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幫助犯~20點 - 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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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小弟買了一台中古休旅車卻在同年十二月貝擄車淦走且匯款一萬元到指定帳戶在跟擄車集團交涉無用後逕向警局報案而警局也在去年抓到提供得人頭帳戶也經過法院判決確定人頭戶所有者有罪且不得上訴請問依據該案的實例刑事部份已經OK如果我們要向人頭戶提出損害賠償應該引用哪ㄍ法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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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09-10-11
人頭帳戶本身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知,可能也缺錢,才會賣帳號,你認為他有辦法還你錢嗎?錢是要不回來了,你要節哀...關於要向帳戶使用者索取賠償,應該也不可能,通常帳戶都是買賣交易背後的操守一定是龐大集團~你可以向警察詢問人頭帳戶資料不過追回損失是不太可能,會賣帳戶表示他已經無路可走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