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您好:我於11.10進場保養維修,維修前車子本身並無任何問題,維修時做了潤滑保養9900,換了右大燈燈泡跟前後雨刷,共花費5249元,11.20號車子熄火後大燈關不起來,於是又進保養廠詢問,結果維修人員說這車的前車主,以前有發生過此問題,近廠維修後用電腦找了3天也找不出原因,結果車子自己就好了,(言下之意是就算把車留下來也修不好)維修人員叫我們把車子留下來大約要4天左右,但我住新店需要車子代步,於是先把車開回再跟人借車,維修人員告訴我,車子熄火後先把店瓶拔掉這樣就可以了結果11.22車子火燒車,但因假日淡水保養場沒開,於是花了1800拖到林口保養廠,林口保養場的人說,從沒看過這情形,車子先讓我放,11.24會幫我們打電話詢問淡水永業要不要理賠結果今天一早打電話,淡水永業說,叫我把車子留下來,我自己不留,我跟他說你都擺明說你找不到原因,過幾天就好了,我幹嘛把車留下,再者維修人員無告知事情嚴重性,如有告知車子會火燒車的話,我怎麼可能不留車,火燒車已經照成我的人身安危了,事情這麼嚴重,而且要修要花10萬元以上,永業完全推卸給前車主,(關前車主什麼是啊)態度非常惡劣消基會叫我寄存證信函給永業跟消保官請問我該如何書寫存證信函又給如何寄送煩請正義之人幫忙拜託拜託...Showmore
存證信函書寫方式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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