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假結婚的人頭.該如何訴請婚姻無效?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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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哥在9/26(這個新聞有出現)在中山高苗栗造橋路段因砂石車臨停造成後方大貨車撞上來.被夾死並當場火燒車身亡.但是因為他有外配.但是用假結婚來台賣淫在酒店上班.對方也有黑社會及警方人士稱腰.要跟我父母來搶取團保賠償金.對方有被警方抓過.而且移民署裡面也有內應.所以她常又換個名字又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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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9-28
你哥已死,死人是不能離婚的保險理賠算遺產,配偶有權繼承遺產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這一業第24條,舉證他在賣淫,可以將他趕出國,撤銷其居留權,要直接去地檢署找檢察官比較有用第六節特留分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
Cara avatarCara2010-09-27
你若能提出證據證明他有被抓過還改名改嫁來台灣的話!那這段婚姻就無效了!當然他也分不到任何的錢!但是即使本所要承接來說的話也是需要當面洽談過才有辦法承接~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9-28
你哥哥在國外結的婚吧!那結婚的儀式可以適用外國法,在形式上結婚可能是有效的。剩下的是有沒有結婚的意思,如果沒有,那打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可能可以勝訴。問題是,你如何證明呢?很難吧!你找找看有沒有人證或文書資料可以證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