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不得拒絕裝設充電樁 電動車霸王條款 - 汽車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1-05-07T23:42
at 2021-05-07T23:42
Table of Contents
這個法案是給講道理的住戶用的
俗稱學術派理論
實務上即便這個法案過了
推動機率大概至多10%
社區管委會運作,沒有在跟你講道理的
歸納為兩種現象:
1.沒人願意做委員的話,就不會有人幫你在區權會提案
即便你自己在區權會提案
大多住戶只是來關心管理費會不會漲、跌
等你們屁話講完要領500出席費
沒人會管你電不電動車,趨勢殺小
沒我的事,我不需要同意
2.一堆人搶著做委員
綁樁、演戲用、撈錢
現在會出來當主委的(無給職),
基本上兩種人
一種是搶撈錢,一個是頭殼壞掉
搶著做委員就是在演人脈
跟住戶賣個保單啦,拉拉團購啦
沒有幾個正常人會願意
沒薪資還要出來給你擔責任
想撈錢的居多
幫你喬充電樁,沒錢撈
不會有人要幫你去可能得罪其他住戶
除非你塞錢給主委
或是你有辦法讓這個主委從工程中獲利
這種陌生人與人互動,說穿了一個字:錢
本來就理智,會願意為社區住戶的需求
去尋求解套或服務的
不需要這個法案就會推的過
但很抱歉,不需要跟你講道理講理由的佔大多數
你法案來也沒辦法穿過這個障礙
區權人沒那麼好搞
一堆住戶都認為自己是一線屌哥
你光投票現場,只要這種人不願意
就可以跟你現場大小聲幹三字經
講道理?
跟法官說吧
※ 引述《mika99 (隨風漂流)》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7002913-260407?chdt
v
: 原文內容:隨著電動車數量上升,充電樁數量明顯未能跟上腳步,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
案
: 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停車場裝設充電設備,管委會及區分所有
權
: 人,不得再以安全性、電力負載不足等理由拒絕裝設,該草案今已完成一讀,未來若修
法
: 通過,預料將成電動車發展的霸王條款。
: 依照公路總局統計查詢網機動車輛登記數資料,107年電能車輛占總掛牌數車輛比為0.0
3
: %,109年提高至0.014%,雖然成長近5倍,但整體占比仍偏低,主要因素,與購買電
能
: 車輛後住家是否有充電樁息息相關。
: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
、
: 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委員會同意。尤其,充電設
備
: 若要安裝在社區內,可能涉及設備安全、用電過載、配線穿孔恐損及結構、維管權責歸
屬
: 等問題。
: 趙天麟進一步指出,為解決電動汽車充電樁設置問題,雖然「建築技術規則」在2019年
增
: 列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
間
: ,但對舊有建築而言,新增項目仍不適用,無法解決現有困境。
: 因此,趙天麟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在自家停車位裝設供電
設
: 備時,應事先徵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裝置則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安全標
準
: ;而區分所有權人除非能提出正當理由,否則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問題等理由拒絕
。
: 該草案條文也明訂,電動車供電設備設置的費用,應由設置人自行負擔,並須設置獨立
電
: 表,電費由使用者付費。
: 心得/說明:
: 目前才一讀通過,法案若是三讀通過後對於電動車的推廣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 很多人就是因為無法安裝充電樁而打退堂鼓
: 過程中免不了會有很大的反彈,會不會礙於選區內選票的壓力而石沉大海呢?
: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
俗稱學術派理論
實務上即便這個法案過了
推動機率大概至多10%
社區管委會運作,沒有在跟你講道理的
歸納為兩種現象:
1.沒人願意做委員的話,就不會有人幫你在區權會提案
即便你自己在區權會提案
大多住戶只是來關心管理費會不會漲、跌
等你們屁話講完要領500出席費
沒人會管你電不電動車,趨勢殺小
沒我的事,我不需要同意
2.一堆人搶著做委員
綁樁、演戲用、撈錢
現在會出來當主委的(無給職),
基本上兩種人
一種是搶撈錢,一個是頭殼壞掉
搶著做委員就是在演人脈
跟住戶賣個保單啦,拉拉團購啦
沒有幾個正常人會願意
沒薪資還要出來給你擔責任
想撈錢的居多
幫你喬充電樁,沒錢撈
不會有人要幫你去可能得罪其他住戶
除非你塞錢給主委
或是你有辦法讓這個主委從工程中獲利
這種陌生人與人互動,說穿了一個字:錢
本來就理智,會願意為社區住戶的需求
去尋求解套或服務的
不需要這個法案就會推的過
但很抱歉,不需要跟你講道理講理由的佔大多數
你法案來也沒辦法穿過這個障礙
區權人沒那麼好搞
一堆住戶都認為自己是一線屌哥
你光投票現場,只要這種人不願意
就可以跟你現場大小聲幹三字經
講道理?
跟法官說吧
※ 引述《mika99 (隨風漂流)》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7002913-260407?chdt
v
: 原文內容:隨著電動車數量上升,充電樁數量明顯未能跟上腳步,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
案
: 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停車場裝設充電設備,管委會及區分所有
權
: 人,不得再以安全性、電力負載不足等理由拒絕裝設,該草案今已完成一讀,未來若修
法
: 通過,預料將成電動車發展的霸王條款。
: 依照公路總局統計查詢網機動車輛登記數資料,107年電能車輛占總掛牌數車輛比為0.0
3
: %,109年提高至0.014%,雖然成長近5倍,但整體占比仍偏低,主要因素,與購買電
能
: 車輛後住家是否有充電樁息息相關。
: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
、
: 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委員會同意。尤其,充電設
備
: 若要安裝在社區內,可能涉及設備安全、用電過載、配線穿孔恐損及結構、維管權責歸
屬
: 等問題。
: 趙天麟進一步指出,為解決電動汽車充電樁設置問題,雖然「建築技術規則」在2019年
增
: 列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
間
: ,但對舊有建築而言,新增項目仍不適用,無法解決現有困境。
: 因此,趙天麟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在自家停車位裝設供電
設
: 備時,應事先徵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裝置則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安全標
準
: ;而區分所有權人除非能提出正當理由,否則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問題等理由拒絕
。
: 該草案條文也明訂,電動車供電設備設置的費用,應由設置人自行負擔,並須設置獨立
電
: 表,電費由使用者付費。
: 心得/說明:
: 目前才一讀通過,法案若是三讀通過後對於電動車的推廣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 很多人就是因為無法安裝充電樁而打退堂鼓
: 過程中免不了會有很大的反彈,會不會礙於選區內選票的壓力而石沉大海呢?
: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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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21-05-08T13:07
at 2021-05-08T13:07
By Genevieve
at 2021-05-10T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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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nes
at 2021-05-11T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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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21-05-15T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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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21-05-18T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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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21-05-19T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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