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之適用?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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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於100年10月車禍右腳膝蓋骨折經醫師於101年9月診斷殘廢請問:應適用99年2月26日修正發佈之殘廢給付標準表或是101年2月24日修正發佈之殘廢給付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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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9-20
發問的大大你好: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之規定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二、殘廢給付。三、死亡給付。前項給付項目之等級、金額及審核等事項之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視社會及經濟實際情況定之。前項標準修正時,於修正生效日後發生之汽車交通事故,保險人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保險給付。很明顯知道,應以事發日為標準,所以...你的親戚之殘廢認定給付標準應以99年2月26日為主。以上,請參考。筆者為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志工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9-20
100年10月發生的車禍,故僅適用99年2月26日修正發佈之殘廢給付標準表最高nt$160萬。要看意外事故的發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