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分析研判與鑑定 - 汽車
By Ursula
at 2007-09-22T00:00
at 2007-09-2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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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感謝^^
當天我在一條2線道的馬路上 當下慢車道有2台公車靠站 所以我騎機車一定會繞到外線車道閃避公車 這時我繞過去了 有一位學生突然從公車與公車間衝出來 當下我已經過公車的車身一半了 他就衝出來 當下跟本沒辦法反應就直接撞到他了(他是闖越快車道 位置約在斑馬線後的機車停車格在之前得地方撞的) 他是連看都沒看 就直接跑出來(冒失鬼=他是行人) 但是上面說我
1.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2.涉嫌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未標示繪肇事車輛位子宜離現場)
3.領有小型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
4.未帶行照
對方被開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
這張只是初步分析研判
如要送鑑定 是2方都要送嗎? 還是一方自行送鑑定也行?
那他的費用3000元是由送的那一方出嗎?
當下我是拿汽車駕照 騎100CC 我沒重型駕照~
如我要送鑑定 我站的住腳嗎?
對方是說要等鑑定下來 再來說賠償問題
2個星期我都不能上班 車也沒修
我該怎辦呢?ˊˋ
煩惱中~"~
謝謝各位
幫我解答一下^^"
Update:
外線車道旁是雙黃線 我沒越過
至於外線道禁止機車 好像沒有
但是我看現場圖他沒畫公車當下停在那ㄟ 但我口供有給他說進去
2星期沒上班 是因為我沒摩托車 不敢自行修理(賠償問題沒解決)
所以就沒代步工具
本身又是做粗重工作 現在內傷 沒辦法出力或搬重物~
感謝您寶貴的解說~多少有點了解了
Update 2:
感謝小雷大大 的意見 我想應該是站不腳嚕~ 我在看對方 要如何來談好了~ 謝謝您^^
當天我在一條2線道的馬路上 當下慢車道有2台公車靠站 所以我騎機車一定會繞到外線車道閃避公車 這時我繞過去了 有一位學生突然從公車與公車間衝出來 當下我已經過公車的車身一半了 他就衝出來 當下跟本沒辦法反應就直接撞到他了(他是闖越快車道 位置約在斑馬線後的機車停車格在之前得地方撞的) 他是連看都沒看 就直接跑出來(冒失鬼=他是行人) 但是上面說我
1.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2.涉嫌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未標示繪肇事車輛位子宜離現場)
3.領有小型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
4.未帶行照
對方被開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
這張只是初步分析研判
如要送鑑定 是2方都要送嗎? 還是一方自行送鑑定也行?
那他的費用3000元是由送的那一方出嗎?
當下我是拿汽車駕照 騎100CC 我沒重型駕照~
如我要送鑑定 我站的住腳嗎?
對方是說要等鑑定下來 再來說賠償問題
2個星期我都不能上班 車也沒修
我該怎辦呢?ˊˋ
煩惱中~"~
謝謝各位
幫我解答一下^^"
Update:
外線車道旁是雙黃線 我沒越過
至於外線道禁止機車 好像沒有
但是我看現場圖他沒畫公車當下停在那ㄟ 但我口供有給他說進去
2星期沒上班 是因為我沒摩托車 不敢自行修理(賠償問題沒解決)
所以就沒代步工具
本身又是做粗重工作 現在內傷 沒辦法出力或搬重物~
感謝您寶貴的解說~多少有點了解了
Update 2:
感謝小雷大大 的意見 我想應該是站不腳嚕~ 我在看對方 要如何來談好了~ 謝謝您^^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07-09-24T10:07
at 2007-09-24T10:07
第二:1.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如果有雙黃線或有分隔島,你並沒有應注意之責任‧
2.涉嫌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未標示繪肇事車輛位子宜離現場).......也就是說事故發生後你擅自移動車輛,(這是最笨的舉動)因為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都沒了,連鑑定都沒辦法鑑定,
3.領有小型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等於你無照駕駛‧(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4.未帶行照......這個才300....駕駛汽車未隨身攜帶駕駛執照。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補辦登記、補照、換照或禁止駕駛:
第三:鑑定費用是申請人出,但是你可以事先要求對方負擔,他不答應,你就要自己負擔囉‧
第四:因為你有汽車駕照,雖然不能騎機車,但是並不代表你沒有交通常識知識,所以鑑定你還是要送,因為對方所須負擔的責任成數還是以鑑定為主‧
第五:對方傷得應該不重,為何2個星期不能上班?
建議:機車有強制險可以賠償對方醫藥費,(但是你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可能還是會找你索賠),如果對方傷得不重,建議你還是好好跟對方談談,直接和解,在我看來這個肇事責任還是對方比較多,看你自己想省錢還是省麻煩‧
2007-09-23 19:26:26 補充:
你說你得內傷,那也是要去醫院看阿,你出力會痛,也要給醫生看,這樣才能取得就診紀錄,以後打官司才有本錢‧
By Ursula
at 2007-09-24T13:06
at 2007-09-24T13:06
其次你顯然無照駕駛,增加過失責任,汽車與機車的交通規則還是有很大的不同,今天你如是開車,有駕照又如何,你經驗不夠,反而更嚴重的傷害。照理說下公車應從公車後方過馬路,但是很多人也是不知嚴重性,這類從公車前方過馬路的車禍我就經手好幾件,凡我教過的駕駛都知道這個利害關係,因為43年前我的助教就是在我面前在這種情形之下壓死了人,但是它有教過我這一點,只因當時它喝了酒開車忘了,這是給你經驗的教訓。所以你今天不管有甚麼駕照都會出事。
肇事破壞現場你又增加一部份責任,不管學甚麼車考甚麼駕照,都有學到肇事都要保持現場等警察繪製現場圖才能釐清肇事責任,一但脫離現場你有理也變無理。現在為怕肇事影響交通,可以標示相官未置後教車人移開現場,是有方法給你你沒做,當然又是你沒經驗吃虧了,標示的是肇事車輛輪胎及人員落地的位置物體圓周就可以了。
就事論事,無照本來你就不應該讓機車在肇事點出現,況且你應該也是超越公車走到快車道上了吧?
『外線車道旁是雙黃線 我沒越過 』脫離現場講都沒有用了!
依我看,鑑定你的責任在80%,如果對方不是很嚴重,所以能和解最好,對方有健保醫治,賠償也不會太多,要拿出誠意讓對方能感受。
機車從四面八方照像後就可送修,多半是你自己要花錢了。
鑑定時可從你車子的損壞程度進而印證受撞人,而判斷你的時速等各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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