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辭職的薪資(文略長但誠心請求回答 - 公車
By Cara
at 2011-12-05T00:00
at 2011-12-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有個困擾
我現在算計時工讀生
就是在我做我第一份工作的時候
我們那個工作算輪班制
而且工作時間很不穩定
我們的時薪85(勞基法規定98
ps:老闆第四天才告訴我多少錢
主要辭職原因是因為
1:時薪太少
2:常被扣薪水
3:工作時間不穩定(有時候前天晚上說要上班
到上班前兩小時才打給我說不用上班了...害我趕公車趕得要死..
4:因為一些是被老闆罵得很難聽(因為我還算工讀,所以不會做結帳跟人數統
計處理.有一天老闆打電話過來問說現在店裡有幾個人營業總額有多少?
我說我不清楚,那時候我也馬上去數現在用餐人數有多少,說一說...老闆就說:
你頭腦有問題阿...電腦都有寫的東西你連按都不會嘛...(類似之類的話
那時候被罵到超想哭的...那天我就跟組長有反映說:我想辭職... 組長卻回
答我說:越會罵人的老闆你要越會跟之類的話...我那時候也被她說服了..
可是還是斷斷續續的找工作
5:公司制度很奇怪(有一天店裡少500元...不知道是客人跑單還是有小偷...
結果我們在場的服務生包誇收銀人員總共3個人都被罰200...還多100= =
也不掉監視器就直接罰錢...
6:下班還有報告要寫...因為我們是做燒烤店的...所以要被很多食材
還要自己做報告寫下食材的特色...我都已經工讀生了...怎麼有時間
寫呢...
6:我找到一份正職工作...制度還蠻好的...月薪15000修4天(老闆說做久一點就會
比較多...又是我爸媽的朋友開的 所以就沒拒絕
所以當天找到工作就馬上跟老闆辭職
我跟老闆說...因為打工對我來說太累了...所以我還做到這禮拜就好
老闆就說:那你當初為什麼要應徵 好玩的嗎?
我說:我想做看看經驗
老闆說:你辭職要前一個月就要講了...(當時也沒口頭規定或書面規定)不能說要來就來 要走就走..因為要找新員工
我說:有些人上班時間一個禮拜不到3天...不能先請他們代班嗎?
老闆說:你的訓練來的都比他們完整.假如我知道你要走的話我就不
會排那麼多班給妳了
我說:可是我爸媽也說打工太累了 硬性規定說要我辭職
老闆說:那你還要領薪水嘛(只上個月的薪水
我說:要阿
老闆說:那你就繼續做下去...
我說:可是我爸媽...
老闆說:你先去忙吧
因為那天是11/1號 我們都是10號領薪水(上個月的)
那天星期四,約六千多沒領...因為有摔破一個盤子跟點錯單一次
約損失3百多..
後來回家我想個辦法...就是想先騙老闆說我會繼續做...等到10號那
天領薪水就跑走不做了..10號前就認賠
11/2我就打給組長(大概等於店長) 我說:我跟我爸媽溝通好了..我能繼續做
但希望先休息一個禮拜,可是沒打給老闆...組長跟我說 可是下禮拜有排一天
你的班..剛好我現在工作月修的那天也就是11/5禮拜一,我說好吧..我會去
然後就掛電話了
11/4晚上 我打給組長問我幾點上班 他說五點 我又問他 那禮拜六須要去做嗎?
他說..再看看,因為要做整天我還沒排...我說喔..那晚安
11/5我打算去做..但是我就是有個困擾...就是怕老闆知道我的計謀..不給我薪水
或是上次那個點錯單直接把我叩很多掉
怕不給薪水是說...禮拜六剛好沒我的班 ...也不會打電話通知我去領這樣
因為禮拜六他說要做整天(以前是半天晚上)假如我去做了..那邊正職的工作
也會損失..然後在那家店繼續做白工..雖然我跟店長有先說好我這著狀況
店長說...假如他沒給你新水 你可以投訴她的 我說:我不希望人家給我第一份
工作...還跟別人撕破臉這樣...
請問我現在有甚麼好方法可以解決現在的狀況
已更新項目:
抱歉是12月 最近的事
我現在算計時工讀生
就是在我做我第一份工作的時候
我們那個工作算輪班制
而且工作時間很不穩定
我們的時薪85(勞基法規定98
ps:老闆第四天才告訴我多少錢
主要辭職原因是因為
1:時薪太少
2:常被扣薪水
3:工作時間不穩定(有時候前天晚上說要上班
到上班前兩小時才打給我說不用上班了...害我趕公車趕得要死..
