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車禍事故煩請解答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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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於95年12月30日,車子待左轉(直向燈為綠燈),(車道雙邊各為二線車道)敝人於直向內車道待左轉,有先停住後看對向車道無來車故踩油門左轉(速度約30-40公里),至對向內車道時,驚訝發現一騎士急沖而來,踩剎車停住,騎士直沖撞敝人汽車前保險桿,飛落跌置駕駛座側邊,後立即由副駕朋友打電報警,敝人下車查看對方騎士狀況等待救護人員到場.後經筆錄發現對方騎士為無照騎機車(且未戴安全帽),警方請雙方私下合解,在過程中敝司提出願賠償機車修理費及人員醫療費用,以立合解書.但騎士方還需額外要求其精神賠償費與當月不能工作之工資費用,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合理嗎?若我不願意事否在法律層面上我較吃虧呢?煩請法律大大解說一下.補充,對方並無闖紅燈,它是對向直行車,二邊號制燈皆為綠燈,(我是直行車待左轉,它是直行車往前行駛,在當天筆錄時,警方有先開單(無照駕駛)給它了,我則是事後補寄了一張違規左轉(300元的罰單).以上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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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avatarLucy2007-05-22
你是在直行箭頭綠燈的情形下準備左轉然後就看清對向無來車而違規左轉對方是直行車於綠燈情況下直行但是未帶安全帽跟無照駕駛以下是我個人淺見未帶安全帽跟無照駕駛基本上跟這件車禍案件沒有太大的關係這是他個人的違規行為你違規左轉很明顯你責任應該比較大不知道你們的撞擊點是在對向車道的內側還是外側還是機車道雖然你違規但是對方如果在能夠發現之距離煞車還是可避免車禍所以撞擊點位置影響你該負擔之責任大小內側>外側>機車道還有一點就是他多遠發現你也有影響還可以看現場有沒有他的煞車痕這些都可以作為判斷除非煞車痕顯示他超速不然你的責任應該是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