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車禍了...在新店永業路上坡處為了閃避對向一台轎車所以去擦撞了一台停在路邊的轎車(我開的車子是公司的貨車)後來我打電話請保險公司到現場,但是保險專員沒有來,只有他們的特約拖救車來做現場處理..後來我到警局要拿回駕照的時候,警察叫我在一本工作紀錄簿簽名蓋手印,紀錄簿上寫著甲員(我)駕使貨車擦撞乙員(XXX)轎車乙員修理費用由甲員全額負責.............我有問警察,他說因為我的車子有保險所以要這樣寫,那是要給保險公司看的,想請問那��
急~~~~~~車禍理賠問題!!急~~~~~~~20點!!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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