4:因為一些是被老闆罵得很難聽(因為我還算工讀,所以不會做結帳跟人數統
計處理.有一天老闆打電話過來問說現在店裡有幾個人營業總額有多少?
我說我不清楚,那時候我也馬上去數現在用餐人數有多少,說一說...老闆就說:
你頭腦有問題阿...電腦都有寫的東西你連按都不會嘛...(類似之類的話
那時候被罵到超想哭的...那天我就跟組長有反映說:我想辭職... 組長卻回
答我說:越會罵人的老闆你要越會跟之類的話...我那時候也被她說服了..
可是還是斷斷續續的找工作
5:公司制度很奇怪(有一天店裡少500元...不知道是客人跑單還是有小偷...
結果我們在場的服務生包誇收銀人員總共3個人都被罰200...還多100= =
也不掉監視器就直接罰錢...
6:下班還有報告要寫...因為我們是做燒烤店的...所以要被很多食材
還要自己做報告寫下食材的特色...我都已經工讀生了...怎麼有時間
寫呢...
6:我找到一份正職工作...制度還蠻好的...月薪15000修4天(老闆說做久一點就會
比較多...又是我爸媽的朋友開的 所以就沒拒絕
所以當天找到工作就馬上跟老闆辭職
我跟老闆說...因為打工對我來說太累了...所以我還做到這禮拜就好
老闆就說:那你當初為什麼要應徵 好玩的嗎?
我說:我想做看看經驗
老闆說:你辭職要前一個月就要講了...(當時也沒口頭規定或書面規定)不能說要來就來 要走就走..因為要找新員工
我說:有些人上班時間一個禮拜不到3天...不能先請他們代班嗎?
老闆說:你的訓練來的都比他們完整.假如我知道你要走的話我就不
會排那麼多班給妳了
我說:可是我爸媽也說打工太累了 硬性規定說要我辭職
老闆說:那你還要領薪水嘛(只上個月的薪水
我說:要阿
老闆說:那你就繼續做下去...
我說:可是我爸媽...
老闆說:你先去忙吧
因為那天是11/1號 我們都是10號領薪水(上個月的)
那天星期四,約六千多沒領...因為有摔破一個盤子跟點錯單一次
約損失3百多..
後來回家我想個辦法...就是想先騙老闆說我會繼續做...等到10號那
天領薪水就跑走不做了..10號前就認賠
11/2我就打給組長(大概等於店長) 我說:我跟我爸媽溝通好了..我能繼續做
但希望先休息一個禮拜,可是沒打給老闆...組長跟我說 可是下禮拜有排一天
你的班..剛好我現在工作月修的那天也就是11/5禮拜一,我說好吧..我會去
然後就掛電話了
11/4晚上 我打給組長問我幾點上班 他說五點 我又問他 那禮拜六須要去做嗎?
他說..再看看,因為要做整天我還沒排...我說喔..那晚安
11/5我打算去做..但是我就是有個困擾...就是怕老闆知道我的計謀..不給我薪水
或是上次那個點錯單直接把我叩很多掉
怕不給薪水是說...禮拜六剛好沒我的班 ...也不會打電話通知我去領這樣
因為禮拜六他說要做整天(以前是半天晚上)假如我去做了..那邊正職的工作
也會損失..然後在那家店繼續做白工..雖然我跟店長有先說好我這著狀況
店長說...假如他沒給你新水 你可以投訴她的 我說:我不希望人家給我第一份
工作...還跟別人撕破臉這樣...
請問我現在有甚麼好方法可以解決現在的狀況
已更新項目:
抱歉是12月 最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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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11-12-08T07:21
at 2011-12-08T07:21
我相信這種老闆通常一開始面試都跟你講很好聽 然等你去做就開始變臉
他們提出來的福利通常都是隨便說說的 也沒按照規定
你還管他甚麼要離職要前一個月通知 自己都沒遵守還敢要別人聽你規定
順便跟你講一件事吧 為甚麼企業界做喜歡用新人吧
因為最聽話 最好拐或騙 任意壓榨都沒關悉 等你發覺再找下一個就好了.......
