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抹車牌罰單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一個交通隊的翁x東警員載著三個交通錐騎過來攔我下來我以為
是有什麼是要拜託我幫忙 然後我也乖乖停車下來
他居然說我塗抹車牌 哇嘞我也只是車牌退色 但不致於很誇張到看不出車牌號碼
於是他開了我一張 需至到案處所裁決 然後說只要驗車就好了
單子上寫第13條0項01款
我回家一看發現要罰三千 = =
我頓時覺得被這為x震東給騙了
請問我這是真的要繳費麼?
我很納悶這問題有辦法升訴麼?
Update:
我覺得要開可以給你開
但你也靠訴我要怎麼做
不是開完就急著想回家是想感投胎?
問他問題還急著走不太理
這種態度可以投訴麼?

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10-07-17
單子上寫第13條0項01款 我回家一看發現要罰三千
正確應該是:「第13條第一項第一款」它是罰「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的罰
款,「車牌退色」這算是「塗抹污損牌照」的一種,所以警察據此開單是「合
法」的喔,誰叫你都不保養自己的車子,尤其是「車牌的部份」阿!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99年05月05日修正)
第13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
原核定數量不符。
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