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算不算消費者保護法的特種交易?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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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到一題題目,
「訪問買賣與分期付款皆有無條件解約權以保障消費者」
這個選項是錯的,他解析寫說「分期付款應該為郵購買賣」
所以意思是分期付款沒辦法在七日內無理由退嗎?
請給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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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7-05-29
我寫到一題題目,
「訪問買賣與分期付款皆有無條件解約權以保障消費者」
這個選項是錯的,他解析寫說「分期付款應該為郵購買賣」
所以意思是分期付款沒辦法在七日內無理由退嗎?
請給詳細解釋。→依你的題目:訪問買賣享有無條件解約的敘述當然是對的,那分期付款會有疑慮,並非完全是用,所以後半段是錯的。可在7日內無條件取消交易行為的交易方式,統稱為郵購買賣,最簡單之定義是指凡以無法直接檢是商品之交易方式,均屬之。那分期付款僅市交易方式中的一種付款方式附隨行為,本身並非契約成立的方式。其實更簡單的想法,你已訪問方式成立之買賣契約若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來付款,這單然享有7日的鑑賞期,也就是無條件解約期,那你去汽車公司選購了一台汽車,同樣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來繳價金,但因這交易方是你能直接檢視到商品,所以無所謂的7日鑑賞期之適用,上述兩例子同樣是以分期付款方式來繳納價金,但卻是一種享有7日的鑑賞期另一種確無,索以分期付款享有無條件解約的敘述,就錯了阿。那分期付款的方式是否享有7日的鑑賞期端是他事依附在何種交易方式。
Doris avatarDoris2017-05-26
要詳細解釋,那是智慧財產權的範圍,請你付費。
簡言之,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源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該條文並不包括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