甚麼一張白紙可朔性高都是騙人
我第一份工作也是不想跟人撕破臉 但是在我朋友規勸下我就撕破臉給他看
效果還不錯 媽的**畜牲要用這種方式才會和顏悅色
最後還說為啥不好好談 事情都很好解決之類
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告勞基法 讓他把該還你的錢拿回(時薪98的差額及職場暴力的損失)
還有你再嗆他 職場教育本來就是應該要教 管你做幾天都一樣 不爽你可以不要開呀
你可以現在直接不要去做 不是惡意離職喔(是他犯規在先時薪85 而且也不是硬性規定要前一個月提出離職 ) 勞基法有規定就算是實習做一天也要給一天的錢 有種他可以不要給 保證他會更慘
若你沒有去做 (你先事先準備錄音帶) 他一定會打電話來嗆你要扣多少薪水
你再去告他恐嚇你 我已經說過了 做一小時的錢他都一定要給就算是實習也是一樣
2011-12-06 16:39:42 補充:
惡意離職是指在不告知的情況下才算
對方已經先犯規 你可以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 尤其是店裡人手足夠的話也是一樣
不然很多在職場ON-LINE新手玩家 一開始都會死在提早告知離職這個規則上 被壓榨到極致 必要的話其實是可以不必遵守 說要遵守想必都是老闆吧 請你快點去死一死吧把財產平分給社會大眾吧
2011-12-06 16:55:27 補充:
TO:小莎
我覺得你的話粉好笑 他老闆都不怕員工會跟他起爭執 我們還怕屁
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助長這種**繼續壓炸人 你八成也是老闆吧
第一點我是非場同意你的看法
第二點我就不認同 頂多相關行業的工作有機會被暗地捅一刀失去工作
不過只是區區的小餐點店怕屁又不是甚麼大公司
第三點你是沒工作過嗎? 還是話術太多? 明知道對方沒經驗還叫人問清楚薪資
你擺明就是要欺負新人不懂
2011-12-06 16:56:07 補充:
第四點說句公道話 既然嫌工讀生笨手笨腳 不會去請全職的人來做? 幹嘛一付不
爽嫌東嫌西薪水又給低於標準 不爽你可以付多一點錢請專門熟手呀
給便宜還賣乖 去死一死把財產分分掉算了吧
其他都廢話少說 老闆真的都很了不起的話全部自己做呀 沒本事囂張個屁
還有TO版主:我懷疑錢是你們老闆偷的.....................
2011-12-07 02:58:15 補充:
TO:板主 我沒有用即時通
請你加我MSN吧 [email protected]
2011-12-07 03:10:34 補充:
To:小沙 我想你也有部分誤解我的意思 雖然你的口氣很像老闆
首先我指的老闆是那種很惡劣的老闆 當然老闆也是有好的(可遇不可求)
先從第二點說起 你指越有關係的越麻煩就好比合夥做生意很容易搞得不歡而散........
在我的觀念裡老闆和員工應該是共生關悉 老闆沒有員工就甚麼也做不成
相對的員工沒有老闆就沒有辦法開源.................................
但是我認為 老闆會欺壓員工就=不把你當作夥伴 這樣你懂嗎?
若你說老闆有黑社會撐腰 我就認同你的說法 但是相對的那種人就不要碰到更強更惡劣的人
2011-12-07 03:43:04 補充:
至於陰謀論就見仁見智 我並沒有說你會跟同業宣傳版主的不是
而是以前我有教過補習班惡劣程度是版主老闆10幾倍
簡單說就是先轟騙你進去 本來你只說好教數學 變成多交一科兩科...全科
說要加薪也沒加薪(那只是要騙我挽留下來的手段) 看到我能把一個班級程度很低提升全部到都考90分以上 結果反而沒好好對待我 要求越來越多嫌東嫌西...............每天都不給我好臉色看..............
2011-12-07 03:43:29 補充:
本來只帶高年級 變成連中低年級都要帶 而且寒假要做講義出來(我問過其他老師他們都說從來都沒有要做講義) 最後我請辭 他們是很驚訝說 蛤?我以為你要做到3月才走.......(這裡各位就心照不宣 他只是要利用我交出他們所要的東西就把我踢走) 當然又搬出同一套:要前一個月提出離職才可以
我心想(你*** 再等一個月還得了 你就想等我把講義做出來再轟我走)
當然他們和顏悅色費盡口舌要我留下來並把我交給他們的鑰矢硬塞回給我
我姑且假裝答應 結果才過五分鐘臉色馬上變 你! 快去接小孩並在我面前光明正大開電腦徵人 不把我放在眼裏.................
