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開計程車於七月21日左轉時擦撞到行人對方(乙方)當時說左腳很痛,(沒傷口事後略腫)隨即送到醫院看診,照X光.醫生說沒怎麼樣,沒啥問題大約兩周內甲方隔數日即會打電話問候她狀況她說她腳還很痛,休息一周後才去上班爾後去電,乙方叫甲方不要一直打電話之後也都不接聽了因為警察說三個月要有合解動作,否則交通隊(或法院)會直接吊扣職照乙方於事故後一個月有邀約見面要談合解事宜但乙方於見面的前一天打電話給甲方告知去長庚照X光長庚說有輕微骨折,要買護套使用所以她不願合解但三個月即將到期對方依然不願談合解事宜,說她還沒好,吊不吊扣是甲方個人的事現在朋友很擔心,請問對方不願談合解,開車者是否真的會被吊扣職照?如此狀況又該如何處理是好?...Showmore
急!!!請問計程車擦撞行人,是否三個月未合解即調扣職照?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