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
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1922875&ctNode=45340&mp=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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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住的地方因為飲食的店面眾多
但是因為附近又是住宅大樓
所以全部都是紅線,沒有例外
因此每到吃飯時間都是一堆違停
走路都要繞過車輛很不方便
常常110打下去卻沒有警察來開單
為什麼大家行車習慣都那麼差呢...
動不動就為了自己的方便紅線停車
考駕照的時候都不知道紅線一秒都不能臨停嗎?
每次都很想直接拍照下去用app檢舉==
想問大家都會檢舉違規停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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