2011-12-07 03:43:45 補充:
我心想你***很好 要不是你有孕在身要臨盆 1萬多元的工作我隨便找都比你好 我去接小孩並把要使給小孩吩咐她拿給主任........................
之後更扯的是他沒幫我勞保還扣我部分的勞保錢 我媽去質問他還不慌張
說可能有某部份出問題我幫你處理 結果等到過完年一個月過去他趕快把多扣的錢寄回來..........仗的是他黑白兩到的有人還有她懷孕還有沒打卡制度...............
等到我要去應徵其他補習班 面試老師第一句話問我你會不會任意離職
我就知道這家補習班有去問過以前我呆的補習班 我被捅了一刀
我就認定只要是當老師有八成的是****
2011-12-07 03:59:31 補充:
關於你說的第三點
一般人不會過於主動去問薪資 新手職場ONINE更是如此
正常來說薪資再低有要的限度吧 明文就規定最低時薪98元
難不成老闆都是瞎子耳聾不成 根本是明知故犯
不然我今天對你破口大罵問候你家祖宗一萬代
然後你去告我 一個字1000元罰金 我跟法官說我不知情你覺得說的過去嗎
再說你也知道通常甚麼都不會還跟老闆談薪資 本來會到手的工作也可能會沒有..............所以我才會認定你欺負新人......這樣你懂嗎
2011-12-07 04:08:49 補充:
一個很矛盾現象
為甚麼不是明文(硬性)規定的事情 向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就必須嚴格遵守
反而是明文規定時薪98元 卻一堆老闆都不遵守
我會說一個月前提出離職不是明文規定是因為基於公司立場考量而設的規則 反過來說若公司沒問題也可以隨時走(包含公司惡意欺負人逼走人)
所以算是不成文規定吧 雖然勞基法好像在這幾年有加入變成明文規定
但我認為實質上他是屬於不成文規則(沒辦法呀 草莓族太多的)
2011-12-07 04:21:03 補充:
順便鼓勵一下板大吧
歡迎加入機械業的行列 雖然工作較辛苦 但老闆通常都比較會誠以待人
沒技術他們會願意教 學歷不是問題 反而太高才是問題
因為技術要傳承下去 通常學歷越高越沒辦法做 會嫌東嫌西 草莓族太多了
雖然起薪一開始頂多2.5萬左右 只要你呆的下來(這裡指的學習技術方面並不是惡意欺負人) 加上你的業績通常都會有不錯的新資 依照年資加薪
當然也是有壓榨新手的機械行業 但比起其他行業相對少很多 考慮看看
By Ivy
at 2011-12-06T18:11
at 2011-12-06T18:11
1)首先我要告訴你,不要輕易拿父母出來,例如:你跟燒烤店提到父母,事實上除15~16歲童工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外,一般職場上很少會提到父母,除非喪假或重大疾病需請假、須告知請假事由或其他特殊狀況~~一般你出來工作就是有自己獨立思考、判斷、決策能力,不應該拿父母做藉口,這給別人的印象是負面的,不是正面肯定你乖巧、聽話。
2)你爸媽朋友開的公司我奉勸你三思
這會有很多問題~不信!將來你過去你會有意想不到的困惱(比此篇更甚)那時你發文點數不夠可以來信告知我贊助點數,我會幫你贊助的
另15000也太少了,今年最低基本薪資是17880,明年開始是18780
3)時薪問題,如你所述,老闆第4天才告訴你,其實面試時你就應該要問清楚
4)問題四有點好笑(我知道你難過)確實有工具資訊就要善加利用,如果老闆此時身邊有朋友也會大笑的....
5)不知你做多久了?勞基法規定年資不滿3個月是可以不提前告知離職,滿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就是提前10天告知離職,30天是年資滿3年以上者,但是不管年資多久,最好能提前告知讓公司找人、給對方方便,不要措手不及,且現在不景氣應該很快就找的到人,所以這期間就是照常上班
6)文中未提到勞健保一事,希望你能找有勞健保的公司對你較有保障
7)不要以工讀生做藉口,事實上你也可以學正職的工作,例如:問題四,你可以觀察學習或開口詢問,別人是不會管你工不工讀的~
8)不希望和別人撕破臉~那就好好思考(2)和(6)及(3)
通常這3點很容易引起勞資糾紛、也打壞交情
2011-12-07 01:15:05 補充:
TO PP大:
因為後續回應者即時更新狀態不會顯示,所以現在才看到您的指教
基本上我沒有欺負版大的意思(事實上也沒有)
3)時薪問題,如你所述,老闆第4天才告訴你,其實面試時你就應該要問清楚
我要表達的是勞動契約在一開始應徵時就要談清楚,即便雇主不說,應徵者也可以主動發問,今日不知道~改日也用的到~只要你在職場一天這觀念你就用的到
2011-12-07 01:15:09 補充:
第2點~PP大也會錯意了
我不是指同行間講版大如何?害她失去工作~~不是這個陰謀論!
