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汽車右轉撞到機車有圖片後續該怎麼處理 - 汽車
By Dorothy
at 2008-07-06T00:00
at 2008-07-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對不起請問一下
今天下午發生車禍 我開車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轉彎
轉到車頭已快接近斑馬線時忽然機車以時速大概有70公理吧!<我目測>
她的前輪撞到我的前輪 人只有皮外傷
有請交通警察來做現場分析
因為她要在醫院觀察一天 警察約禮拜一下午做筆錄
想請問幾各問題
1.警察的現場分析圖我看對方剎車痕跡7.8 我是沒剎車痕跡<因為我速度很慢右轉 撞到馬上剎車>
可是警察沒說誰錯較多 我有啥辦法能在做筆錄之前知道誰錯較多嗎
2.作筆錄時我可以帶錄音筆嗎
3.因為我是保新光那我可以要求理賠人員陪我一起做筆錄和協調嗎
4.假如雙方同意和解 那我要怎麼做 醫療費用才會是保險來支付 並且和解後之後不會對方再用其他理由來索賠
5.我有算提早右彎嗎?可是我沒壓到紅線 <警察有問我怎麼右彎 我說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彎>
6.我需要把我拍的照片洗出來代去做筆錄嗎
對不起依這些照片來判斷可以大概知道哪一方較有利嗎?
因為不管是不是機車錯好像汽車撞到機車都是錯較多
可是我可以很明確指出我車頭已幾乎整個轉進巷口且旁邊都是紅磚道
不知道他怎麼撞進來還是朝著我的車輪撞進來
http://tw.myblog.yahoo.com/jw!skknm8mCHwM_Qzr.Knfg... 這是我自己拍的照片
Update:
我的車一點事都沒有 因為對方是高速朝著我的輪圈撞過來
對方的車我也有拍照只有一些地方刮痕
對方只有輕微腦症盪 和擦傷
我根本也不會想跟他要求賠償
反正人沒事就好
現在只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雖說對方一直說 我錢很多 只要小孩沒事就好
誰知道到時候會不會態度180度大轉變
反正現在都依路權來處理
就算我已轉彎進來執行機車撞到我車尾 也是我不對
真是不服氣
現在我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跟對方談 我當然希望越快處理完越好
今天下午發生車禍 我開車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轉彎
轉到車頭已快接近斑馬線時忽然機車以時速大概有70公理吧!<我目測>
她的前輪撞到我的前輪 人只有皮外傷
有請交通警察來做現場分析
因為她要在醫院觀察一天 警察約禮拜一下午做筆錄
想請問幾各問題
1.警察的現場分析圖我看對方剎車痕跡7.8 我是沒剎車痕跡<因為我速度很慢右轉 撞到馬上剎車>
可是警察沒說誰錯較多 我有啥辦法能在做筆錄之前知道誰錯較多嗎
2.作筆錄時我可以帶錄音筆嗎
3.因為我是保新光那我可以要求理賠人員陪我一起做筆錄和協調嗎
4.假如雙方同意和解 那我要怎麼做 醫療費用才會是保險來支付 並且和解後之後不會對方再用其他理由來索賠
5.我有算提早右彎嗎?可是我沒壓到紅線 <警察有問我怎麼右彎 我說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彎>
6.我需要把我拍的照片洗出來代去做筆錄嗎
對不起依這些照片來判斷可以大概知道哪一方較有利嗎?
因為不管是不是機車錯好像汽車撞到機車都是錯較多
可是我可以很明確指出我車頭已幾乎整個轉進巷口且旁邊都是紅磚道
不知道他怎麼撞進來還是朝著我的車輪撞進來
http://tw.myblog.yahoo.com/jw!skknm8mCHwM_Qzr.Knfg... 這是我自己拍的照片
Update:
我的車一點事都沒有 因為對方是高速朝著我的輪圈撞過來
對方的車我也有拍照只有一些地方刮痕
對方只有輕微腦症盪 和擦傷
我根本也不會想跟他要求賠償
反正人沒事就好
現在只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雖說對方一直說 我錢很多 只要小孩沒事就好
誰知道到時候會不會態度180度大轉變
反正現在都依路權來處理
就算我已轉彎進來執行機車撞到我車尾 也是我不對
真是不服氣
現在我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跟對方談 我當然希望越快處理完越好
All Comments
By Kyle
at 2008-07-09T07:15
at 2008-07-09T07:15
對不起請問一下
今天下午發生車禍 我開車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轉彎
右轉彎未注意禮讓後方車輛,所以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轉到車頭已快接近斑馬線時忽然機車以時速大概有70公理吧!<我目測>
是否有超速"不是用目測ˋ猜的,是以現場煞車痕,為換算時速的依據。
例如
在時速 50公里情況下 ,每秒行駛13.89M。
緊急煞車:反應距離 為 10.4M。
煞車痕 [當輪胎已經咬死,1至3年的乾躁路面,出現煞車痕的距離],為13M。
時間是:1.68秒
自開始反應煞車的距離10.4M,加上輪胎已經咬死,出現煞車痕的距離13M,總共是 23.4M。
時速70KM煞車痕為23M!
