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不知是哪方的錯 - 汽車
By Victoria
at 2012-03-20T00:00
at 2012-03-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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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五我在要上學的時候,
騎車被一個人撞到。
是一個T字型路口
我在l的前端,
他在一的左端。
然後因為路很小,
所以我沒跟我旁邊的汽車一起左轉,
我等汽車轉入後,
我騎到汽車後面。
要探頭看左邊有沒有來車時,
就被一位阿婆撞到。
由於我是停著,
雙腳著地,所以被撞到我沒倒掉。
我有ㄍㄧㄥ住。
但是阿婆倒掉。
阿婆和我都沒有使用方向燈。
那位阿婆是要右轉。
當時我探頭的時候,
只有車頭出去,
我自己的頭還沒伸出去,
就被撞到了。
當時有人有看到,
但是我連忙去把阿婆扶起,
所以旁邊有看到的都跑掉了。
由於我有事在身,
要去上課,
所以我就留下我的手機。
他也抄下我的車牌。
直到昨天,
她打電話給我。
說她繳的膝蓋處,
有紅腫的現象。
但是
騎車被一個人撞到。
是一個T字型路口
我在l的前端,
他在一的左端。
然後因為路很小,
所以我沒跟我旁邊的汽車一起左轉,
我等汽車轉入後,
我騎到汽車後面。
要探頭看左邊有沒有來車時,
就被一位阿婆撞到。
由於我是停著,
雙腳著地,所以被撞到我沒倒掉。
我有ㄍㄧㄥ住。
但是阿婆倒掉。
阿婆和我都沒有使用方向燈。
那位阿婆是要右轉。
當時我探頭的時候,
只有車頭出去,
我自己的頭還沒伸出去,
就被撞到了。
當時有人有看到,
但是我連忙去把阿婆扶起,
所以旁邊有看到的都跑掉了。
由於我有事在身,
要去上課,
所以我就留下我的手機。
他也抄下我的車牌。
直到昨天,
她打電話給我。
說她繳的膝蓋處,
有紅腫的現象。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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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12-03-22T19:03
at 2012-03-22T19:03
騎車被一個人撞到。
是一個T字型路口
我在l的前端,
他在一的左端。
然後因為路很小,
所以我沒跟我旁邊的汽車一起左轉,
我等汽車轉入後,
我騎到汽車後面。
要探頭看左邊有沒有來車時,
就被一位阿婆撞到。
由於我是停著,
雙腳著地,所以被撞到我沒倒掉。
我有ㄍㄧㄥ住。
但是阿婆倒掉。應是無號誌路口,其路權研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請參上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2款要先區分幹支道(支道要讓幹道),若同為幹支道再看車道數為何(少線道讓多線道),若車道數相同再看轉彎或直行車(轉彎讓直行),若同為轉彎或直行最後看左方車與右方車的關係,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阿婆和我都沒有使用方向燈。
那位阿婆是要右轉。
當時我探頭的時候,
只有車頭出去,
我自己的頭還沒伸出去,
就被撞到了。故依現有資料不足以研判路權優先與否,你可��
By Liam
at 2012-03-24T23:49
at 2012-03-24T23:49
那條路沒有中間的線
我騎在中間靠右邊
2012-03-2016:07:04補充:
路的大小差不多一台汽車兩台摩托車而已
By Andy
at 2012-03-23T22:49
at 2012-03-23T22:49
沒有對錯問題。
告到法院依然如此判決。倆者都應注意未注意前車狀況。
這簡直胡說八道,沒看圖就亂答一通。貢包顯然100%肇事責任,逆向行駛沒看到嗎?阿婆的路線符合交通規則,貢包的路線很離譜。
所以貢包聽superlucky的話,下課有空偕同家人先去關懷慰問阿婆準沒錯。
By Dinah
at 2012-03-23T03:39
at 2012-03-23T03:39
把現場用相機或照相手機拍下來
像這種小擦撞通常用鄉鎮公所調解就可以了
如樓上大大所說
和家人一同探望關心阿婆
我想阿婆應該不會太刁難你
By Brianna
at 2012-03-24T13:05
at 2012-03-24T13:05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前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tE2YE4mWQUXYs49kkR0r...
By Regina
at 2012-03-22T11:44
at 2012-03-22T11:44
By Cara
at 2012-03-24T03:10
at 2012-03-24T03:10
當時如果您是綠燈您可左轉,阿婆如果是紅燈,看可否右轉。
車禍要看路權,不是看誰傷重脽就是對的一方。
這種小馬路無號誌燈,轉彎車會相撞,彼此各負百分之50責任
沒有對錯問題。
告到法院依然如此判決。倆者都應注意未注意前車狀況。
道調解委員會調解,上法院也沒什麼好爭議,各判彼此如果互告傷害,判決會一樣
最後個判易科罰金,政府賺錢。
By Joseph
at 2012-03-24T00:46
at 2012-03-24T00:46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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