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車禍.路權.理賠...好煩惱! - 開車
By Margaret
at 2011-11-11T00:00
at 2011-11-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今年六月跟一個婦人(騎士)發生車禍..今天去區公所協調對方開價30萬!
因為還不確定是否為誰對錯.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嗎?
車禍情形:
我方開車與對方騎機車在巷口發生車禍.我開車時速15-20公里.
我的右前輪那邊的保險桿跟對方機車發生擦撞.(對方從我的右手邊衝出來)
對方是單向車道(過路口後變成雙向道).我方是來回雙向車道..
雙方路口都沒任何標示但過路口後我方是慢對方是停
發生車禍馬上報警跟叫救護車.對方左手跟左腳有骨折開刀.
當時做完筆錄有去醫院看她...當時他問我的車有沒有怎樣.我叫她不用擔心(引擎蓋變形跟保險桿)
開完刀後也有帶水果去看她..
她住院大概2個禮拜...
出院後兩個月內有陸續打電話問傷勢..對方都一直強調醫生說要修養半年..直到有一次她說可以走動了.才沒在打電話問候...(對方保險員說我車禍發生後不聞不問)
因為沒有車禍經驗.不知道要雙方和解..
上個月收到區公所調解信件..今天去鄉公所開協調會.我自己去.對方帶她老公跟她的保險員(她保險員一口咬定是我的錯)
對方說要我賠她30萬我才嚇到..我只有強制險..(我可以負擔的大概3.4萬)
對方說醫療費5-6萬.(不是強制險有理賠了嗎?).對方說她一個月薪資6萬多三個月薪資大概20萬(但是醫生開的修養證明只有兩個月).她還說他因為車禍考績(成大醫院行政職員)有影響所以30萬對我來講已經很便宜了!!
對方一口咬定我的錯..但是我是來回雙向道.對方是單向道..?!
我真的沒錢...如果沒辦法該怎麼辦??
因為還不確定是否為誰對錯.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嗎?
車禍情形:
我方開車與對方騎機車在巷口發生車禍.我開車時速15-20公里.
我的右前輪那邊的保險桿跟對方機車發生擦撞.(對方從我的右手邊衝出來)
對方是單向車道(過路口後變成雙向道).我方是來回雙向車道..
雙方路口都沒任何標示但過路口後我方是慢對方是停
發生車禍馬上報警跟叫救護車.對方左手跟左腳有骨折開刀.
當時做完筆錄有去醫院看她...當時他問我的車有沒有怎樣.我叫她不用擔心(引擎蓋變形跟保險桿)
開完刀後也有帶水果去看她..
她住院大概2個禮拜...
出院後兩個月內有陸續打電話問傷勢..對方都一直強調醫生說要修養半年..直到有一次她說可以走動了.才沒在打電話問候...(對方保險員說我車禍發生後不聞不問)
因為沒有車禍經驗.不知道要雙方和解..
上個月收到區公所調解信件..今天去鄉公所開協調會.我自己去.對方帶她老公跟她的保險員(她保險員一口咬定是我的錯)
對方說要我賠她30萬我才嚇到..我只有強制險..(我可以負擔的大概3.4萬)
對方說醫療費5-6萬.(不是強制險有理賠了嗎?).對方說她一個月薪資6萬多三個月薪資大概20萬(但是醫生開的修養證明只有兩個月).她還說他因為車禍考績(成大醫院行政職員)有影響所以30萬對我來講已經很便宜了!!
對方一口咬定我的錯..但是我是來回雙向道.對方是單向道..?!