想請問幾各問題
1.警察的現場分析圖我看對方剎車痕跡7.8 我是沒剎車痕跡<因為我速度很慢右轉 撞到馬上剎車>
對方剎車痕跡7.8,時速低於50KM!
可是警察沒說誰錯較多 我有啥辦法能在做筆錄之前知道誰錯較多嗎
處理警員根本無權裁定,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若有存疑或爭議"建議於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2.作筆錄時我可以帶錄音筆嗎
筆錄原本就是[各做各的ˋ各說各話],對方的筆錄,不會讓你看,相同的你的筆錄,對方也不能看,你帶錄音筆,毫無用處可言。
3.因為我是保新光那我可以要求理賠人員陪我一起做筆錄和協調嗎
當然可以協調理賠事宜,但是無法陪同作筆錄!
4.假如雙方同意和解 那我要怎麼做 醫療費用才會是保險來支付 並且和解後之後不會對方再用其他理由來索賠
倘若你只有投保強制險"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
僅就醫療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
也不在理賠範圍。
5.我有算提早右彎嗎?可是我沒壓到紅線 <警察有問我怎麼右彎 我說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彎>
肇責見以上路權說明:
本案就路權論,你絕對應負起肇事主因!
6.我需要把我拍的照片洗出來代去做筆錄嗎
可以!
但仍無法改變你輸於路權的肇事責任。
對不起依這些照片來判斷可以大概知道哪一方較有利嗎?
對方!
案發30天後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答案即可揭曉。
因為不管是不是機車錯好像汽車撞到機車都是錯較多
當然不是!
肇責是以路權論!
可是我可以很明確指出我車頭已幾乎整個轉進巷口且旁邊都是紅磚道
不知道他怎麼撞進來還是朝著我的車輪撞進來
同上說明:
本案你輸定的!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http://tw.myblog.yahoo.com/jw!skknm8mCHwM_Qzr.Knfg... 這是我自己拍的照片
2008-07-06 20:25:10 補充
現在只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求償者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現在我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跟對方談 我當然希望越快處理完越好
首先必須導正你的觀念,對方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你],你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對方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你]。
刑事部份:
保險公司是不可能ˋ也無法代替你出庭的。
現在就怕對方先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你們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50天計算也要花五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By Franklin
at 2008-07-07T10:00
at 2008-07-07T10:00
為何同一車道裏,機車可以無視汽車的存在?
當然狀況對本案可能不適用,也可能適用。
照煞車痕可推估機車車輪鎖死時,時速低於50是毫無問題,
問題在之前是不是有超速之可能性,而車手並未在第一時間拉緊煞車?
或由收油門而得到引擎煞車的效果,等發現前方車並無意改變右轉的動作,
已經來不及煞停呢?
如果一輛慢行之右轉車,遇上車速過快,且就是要由你車右側硬闖,
是否可能造成同樣的車禍?
不是在同一車道內嗎?
後車為何有權超越前車?
不解。
肉包鐵在此情況下永遠得分?
不解。
機車若沒有超速,怎會發生追撞?
不解。
就如同等停紅燈時,每每造成像棒棒糖般的景像,一群機車在紅燈前圍住汽車,
而非依序停車。
綠燈亮,許多汽車也無視前方先行衝出的機車,在同一車道裏奮勇向前衝,
同樣的,無視前方機車的存在。
說路權,呵呵~
出了事拿路權的大帽子一扣,
您可以為我解惑嗎?
謝謝!
