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撞到闖紅燈的機車但是沒有證據他闖紅燈該怎麼辦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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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職業是貨車司機在上班時間時由台北建國北路縱向往南向行駛行經八德路與建國北路交叉口時有一位50歲的老伯從八德路西往東橫向闖紅燈快速駛過(目測時速約60)市區速限是50公里當時因為是凌晨4點我時速約70公里在行駛很遠我就注意到他闖紅燈過來第一時間就鳴按喇叭和緊急煞車但因為車子載重煞車不及而撞上了機車我第一時間請救護車和交通隊過來現場勘查我的煞車痕跡有9點5公尺但是此路口並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機車當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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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06-10-23
1、如無目擊證人作證,而雙方又堅持未闖紅燈的情形下,依現行鑑定實務的作,會判定雙方均有闖紅燈的嫌疑。2、駕照過期十年,那他的駕照早就被吊銷了,但這跟肇事責任似乎無關,因果關係是指原因與結果間有必然關係,難道今天對方有駕照,就不會被撞了嗎?不過學理上有另一派說法,認為無駕照本就不應上路,不上路自然沒有今天的車禍,因此我覺的法庭上或鑑定會上你可以抓住這一點打擊對方,因為沒有駕照表示對方可能有違規未結,本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6-10-22
To大偉:駕照過期十年,應該不會被吊銷,只是會被罰錢而已,因此跟無照駕駛還是有差別。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6-10-22
對方有無超速對於是否傷者是否與有過失當然有重大關係但你有無過失,則與你的車速有絕對關係,不能因為對方闖紅燈,你就有權撞死他不用負責,就好像救護車闖紅燈若肇事,如果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一樣有過失責任,要賠償被撞的人妳的情況除了要找到目擊證人,證明對方闖紅燈亦與有過失,可以抵銷妳的過失責任,減少賠償建議循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對方傷的不嚴重的話建議先由強制險公司賠償他醫藥費,再談其他部分和解,對方傷的不重應該不需要額外��