我真的沒錢...如果沒辦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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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Valerie
at 2011-11-12T12:17
at 2011-11-12T12:17
我方是慢對方是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 對方支道車 ( 停 ) 未禮讓主幹道 ( 慢 ) 先行,主因你可能有未注意次因,也可能無原因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發生車禍馬上報警跟叫救護車.對方左手跟左腳有骨折開刀.對方體傷醫療先申請你的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有機會先申請兩萬到五萬 ( 要看療程 )
強制險不賠或者陪不夠的你按照責任賠償你有購買第三人責任險,請聯絡保險公司協助
當時做完
她住院大概2個禮拜...強制險有機會申請超過三萬或者超過四萬
出院後兩個月
禍發生後不聞不問)通聯記錄沒有錄音,但是可以證明你有打電話給他
上面也會有通話時間 而且對方保險員,並不了解事故責任釐清與處理
所以你跟他多說也沒用陪著客戶搖旗吶喊,讓他的客戶爽,以後繼續跟他買保險
因為沒有車禍
是我的錯)不是他說了算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現在已經可以去申請了
未讓車主因,未注意次因確定對方未讓車,你可以花三千元鑑定 ( 事故委員會 )
上面會記載主因、次因 對方說要我賠她30萬我才嚇到..我只有強制險..(我可以負擔的大概3.4萬)他的保險員也不夠專業他現在這個狀況明擺著就可以先申請你的強制險,他卻放著給他爛
金額大概四萬到五萬
強制險保險金視為和解金額一部分對方要療養半年,如果你完全責任,和解金額差不多 30 萬,這點沒錯
但是這起事故對方主因
你未注意次因按照保險公司的內規,大多 37 分
你陪對方大概 9 萬左右,多賠一點 12 萬也還算合理範圍強制險已經可以幫你充抵一大半的賠償金額
剩下就看你自己的誠意
打官司 ( 過失傷害 ) 你吃力不討好
所以想要不花錢全身而退不太可能
你匿名發問
不然其實下次調解的時候
有些招數,可以玩對方的保險業務員
幫她 [ 洗臉 ]
對方說醫療
個月薪資6萬多
需要薪資證明
報稅扣繳憑單
薪轉證明等等
三個月
已經很便宜了!!
櫃台行政,非業務工作
很少有考核
通常都是領死薪水,一個月有兩三萬就很算很多了
對方一
法該怎麼辦??
1
先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表,看誰未讓車
2
對方未讓車,你再花三千申請鑑定
3
下次調解拿鑑定報告,對方主因
需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
4
沒意外的話她那個保險員狗頭軍師
會鼓勵他,告死你,死咬你不放 ( 搖旗吶喊,讓他的客戶爽 )
5
調解兩次都失敗,對方應該會直接提告,用過失傷害
6
這時候你要有犧牲自己的最壞打算
過失傷害你有責任,必定成立,易科罰金運氣不好九萬內,運氣好六萬內
主要在於你的態度,是否讓檢察官認為你有悔意
你可以推說你很有誠意想要和解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本來自己的車子也壞得滿嚴重了,也花了好幾萬維修
本來想說對方骨折,三四個月可能沒工作
所以本來修車不想找對方陪
但是對方開價 30 萬,明顯太高
你在遞上初步分析表還有三千元的鑑定報告
( 對方預寫和解書求償 30 萬,只有他蓋章,你沒蓋章,代表還沒和解
但是我敢打包票,對方絕對不敢預寫這種和解書 )
=
到這個階段你所要犧牲的是
對方主因,責任過失相抵,部分賠償
合理賠償金額可能 9 萬 到 12 萬
你有車損,看車齡、廠牌、型號、殘值等等
車損維修大約 5 千到 2 萬以下
你的強制險大概對方可以申請 5 萬左右
剩下的 5 萬左右你支付
然後在應付過失傷害易科罰金 9 萬內或者 6 萬內
態度良好,輕判 ( 三萬 ) 甚至還有緩刑的機會
這時候最好的狀況就是,強制險陪對方五萬你陪對方五萬
過失傷害閃過
最壞的情況,多了一條過失傷害的易科罰金
但是應該強過對方死咬你 30 萬,然後又藉口你沒有誠意賠償,死咬你強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2011-11-11 19:09:09 補充: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
2011-11-11 19:09:17 補充: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Elizabeth
at 2011-11-12T04:52
at 2011-11-12T04:52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h
By Rosalind
at 2011-11-12T00:09
at 2011-11-12T00:09
記得七天後,拿身份證、駕照、交通事故處理紅單去交通事故處理紅單中的交通警察局申請車禍事故相關照片和現場圖,30天後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表。
---------------------
路口行車安全須知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
.遵守路權規定,轉彎時禮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
.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
.要跟前車保持距離,不要搶快隨意穿梭車陣、變化車道、超速
By Dinah
at 2011-11-15T07:47
at 2011-11-15T07:47
行政人員一個月現在三萬就要偷笑了!!!
巷口出來需要停.....大馬路優先(多線道優先)
這種事情又不是全都你的錯
如果覺得和解內容不滿意那就交給法院判吧!
不要管對方的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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