個人有一次很不好的經驗,在有快慢車分道島的中山北路劍潭路口,
方向是由圓山向天母方向,剛好在T型路T字的頂點,
當地路口約卅~四十公尺,慢車道有兩線車道,
快車道有一台車突然切向慢車道,切過兩線約只用了十五公尺,
我行駛慢車道且剛好通過路口,不得不緊急煞車
因此被逼在路邊紅綠燈號誌桿旁,前輪貼在人行道上,與人行道呈卅度角,
正在等前方車讓開路,前方車不動,約十餘秒後,
一聲煞車聲,我的右後門被撞了個洞,
一台機車插在我車與人行道間,車手手受傷。
結果來處理的警方,因為前車並未與我相撞,也不考慮因果關係及後車撞上來的時間差,
加上前車駕駛小姐與車手見面交談甚歡,共同指控我不當駕駛撞上機車。
我停在當地至少十秒才被撞,以機車時速20來算,
我停下來時,機車距離我至少50公尺吧。
呵呵~
路權是什麼?沒有全時四方監視設備,全被這種似是而非的路權有理給蓋過,
我在想,假車禍嗎?
我遵重路權,可是其他人想遵重我的路權嗎?
警方按教科書辦事是沒錯,但教科書沒教的是人心險惡吧。
一笑,
事後我讓保全公司處理,再也沒看一眼這對x男女及警察。
當然,罰單要繳,車損保全公司賠,
但天理在那?
我的路權在那?
By Rebecca
at 2008-07-07T14:09
at 2008-07-07T14:09
依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 三十公尺 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所以您先要確認是否已遵守上述的規定進行右轉,只要您有未顯示燈號、未在變換車道時讓右側的慢車道車輛先行,您就有責任。
您的問題是:
1.警察的現場分析圖我看對方剎車痕跡7.8 我是沒剎車痕跡<因為我速度很慢右轉 撞到馬上剎車>可是警察沒說誰錯較多 我有啥辦法能在做筆錄之前知道誰錯較多嗎
機車煞痕7.8算是很長的距離,不過要換算出對方的速度還要看對方駕駛人的體重與車重等數據以及道路與天候等自然因素才能確認。警方在調查程序結束前不能給您任何評論。您可以依照規定在事故後七日向警方申請一份現場圖及照片的影本。三十天後可以申請一份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裡面就會有警方的初步調查結果。會將您的事故原因記載在內。如果您屆時對於警方的初步分析有爭議的話,可付費申請車鑑會鑑定。
2.作筆錄時我可以帶錄音筆嗎
可以,而且一定要。因為筆錄都是摘要,經常有使人誤解的語意在內。日後涉訟時,承辦員警也只會以筆錄的內容來做證。因此自行錄音是有必要的。而且得先跟承辦員警事先說明。
3.因為我是保新光那我可以要求理賠人員陪我一起做筆錄和協調嗎
調查的程序中,台北市的筆錄詢問是不接受非當事人在場的。其他縣市的警方則看心情。至於協調的人事時地都與警方無關,您可以自行約定。
4.假如雙方同意和解 那我要怎麼做 醫療費用才會是保險來支付 並且和解後之後不會對方再用其他理由來索賠
如果有保險人,那麼依現行保約通則,沒有保險人同意的和解條件,對保險人來說是可以拒賠的。所以您要進行和解的話,務必邀請保險公司理賠人員陪同,並由其在和解書上簽名確認才可以得到理賠。至於雙方一旦達成和解,對方在法律上的一切請求權都歸於消滅,只能依照和解書上面的記載條件來要求您。
5.我有算提早右彎嗎?可是我沒壓到紅線 <警察有問我怎麼右彎 我說從外車道慢慢切到機車道右彎>
看您這個問法,兩車應該是同向的車才對,而且對方是慢車道上的直行機車吧。如果是這樣的話,您是屬於變換車道的車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7條第2項: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您還是違反未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定。您是肇事主因,對方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與涉嫌超速,所以是肇事次因。
6.我需要把我拍的照片洗出來代去做筆錄嗎
可以的話是最好,但得是對您有利的相片才行。
7.對不起依這些照片來判斷可以大概知道哪一方較有利嗎?
