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法律相關知識的大大,前女友在三月分手後(已半年)至今仍不斷騷擾,其中包含:1.每日多通簡訊,電話騷擾,要求見面2.至住處不斷按門鈴,打擾同棟其他住戶3.多次到住處等我出門或回家,發生拉扯,強奪本人鑰匙,不讓本人離開或是入屋5.多次為避免其打擾其他住戶,勉強同意與其見面,見面後發生拉扯不讓本人返家入屋6.一次開車逼迫我路邊停車,阻擋去路,並一路開車尾隨以上尚未構成實際肢體傷害,但已造成半年來精神上極大壓力,已經兩次煩請警察協助,但警方僅以勸導方式請其離開,並告知我這是民事案件,警方無法受理.我擔心接下來她會到我的公司騷擾或是其他的更可怕的行為,請問在法律有何可以幫助我的地方嗎?例如限制其不得再接近騷擾我?ps1:租屋房東為避免打擾其他房客,已經要求我搬離,這也是一種傷害吧!ps2:兩人間並無金錢財產等任何糾紛以上煩請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協助,不堪其擾人發問.......Showmore
前女友分手半年後不斷至住處騷擾有何法律可以保護自己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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