逸的問題,只不過~這件案子已進入刑事偵查程序,將來到檢察官那裡去開偵查庭,看來是免不了了。建議您趕快和對方去調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