因為不管是不是機車錯好像汽車撞到機車都是錯較多可是我可以很明確指出我車頭已幾乎整個轉進巷口且旁邊都是紅磚道
不知道他怎麼撞進來還是朝著我的車輪撞進來
看了照片以後,我證實我的推論正確,您的確應該負大部份責任,因為對方是直行車沒錯,會撞上您的車右前輪,是因為您變換車道過快,導致後方直行車見狀來不及閃避,因而緊急煞車,緊急煞車的水滑效應導致機車失去控制,沿其慣性方向滑行,所以才會撞到您的右前輪。
因為對方有成傷,您因此同時觸犯了刑法的過失傷害罪,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罪,追訴期半年。如果您未與對方達成和解的話,就有可能會被起訴判刑。每個月的徒刑可易處三萬元罰金。您可以自行算算怎樣會比較划算。
對方的體傷可以從強制險出險,財損的部份就看您的保險種類而定了。如果與刑事案底加罰金的代價相比,對方的要求又不算過分的話,建議您趕快和解吧。
By Gilbert
at 2008-07-07T14:41
at 2008-07-07T14:41
對方是撞到您的左前輪?右前輪?
對方是跟您同向右側?同向左側?還是對向左轉車?還是您左方直行車?
基本上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轉彎車如已過中線直行車要讓.
支線道車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既然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不然保費繳假的嗎?
不過基本還是必須去醫院探望傷著,表示您的仁慈.(態度不可顯出急於和解的樣子)
但千萬不要私下與對方和解,保險公司不理賠.
(PS除非您不想用保險)
By Rebecca
at 2008-07-06T05:48
at 2008-07-06T05:48
重點是 你的車要送車廠估價多少可以修好
機車 送廠估價要修多少
機車有保險可以理賠 最多多少
你的汽車保險 可以賠多少
你賠機車 機車保險可以賠你汽車所有費用嗎
程序找警察存證 是對的
雙方 車子 都要進廠
你就找信用卡 申請代步車 整個流程10-15天跑不掉
如果 傷者沒錢賠 又受傷 你多探望是應該的
如果要知道對錯 只能送鑑定 不服協商就送件
當然 保險公司 不會這樣處理的
機車有保險公司嗎?
有保險公司 出面 一定會要求快速結案
我有汽車 大撞兩次經驗 我沒事 保險公司 都付錢
結論是 保險公司都是賠法律上的規定
車禍 一定都是損失
永遠都有錯 錯在不小心 沒看到
花十五天 可以處理好
花錢了事 盡快恢復上班比較重要
答案就是 雙方都會吃虧
不信 你可以送鑑定 六個月 看誰稱得久
都不要用車
不建議啦
花錢 雙方談一談
沒錢的人很多的 有車開 還是算生活優渥
騎機車的生活狀況 一定不是那麼好 多體諒
重點是 機車有意外險 能陪多少錢 你要知道
機車有保險專員可以處理嗎?
汽車 意外險 一定有 對吧
我都有保汽車意外險
總之 多替人想想 總是好
人的脾氣 隨時會改變的
對方 如果 不高興 搞得你等六個月沒車用
我看可損失大了 你還要正常用車吧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受傷的已經很傷心倒楣了
沒有人願意受傷的
自理吧 對方清醒 自有判斷
要追究 你就只能送鑑定
不追究 十五天 結案 雙方都好
如果碰到無理 要求超高額賠償
那就 找你的保險專員 對付這種人了
你在弄代步車 陪他玩六個月的法律程序了
也要保護自己 不要傻傻說賠幾百萬
這種離譜的要求 隨時會發生的
打十通電話 問你的保險專員 多問
這些都有標準程序的 交給保險專員就對了
如果 你沒有保意外險
我看你就要靠自己的口才了 也要靠自己的口袋解決
和氣生財啦 不生氣 就對了
車禍都很浪費時間的
加油 你需要清醒的頭腦 也需要平靜的心態
才能把事情處理好
加油!!!!
2008-07-07 04:00:54 補充:
沒錯 當雙方都不請楚誰錯的時候 都很客氣
如果掌握判斷 有拿錢優勢 那可就是 獅子大張口
肉羊 要小心囉
一定要有專業保護 官司是不長眼睛的
法律 不等於 公平合理喔
法律是保障 懂法律的人
法律一定會處罰不懂法律的人
當然隨時要有專家在身旁
加油 不要等著人來打
主動出擊了 敢快找專家分析去囉
Related Posts
關於機車秏油很嚴重
By Lauren
at 2008-07-05T00:00
at 2008-07-05T00:00
請問2005的soilo還剩下多少
By Harry
at 2008-07-05T00:00
at 2008-07-05T00:00
三菱LANCER一些問題
By Oliver
at 2008-07-05T00:00
at 2008-07-05T00:00
請問汽車衛星導航?
By Iris
at 2008-07-05T00:00
at 2008-07-05T00:00
請問一下綸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這間公司ok嗎??
By Joseph
at 2008-07-05T00:00
at 2008-07-0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