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很不好...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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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我們開車再十字路口發生車禍對方吉機車喝酒沒戴安全帽闖紅燈和綠燈的汽車相撞機車騎士成植物人在法律上汽車(3成)機車(7成)培償要1700萬汽車要培3成500萬好不合理是對方不對但是還要賠償法律好濫喔怎們不要完全對完全不對的方式讓很多人沒做錯事還要賠錢錯的人拿到很多錢...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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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avatarAgatha2010-02-26
您好:汽車這3成的責任,就是指,車禍其實是可以因為駕駛人注意路況而避免的責任..在法律上這稱之為"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就是說,正常人的行為能力都會避免讓自己受到傷害,雖然酒駕者製造了一個法律不允許的風險,但是開車在路上的每一個人,都有義務要專心面臨駕駛路況.雖然駕駛人受法律信賴保護原則,但還是有義務要注意開車時會面臨的任何的突發狀況~所以不能稱為完全無過失責任...Showmore
Quanna avatarQuanna2010-02-25
過十字路口,就算綠燈,還是有注意義務。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3-01
綠燈都還不完全對難怪你說法律爛原來台灣的紅綠燈是參考用以後開車經過十字路口是不是都要先停下來卻定沒人闖紅燈才能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2-28
有喔,有完全對、完全不對的情況喔,在完全無過失的情況之下,撞死人,而獲判無罪,這種案子,有,並非沒發生過。只是你的情況,並非如此罷了。你不是完全對的。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2-25
形式上安慰騎機車的人實質上賠償你一千二百萬這樣不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