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買超額就沒自己的事了
其實去看條款
都是寫"依法"要賠的才會賠
就是法官判的才認
和解階段其實就是看保險公司要不要認
對方開價1000萬和解
你超額有1000萬不代表保險公司願意付
你責任低,也許保險公司認為賠100萬就夠了
和解破局
被吉過失致死就是你的事了
你會不會被關或易科罰金可能不在公司的考慮範圍
被關的機率不知道高不高,畢竟撞死人
但幾個月的十幾萬易科罰金應該跑不了
※ 引述《a650826 (藍)》之銘言:
: 回應一下目前進度。
: 朋友去申請了交通鑑定,鑑定的結果為對方主因,朋友為次因。
: 對方家屬認為交通鑑定結果不公,對方律師主張朋友有超速,因此申請覆議。
: 調解委員會委員直接告知金額從2000多萬不可能,目前降至原先主張的死亡750萬。
: 仍請其它的民意代表協調多次,但仍和保險公司能接受的範圍有差距。
: 目前對方強調不和解,即便是保額足夠,除去保險公司願意出的部分,其餘部分也
: 是無法負擔。
: 這件事情也讓我們明白,很多想不到的部分,例如保險的理賠方式。
: 希望大家行車順利、平安回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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