而是越有關係的越麻煩~就好比合夥做生意很容易搞得不歡而散~我想這樣比喻你可能能夠明白我後面的意思,我就省略不詳述了
我也建議版大搜尋近一年有關至親戚朋友公司任職~延伸出來的很多問題,版上都看得到
問題4
其實版大不必太難過,你只要多觀察別人行事你也可以辦到的,這只是你一時之間未開竅,太老實了
2011-12-07 11:19:35 補充:
我的口氣很像老闆?從何說起?請指教~
我談話比較輕描淡寫~從我回應的題數(意見欄還不包括)你應該看得出來我看過的勞資問題還蠻多的,所以我比較不會情緒激動,但是我會以發文者立場為她做建議~採不採納無強制性~而且我不會只說發文者想聽的話,會真實表達我的看法,所以才會有一句:如果你看了覺得不舒服那就調適一下自己,因為我已經很婉轉了
意思是不對的地方我還是會直接指出來~改不改進?個人不會干涉
2011-12-07 11:19:39 補充:
關於去爸媽朋友公司工作一事PP大還是沒有看懂我的意思^^
我要表達的是問題會很多,撇開現任老闆不談
例如:遇到勞資問題,版大要嘛陷入被父母指責、和父母鬧僵、要嘛爸媽和朋友撕破臉,相關問題狀況請搜尋煩惱心事版&勞資權益版~~很多值得版大參考~~這是別人用自身經歷取得的教訓,聰明人可以借鏡,不需枉走一遭~
問題3
我是明確告知版大這種薪資問題要在應徵時弄清楚,別無他意,我沒有任何欺負版大的意思,事實上我在職場上還很熱心幫助新人咧~從我2千多則回應文+不計其數的意見欄、私下來信~~看不出來嗎???
2011-12-26 14:20:52 補充:
給你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By Audriana
at 2011-12-05T21:55
at 2011-12-05T21:55
分3各部分幫您做解答:
1.薪資(勞基法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協議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薪資不管你做到哪一天,雇主都是必須給的,沒有所謂扣不扣款問題,至於薪
資低於勞基法部分可以到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2.扣款問題(勞基法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
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沒有明訂記過之類的罰則
是不能隨便亂扣款的
3.辭職問題(勞基法15條不定期契約,應準用第16條第一項規定期間於告雇主。)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 動契約者,其
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也就說如果你依照上述幾個條件去做,你不用怕領不到薪水,也不用怕被扣薪.直接申訴就會有人幫你處理,現在法令是不管勞資雙方誰對誰錯,只要申訴就會處理了,所以放膽地按照上面去做吧!
以上淺見!希望對你有幫助!
By Queena
at 2011-12-06T12:54
at 2011-12-06T12:54
我建議你就不要留情面給對方了
如果他真的不給你薪水
勇敢一點自己去要
如果他還是不給你
尋求法律途徑是絕對必要的唷
不要傻傻的讓自己權益被剝奪了
我之前也是在一間知名飲料店工讀生
沒想到他們卻把所有事情都丟給我做
讓我從早上開店站到收店不說
我份內的工作 ( 點單、結帳 ) 都忙不過來
還要我幫忙調飲
連煮珍珠、粉條、仙草都要我去弄
收班的時候攻讀負責收後面的東西
我都收完了吧台都沒動還在聊天
偏偏公司規定要收完才能一起走
我就只好自己默默幫他們收
每次男朋友要載我下班
都要在外面等我很久
因為上課完就要上班
假日又都讓我從早上站到晚上
偶爾想排假日班陪男朋友去走走看看
卻都被拒絕說沒有人可以上班
副店長都把假日班排給自己
一個工讀做的事情比正職還多
簡直可以說一個人全場
都快變成工讀生傳奇了!!!
後來也是月中想離職
他卻說這個月薪水不讓我領
後來我就去投訴他們了
也有獲得解決
一樣那句話
不要傻傻的讓自己權益被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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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1-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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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他還有開嘛!?
如果有的話從台中火車站搭公車要怎麼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